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20xx届xx院的x毕业生到一名首都战线上的民警,转眼已经一年了。在一年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懂得了很多应知应会的做人道理,同时却较之一年前更感觉到了自身的不足和所欠缺的东西。
古语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这一年中,我不断的像老民警学习,虽然在工作遇到过困难,但是警院培养出来的坚韧意志使我不断克服困难,努力前行,不断地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充实自己,下面将到XX大队工作一年来的一些情况做一个总结。
一、在“德”的方面。
这里所说的“德”无可厚非是指一个人的道德情操,而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个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的民警,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更是注意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的培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 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认认真真学习,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地结合起来,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朝着新的目标前进。在困境面前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孜孜不倦地对信仰和理想去追求,始终做到顺境时不得意忘形,困难时不失意悲观,注意做到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这一切无不同自己对崇高理想的追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密切相关。我想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心中信仰是坚定的、精神状态是积极向上的,在队领导和老民警的帮助下就一定能实现既定的奋斗目标。
二、在“能”的方面。
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他能否履行好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任务,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唯一途径就是在工作的同时不断学习。去年7月,我从XX人民学院毕业分配到分局XX大队队做了一名记录员。开始时对自身的工作很不适应,长时间的工作,接不完的案子,对我这个刚刚毕业的年轻民警来讲可以说是焦头烂额,特别是感觉到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脱节,而且由于性别差异,更使我感到很多不便。现实摆在面前,可以说是困难重重。但是,在大队领导的关心下,在本组员以及其他同事的帮助和谆谆教导下,我很快适应了新的环境和自身的工作,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技巧,了解了工作的基本内容,能够较好的配合本组员很好的完成案件的审理和审结。
三、在“勤”的方面。
《尚书无逸》中有这样一句话:“呜呼!君子所其无逸。”。 周公认为,为官治国的人时刻要以民众的利益为先,自己绝不能贪图享乐,而他自己更是身先士卒,时刻惦记百姓,勤于政。那么,作为中国百万公务员中的一员,我虽然只是“沧海之一粟”,却更应该始终遵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勤于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勤于爱民思想的培养,勤于政治理论水平的增强。
在过去的一年里,经历过几次战役、接手过一些重要案件,在这些战役的攻坚过程中,在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都很好的配合本组员完成了既定的任务,遇到棘手问题时,加班加点,努力攻坚,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四、在“廉”的方面。
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见习警官,作为一名年轻的民警,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时刻以这两条警世名言告诫自己,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因此要保持廉洁,就要从小事做起,自律、自省、自警,淡泊名利,维纪,不枉不纵,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的服务于人民。
工作每天所接触的是违法犯罪分子,要审理的是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案件,而在与他们接触过程中,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免要面对正义与的较量,金钱与权力的诱惑,嫌疑人家属期待的目光,受害人要求主持公道的心情……这些都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办案质量,甚至稍不小心就可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自己的前途,影响到机关的形象……所以,像我这样的年轻民警更应该树立廉政意识,增强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制诱惑,在金钱、权力、诱惑面前辨清方向。
一年的时间较之我的从警路来讲是短暂的,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于一个专科院校毕业的新警来讲却是汲取养分的最佳时期,在这一年中可以让我将所学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用实践验证理论,这一年会成为我的从警生涯的起始点,会是我从警路的奠基石。我相信有了这一年的良好开端,我会在将来的从警路上踏平坎坷,迎接风浪,不畏艰难,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间,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保证国家民族稳定团结,尽自己微薄之力,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首都民警,一名称职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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