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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

来源:抵帆知识网

法律分析:

非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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