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委托贷款委托协议书
编号:____年_____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在此委托受托人办理法人委托贷款业务,即委托人提供贷款资金,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贷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法人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法人委托贷款的指定借款人
第二条法人委托贷款用途
第三条法人委托贷款币种和金额。此项法人委托贷款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项法人委托贷款的年利率
为(月利率‰)。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是否相应调整利率:①不调整,实行固定利率;②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条罚息。若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委托人
有权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当期执行利率向借款人加收______%利息。若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委托人有权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当期执行利率向借款人加收______%利息。
第六条贷款期限。本项法人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
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贷款方式。本法人委托贷款贷款方式为(信用方式/担保方式)。如为担保方式,委托人确定的本项法人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方式为/抵押方式/质押方式)。
第二章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委托资金。委托资金应
由委托人自主支配并且来源合法。委托人应在贷款发放之前
将委托资金从结算户划入在受托人处的委托贷款基金户。委托贷款基金户仅为受托人内部账务处理而设立,并非委托人在受托人处开立的存款账户,该账户余额并非委托人在受托人的存款余额且余额不计付利息。
第九条委托人自行确定法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借款
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事宜,并委托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法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应具有合法的借款主体资格;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委托资金的额度。
第十条委托人应自行确定法人委托贷款是否实行担
保。若实行担保,委托人应对借款人选择的担保人或担保物进行确定,对担保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等进行审查,并委托受托人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委托基金额度内委托受托人发放
法人委托贷款,不得要求受托人超额度放贷。委托人在发放法人委托贷款前向受托人签发《法人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法人委托贷款委托协议编号、法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编号、币种、金额、借款人及账户等内容。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展期,委托人同意对法人委托贷
款展期的,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受托人,并与受托人、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原贷款有担保的,落实相应担保手续。
第十三条委托人自行承担法人委托贷款的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受托人承担贷款风险。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或利息,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四条委托人承担将委托贷款资金用途明确告知受托人的义务,并对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与监督。若借款人未按照前述第二条使用委托贷款资金,借款人应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按法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总金额和期限(不根据借据余额和期限)、约定手续费率向受托人支付手续费。本协议项下法人委托贷款的约定手续费率 手续费率;支付方式为逐笔法人委托贷款发放时一次性取,向借款人收取)。法人委托贷款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按三个月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支付不能以借款人是否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为条件。法人委托贷款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时,受托人不退手续费。
第十六条对逾期的法人委托贷款,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发送的《法人委托贷款逾期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在回执上明确逾期处理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发送受托人。若委托人未回复则视同委托人要求受托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若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在三年内继续向
借款人催收,则委托人应按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费率按照前述第十五条执行,且在催收期间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停止计收手续费。
第十七条对逾期的法人委托贷款,委托人请求受托人代为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如有)的,应出具书面文件并向受托人预付相关诉讼费用。同时,委托人应按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费率按照前述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承担并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
本协议项下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办理担保手续中的公证、登记费用;办理诉讼事务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追索担保人或处臵担保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委托人声明
(一)本委托是委托人的自主行为;
(二)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并为委托人自主支配;
(三)委托人和指定的借款人身份合法;
(四)法人委托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五)一切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三章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受托人根据本协议与借款人签订《法人委托
贷款借款合同》。
第二十一条法人委托贷款实行担保时,受托人按委托
人的要求与有关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在放款前由委托人通过《法人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进行确认。有关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费用由委托人预付和承担,受托人不予垫付。
第二十二条受托人收到委托资金后,要开设委托贷款
基金户,用 核算委托资金;受托人应按照《法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与《法人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的贷款发放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接到委托人的法人委托贷款展期通
知后,应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若展期贷款是担保贷款的,须接到委托人续签担保合同的通知后,与担保人续签担保合同。
第二十四条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借款人提供有关
材料对本协议项下法人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用途等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第二十五条法人委托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归还的,受托人应通知委托人,并 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借款人及担保人(如有)同时发送《法人委托贷款逾期通知书》,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在催收回执上的要求进行相关催收处理,且所有催收费用均由委托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在催收回执上要求受托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者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回执,则受托人应停止计收手续费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若委托人在催收回执上要求受托人代为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如有)的,委托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发送正式书面申请,并向受托人支付首年委托贷款手续费和预付诉讼费用。若委托人未支付手续费或或中断支付手续费,受托人有权视同委托人要求受托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处理。
若委托人要求受托人继续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催收或者代为起诉,委托人应按照前述第十五条约定的手续费费率逐年向受托人支付手续费。若委托人未支付手续费或中断支付手续费,受托人有权视同委托人要求受托人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处理。同时,受托人有权在法人委托贷款逾期满三年后,对该合同项下相关账户进行销户处理,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委托人起诉时,受托人应提供相关协助。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委托资金来源、贷款对象、用途不合法等因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逾期半年以上或拒绝支付法人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受托人有权从收回的法人委托贷款资金中扣收手续费,有关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受托人未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法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法人委托贷款通知书》的要求发放法人委托贷款,导致委托人发生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托人向借款人收回贷款本息后,未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法人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划转,导致委托人发生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选择以下第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他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