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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的前提是

来源:抵帆知识网

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的前提如下:
1、供货单位合法,并具备合法质资资料;
2、供货单位业务人员具备合法身份及资料;
3、所供产品合法并具备质资资料;
4、所供产品检验合格并有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的药品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2、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
3、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
4、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5、中药材硬标明产地。
药品及耗材器材采购流程的步骤如下:
1、制定采购需求计划;
2、认证供应商;要寻找相应的供货商,调查其产品在数量、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是否满足购买需求;
3、发出采购订单;以订单方式传递详细的购买计划和需求信息给供应商并商定结款方式,以便供应商能够准确按照客户的性能指标进行生产和供货;
4、物料入库验收;
5、评价采购工作。要定期对采购物料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目的是不断优化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是指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药品认证,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 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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