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立案了是不是就有案底了1、派出所立案后,不一定会留案底。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门保存,而一个人是否犯罪,必须经人民审判后认定。因此,仅是被刑事立案的,不属于有案底,因为立案后,可以撤案,也可以不予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立案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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