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想像竞合犯与牵连犯、吸收犯罪的区别:要点是行为数量不同。想像竞名犯是“一行为”,而牵连犯、吸收犯是“数行为”。判断一行为还是数行为的要点看是否“同时触犯”数罪。同时触犯数罪的,大体是一行为;不是同时触犯数罪,而是明显有间隔的县数行为。(2)牵连犯、吸收犯与连续犯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同种数罪。连续犯所犯数罪是同种的;而牵连犯、吸收犯所犯数罪是不同种的。(3)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别。首先应当承认二者的确难以区别,也没有区别的价值。为牵连犯与吸收犯,都是数行为犯数罪;都是实际的数罪处断的一罪;都是不同种数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3种观点: 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区别:想象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而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的区别:1、在性质上,想象竞合犯是实质的一罪,牵连犯是实质的数罪;2、主观上,想象竞合犯的数个罪过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而牵连犯的数个罪过都只能是故;3、客观方面,想象竞合犯实施的是一个犯罪行为,而牵连犯实施的是数个犯罪行为。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都是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1、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行为人一行为触犯一罪,他主观上觉得自己还有另外一罪。法条竞合犯是单纯的一罪,行为人实施一行为,但是触犯了多个法条,罪名存在竞合。如金融诈骗罪和诈骗罪。2、想象竞合犯解决的的数罪名怎么处罚的问题,法条竞合犯是该嫌疑人应该适用什么法律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罪名不同:想象竞合犯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2.性质不同: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是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3.原则不同: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该说认为,想象数罪只是形式上构成数个罪名,因其仅有一个犯罪行为与实质数罪性质明显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定义不同,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 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想像竞合犯与牵连犯、吸收犯罪的区别:要点是行为数量不同。想像竞名犯是“一行为”,而牵连犯、吸收犯是“数行为”。判断一行为还是数行为的要点看是否“同时触犯”数罪。同时触犯数罪的,大体是一行为;不是同时触犯数罪,而是明显有间隔的县数行为。(2)牵连犯、吸收犯与连续犯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同种数罪。连续犯所犯数罪是同种的;而牵连犯、吸收犯所犯数罪是不同种的。(3)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别。首先应当承认二者的确难以区别,也没有区别的价值。为牵连犯与吸收犯,都是数行为犯数罪;都是实际的数罪处断的一罪;都是不同种数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3种观点: 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区别:想象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而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定义不同,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 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都是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1、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行为人一行为触犯一罪,他主观上觉得自己还有另外一罪。法条竞合犯是单纯的一罪,行为人实施一行为,但是触犯了多个法条,罪名存在竞合。如金融诈骗罪和诈骗罪。2、想象竞合犯解决的的数罪名怎么处罚的问题,法条竞合犯是该嫌疑人应该适用什么法律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3种观点: 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区别:想象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而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竞合是刑法学的概念,一般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犯,刑法上又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从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可以看出,想象竞合犯是行为人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犯行为,而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都是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1、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行为人一行为触犯一罪,他主观上觉得自己还有另外一罪。法条竞合犯是单纯的一罪,行为人实施一行为,但是触犯了多个法条,罪名存在竞合。如金融诈骗罪和诈骗罪。2、想象竞合犯解决的的数罪名怎么处罚的问题,法条竞合犯是该嫌疑人应该适用什么法律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形式上具有数罪特征,但实际上仅一罪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犯包括且仅包括包容竞合犯和交叉竞合犯两种。法条竞合的实质是构成要件的竞合,异罪的纯粹量刑情节竞合不是法条竞合,同种犯罪不同要素结构的犯罪构成之间、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仅仅因为具体犯罪事实而使数个法条对行为均具符合性,也不是法条竞合。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复杂法优于简单法是法条竞合的法条适用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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