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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来源:抵帆知识网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我校对“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课外读物内容范围的规定: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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