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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中,如何计算受害者的家庭生活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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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五、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2种观点: 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分析如下: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 药费 住院费等费用;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食宿费=X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五、护理费,计算公式: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金,并且应当根据伤残程度评定标准进行计算。但是,对于是否包括家庭生活费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给予伤残赔偿金,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或者患病接受诊治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九条:“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包括因救治、护理等必要费用支出的合理费用。”综上所述,工伤赔偿中包括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金,是否包括家庭生活费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赔偿人因工作造成伤害或者患病,导致家庭生活无法维持,可以考虑申请家庭生活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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