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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对军婚的影响

来源:抵帆知识网

军嫂做人流不算破坏军婚,破坏军婚罪包括重婚、同居和通奸三种类型。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规定、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破坏军婚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利用职权或从属关系胁迫现役军人妻子则按强奸罪处罚。通奸型的破坏军婚罪情节恶劣表现为长期通奸致军人配偶怀孕或夫妻关系破裂。

法律分析

一、军嫂做了人流算破坏军婚吗?

不算。破换军婚罪的行为类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法律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军嫂进行人流手术并不属于破坏军婚罪的行为类型。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违反一夫一妻制规定,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犯罪主体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也可以是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破坏军婚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则按强奸罪处罚。因此,军嫂进行人流手术并不构成破坏军婚罪,具体情况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 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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