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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保护未成年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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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共分为六个方面,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保护、司法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1、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2、学校保护,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3、社会保护,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4、网络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5、保护,县级以上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6、司法保护,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第四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乡镇和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百条 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未成年人保护主要包括: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四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求成年人特殊保护,主要有四个内容,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作为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也有例外,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3种观点: 未成年的法律主要有:《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相关法规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共分为六个方面,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保护、司法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1、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2、学校保护,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3、社会保护,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4、网络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5、保护,县级以上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6、司法保护,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第四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乡镇和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百条 机关、人民、人民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未成年人保护主要包括: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四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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