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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应该如何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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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东莞社保卡转诊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2、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院就诊;3、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3、出院证明;4、医药费收据;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社保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厅,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即可查询2、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根据相关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3、终端查询:参保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就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近的区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社保信息。4、窗口查询: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综上所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疗机构就诊,并在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不可以,需要到门诊进行办理。一、门诊转诊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东莞医疗保险;2、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就诊,因病情需要需转诊治疗。二、门诊转诊资料:1、转诊单;2、患者本人社保卡;3、患者本人身份证(未发新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三、门诊转诊流程:1、首先参保人到制定门诊就医点进行就医;2、主诊医生进行诊治,根据病情需要,对需转诊治疗的,提出转诊申请,并填写“转诊单”;3、参保人持“转诊单”、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东莞社保卡转诊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2、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院就诊;3、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3、出院证明;4、医药费收据;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社保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厅,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即可查询2、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根据相关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3、终端查询:参保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就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近的区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社保信息。4、窗口查询: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综上所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疗机构就诊,并在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不可以,需要到门诊进行办理。一、门诊转诊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东莞医疗保险;2、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就诊,因病情需要需转诊治疗。二、门诊转诊资料:1、转诊单;2、患者本人社保卡;3、患者本人身份证(未发新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三、门诊转诊流程:1、首先参保人到制定门诊就医点进行就医;2、主诊医生进行诊治,根据病情需要,对需转诊治疗的,提出转诊申请,并填写“转诊单”;3、参保人持“转诊单”、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疗机构就诊,并在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材料1.转诊告知单;2.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参保人到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院就诊。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是否受理门诊转诊报销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门诊转诊报销,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受理门诊转诊报销原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步审查。参保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信息核实工作。第四步决定。门诊转诊报销,工作人员对符合结算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现场结算,参保人输入社保卡密码进行密码验证,密码验证通过后,完成现场结算报销,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领取相关单据;参保人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机构转诊就医,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格局。坚持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的诊疗任务,从患者的病情出发,利用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来引导和规范患者流动,合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门诊治疗和康复服务;医院主要开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住院和必要的急诊服务。转诊流程为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办理转诊时,无需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再转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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