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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宣传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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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教育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指导、协调淮阴报社、广电局等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网络新闻宣传;联系各驻淮新闻单位;代管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区文化局的工作实施方针的指导;代管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区内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社会宣传工作;承担区委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领导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区的外宣工作;承担区委、区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新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受区委委托,与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了解区广播电视局、区文化局、淮阴报社和代管单位(新华书店等)的领导干部;管理区宣传文化系统的股级干部;负责审批社会文化生活类报纸社长、主编;对乡镇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直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和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

  (八)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和省、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提出我区的具体贯彻意见;指导区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有关、规定;按区委统一的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完成区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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