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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方已经返还一部分借款,债权方想收回剩余部分,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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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债务方已经主动返还了部分借款,那么债权方不能再强制要求收回剩余部分,除非借款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债权方与债务方协商一致。否则,收回剩余部分可能会被视为违约,并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合同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已经部分履行,未履行部分不能强制要求履行的,对未履行部分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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