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希望大家能够给予正确的认识。这项工作难度很大,要求很高,要长期持续下去,有些人认为这是给企业原本很繁重的工作增加了麻烦。我认为这不是找麻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是部门保稳定、经济发展状态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保证长期发展和生存的需要,这是一项长效机制,既是基础性工作,又是实质性解决施工管理根本性问题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恰恰是我们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甚至说在合同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导致了大量隐患的发生。以后,我们要明确,对不备案的合同不予承认业绩,企业拒不报送履约数据、或报送不真实的履约数据,就应视为不诚信的表现,对不诚信的企业,就要采取记分管理、行政处理等必要的措施,这是不得已而为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大违法违规成本,降低遵纪守法企业的市场成本,最终推动大家都诚信。通过合同管理,要使大家认识到,提高合同履约水平,增强管理能力,是企业自身的需要,如果一个企业被清退出这个建筑市场,那实质上是自己把自己清退出去,而不是别人清退,对这一点,一定要有认识。因此说,我们搞合同管理,并没有给大家增加麻烦,恰恰相反,增加这一个方面的工作量,会使我们的工作更扎实,会使其它更多的问题得到很好解决,是给企业做减法,是帮助企业抓住更重要的工作,解决更根本的问题。所以,希望大家对合同管理工作,也包括对此次合同检查工作,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此外,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检查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要正确认识和适应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思路的调整和变化,树立全新的建筑市场管理理念。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不懈地开展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建筑市场秩序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市场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管理难度不断增加,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件时有发生,原有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过去,监管部门往往过于关注对突发事件的“救火”,而疏于对提前预防、过程干预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方法的运用;过于关注管理手段的强化,而忽视了系统化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过于关注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而忽略了对更为重要的招投标结果--施工合同履行状况的把握。企业则普遍缺乏应有的施工合同履约意识,执行备案合同力度不够,对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等环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有效处理,对合同履约风险和隐患缺乏必要的预防和应对意识,尤其是施工企业,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很少会通过施工合同来切实维护应得利益,致使履约纠纷不断出现。 随着对形势的不断调查研究,和对深层次问题的不断思考,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建筑市场管理必须抓住一条主线,就是合同履约。通过合同履约管理,可以了解和把握全市建筑市场的整体状态;掌握企业的履约状况、现场管理水平;将工程项目总承包、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有机串联起来,形成管理上的联动;可以暴露出履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进行干预和纠偏,化解过程风险;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对企业资信能力进行评价;对招投标进行有效检验,并将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过程,提高招投标质量和水平;还可以将企业资质管理、信用管理、业绩管理、工程担保制度、纠纷处理机制等管理制度有机整合起来,形成管理合力。因此,合同履约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最佳切入点,是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的重要抓手,围绕这条主线不断进行制度建设和完善,才能构建起有效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
当前,我们已经明确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即从总包和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面建立合同履约管理体系,这三个层面的合同履约管理体系既相对、又有机联系,从而构成建筑市场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经过前期努力,我们已初步构建起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管理体系,合同履约管理的优势已逐步体现出来,这更坚定了我们开展合同履约管理的信心,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管理体系建设进程。新的工作思路要求我们尽快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全新管理理念,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提高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水平和对复杂工作的驾驭能力,确保建筑市场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要求广大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合同履约意识,坚决执行备案合同,要通过备案合同来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要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高度重视合同履约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检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启动以来,得到各区县建委、各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基础数据报送等工作稳步推进,履约数据报送率到达较高水平,目前,合同管理阶段性工作重点已具备从履约数据报送向核实数据真实性转变的条件。此次开展施工现场合同履约专项检查,就是这一转变的客观要求,通过现场检查,既要核实已报数据的真实性,也要推动企业树立报送真实数据的长期意识。此外,此次检查对我们掌握施工现场合同履约实际情况、实现合同宏观数据管理与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培养合同监管机构的现场管理能力、积累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工作经验、加强合同管理相关各部门之间联动以及下一步开展施工现场合同履约情况常规性检查等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是我们一次难得的练兵机会。因此,应当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要按照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选派精干力量参加培训和检查,尽量保持队伍的稳定;要按照建委制定的表格,逐项进行检查,保证检查标准的统一;要注意对检查过程的总结,不断积累现场实际管理经验;要做好所属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检查,也要做好市里统一检查的迎检工作,总之,要切实把各项检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兼顾到专项检查工作与日常性合同管理工作的关系,合同管理日常性工作总体上还存在一定不足,如履约数据报送率不够稳定,风险预警项目的处理不够及时等,主要原因还是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这是共性问题,短时间很难得到根本解决,希望各单位努力克服困难,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保证两方面工作的稳定和质量。此次检查,也是广大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和履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检讨的一个良机,各施工单位应当结合此次检查,加强内部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人员的宣传教育,主动查找自身不足,积极进行整改和提高,要利用大检查这一契机,推动企业自身树立正确的履约意识,切实全面提高合同履约水平。同时,也要以正确的态度看待此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加强沟通,有责任有义务向检查人员提供真实的履约状况。此次检查,覆盖面主要是20xx年5月1日以后备案的项目,此前的项目存在的合同履约风险可能更大,希望大家利用这一机会,对这些项目也要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尤其是那些易出事的项目,更要引起关注,要从保建国六十周年大庆稳定的政治高度,做好新老项目的排查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是要结合检查同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专项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做好检查的同时,还要兼顾一项重要的工作,即要结合检查做好合同履约调查研究。近年来,阴阳合同、母子公司转包、规避招标、专业分包合同不备案、工程项目经理不到位等问题一直广泛存在,但问题严重到何种程度?涉及面有多大?导致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到底是什么?如何从制度层面加以管理和规范?这些问题还缺乏科学的、准确的论断,由于过去方方面面的原因,我们对这些问题了解和把握的程度十分有限。通过此次检查和调研,只要安排合理、采集的数据准确有效,是完全有可能对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做出科学、定量的判断的,这将对下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我们要双管齐下,不能就检查谈检查,要明确检查只是我们管理市场的一种手段,不是根本目的,要力求通过检查,掌握更多的信息、了解更多的实际情况,从而推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依靠制度规范市场行为这一目标;要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力求掌握第一手真实数据,力求保证数据的完整和全面;要珍惜此次合同专项检查机会,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切实了解企业的困难所在和真实需求,研究和发现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最终不但要拿出一份有分量的专项检查报告,还要拿出一份有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切实起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合同履约水平的目的。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对制度层面的问题和非制度层面的问题、对共性的问题和个性的问题区分对待。属于制度层面的问题和共性问题,要侧重于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后续的制度建设加以完善和规范;属于非制度层面的问题,尤其是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违法违规问题,如签订阴阳合同、恶意拖欠工程款、拒不报送合同履约数据、规避招标等行为,则必须加大打击力度,绝不手软。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注意检查过程中对有关证据的采集,为后续依法进行查处创造条件。依法进行查处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曝光。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还要注意树立正面典型,对那些合同履约意识强烈、依法履行备案合同、合同订立双方配合紧密的项目和企业,要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报导。
此次施工现场合同履约专项检查是我委今年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活动,全委对这一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和周密的部署,制订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检查工作需要,专门制订了检查表格,并编写了表格的填写说明;为了保证检查质量和检查标准的统一,还要对检查人员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从市场处、标办、交易中心、建管中心、监督总站、造价处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五个检查组,全力投入检查工作。这些扎实的基础工作,为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我相信,有市建委的坚定决心、有各区县建委和各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这次检查工作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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