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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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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表的构成 项目 核算内容 某期间的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材料+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收入+出售投资性房地产+自产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本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的收入 某期间的营业成本=(销售商品成本+提供劳务成本+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成本+销售材料成本+随同商品出售的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摊销或折旧(成本模式)+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结转的账面价值)-本期销售退回的成本 销售,管理,财务 1.存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 2.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计提;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转回 本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期间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金额(-) 【提示】最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最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金额(-)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交易费用 2.确认新派发的现金股利(股票)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3.确认投资的利息(债券)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或损失; 6.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或损失; 8.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置收益或损失。 提:最终投资收益贷方金额(+);最终投资收益借方金额(-) 二、营业利润 【计算】 加:营业外收入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利得 2.盘盈利得; 企业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相关链接1】固定资产盘盈比较特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影响本期净利润)。 【相关链接2】存货的盘盈,通过贷方“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影响营业利润)。 3.捐赠利得;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考试仅仅考概念,无计算) 5.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6.企业取得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 7.补助 1.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 2.盘亏损失: 固定资产的盘亏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相关1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相关2存货的损失,根据情况分别处理: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管理不善造成的计入管理费用 3.公益性捐赠支出; 4.非常损失; 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相关】管理不善造成的计入管理费用。 5.罚款支出;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和债务重组损失(仅仅减:营业外支出 涉及概念) 三、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项 目 【计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或减收益) 【计算】 核算内容 1.实际发生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2.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3.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的2.5%)、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提示】考试直接给出标准,或直接给出调整增加的金额 1.国债利息收入; 2.财政补助(财政拨款等); 3.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 【提示】考试主要考核国债利息收入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重点)=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项 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核算内容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 注意: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或减收益)

递延所得税收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发生额;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发生额。 资产减值比较 具体资产 是否考比较基础 能否转回 账务处理(转回) 虑计提减值 可变现净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减少营业利润) 贷:存货跌价准备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可收回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增加营业利润) 1.存货 √ √ 2.应收款项 √ √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固定资产 √ × × 4.无形资产 √ × × 5.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 6.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 7.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8.持有至到期投资 √ √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债务工具(债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权益工具(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综合收益 √ (分两种情况) 10.长期股权投资 √ 可收回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提示如果企业将资产最终处置,则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销。持有期间价值回升,可以转回(分资产),最终处置时减值准备转销。 投资收益 交易或事项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交易费用 账务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其他货币资金 【相关链接】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初级考试)支付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资产成本,不计入当期损益 (1)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影响营业利润)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影响营业利润)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根据享有的份额) 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根据享有的份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不影响营业利润)(根据享有的份额) (1)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借:应收利息(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贷:投资收益(影响营业利润) (2)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面值乘以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面值乘以票面利率)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或借方)(倒挤差额)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营业利润) 贷:投资收益(增加营业利润) 或做相反处理 成本法下处置: 借:其他货币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或借)(倒挤差额) 权益法下处置: 借:其他货币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 ——其他综合收益(或借)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 投资收益(差额)(倒挤)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或做相反处理) 2.确认新派发的现金股利 3.确认投资的利息收入 4.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 5.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或损失 6.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1)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根据享有的份额) 贷:投资收益(根据享有的份额) (2)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根据享有的份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根据享有的份额) 利润表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贷方合计-投资收益借方合计,最终贷方金额为投资收益(+);最终借方金额为投资损失(-) 项 目 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自行建造(研发)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时 间 从购买的下一个月(当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下一个月(当月) (七)补助(1)财政贴息;(2)财政拨款; (3)税收返还:

①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所得税;

②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流转税(、消费税、营业税); ③采用先据实征收、再以现金返还的方式收到的税收奖励。

不属于补助的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等,抵免部分税额的税收优惠体现了导向,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补助处理。

企业确认的的出口退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出口退税),不属于补助。 1.如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第一步:企业实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确认资产(银行存款)和递延收益: 第二步:企业将补助用购建长期资产。该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第三步:该长期资产交付使用。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①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②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或该资产未使用到期而处置,则应将尚未摊销完毕的递延收益,一次转入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的处理

①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 (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②用于补偿以后将发生的费用(先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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