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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5-01-15 来源:抵帆知识网
第1种观点: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1、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那么前面须到住房公积金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5、办理银行的事情后,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去办事大厅;6、退休的公积金提取,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综上所述,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一、丽水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地点在哪里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六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2-12号窗口。二、丽水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1种观点: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1、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那么前面须到住房公积金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5、办理银行的事情后,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去办事大厅;6、退休的公积金提取,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综上所述,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丽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装修自住住房的;3、因家庭困难,缴纳子女学费的;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5、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装修自住住房的;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非房屋类提取条件:1、因家庭困难,缴纳子女学费的;2、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3、离休、退休的;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5、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2年以上的;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9、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1、支付物业管理费的;1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1、公积金提取审核因个人情况不一样,提取的时间会有不同。一个月至2个月都是有的。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但加上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2、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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