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取得受害方谅解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