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标识或者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并且额定能量超过160瓦时的充电宝也不能带。能量超过100瓦时但不超过160瓦时的充电宝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2、化妆品、洗发水等液体状或者膏状物品不得携带超过100毫升。
3、火种类和易爆类物品严禁随身携带或托运。
4、超过6厘米的水果刀及菜刀、剪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等专业刀具,文艺表演用的刀具以及其他武术器具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小于6厘米的水果刀可以随身携带。
5、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但是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不能办理托运。
6、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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