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车子被城管拖走应该怎么处理1、车子被城管拖走的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因为违反交通导致车被拖走,车会被拖到交管局本地区的停车场;(2)需要拨打电话122,或者问本地区的交通支队;(3)如果15日内不收费,带好本人的驾照、行驶本、身份证如别人帮助办理带他人驾照、身份证及行驶本,到本地区的交通支队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二、城管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什么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准备好取车所需的证件复印件。一般需要复印身份证、行驶证或合格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凭身份证在取号机领取号码排队,到相应的窗口进行业务办理;3.交纳相应的罚款,有需要的要接受交通安全宣传片教育,完成试卷后取回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