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出现责令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不按规定开具处方或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因牟取私利,医疗机构将取消其处方权。
法律分析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拓展延伸
医疗机构对医师处方权的撤销条件与程序
医疗机构对医师处方权的撤销条件与程序是确保医疗行业的规范和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对医师的处方权进行撤销:严重违反医疗伦理、医疗事故责任、滥用处方权、虚假开具处方等。撤销程序通常包括内部调查、听证会、医疗专家评估、行政审批等环节。医疗机构必须确保程序公正、透明,并尊重医师的合法权益。撤销处方权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安全和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
结语
医疗机构对医师处方权的撤销是确保医疗行业规范安全的重要措施。撤销条件包括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证书注销、违规开具处方、药品使用不当以及牟取私利等。撤销程序应遵循法律法规,包括内部调查、听证会、专家评估和行政审批等环节。医疗机构必须保证程序公正透明,同时尊重医师的合法权益。撤销处方权旨在保护患者安全和权益,维护医疗行业良好秩序。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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