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证件名称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性别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民族 申请认证内容 归侨身份认定 原侨居国 回国时间 归侨 □ 侨眷 □ 侨眷身份认定 华侨、归侨 姓名及关系 侨居国家 申请人 意见 及 确认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及所提交材料信息内容属实,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云南省侨务办公室制
身份界定解释
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或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归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侨眷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表格填写要求和说明
1.按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字迹工整。
2.“出生年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2018.02”。
3.“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号码。 4.“申请谁内容”:在相应的选择项□内打“√”。
5.申请归侨身份认定的:填写“原侨居国”和“回国时间”。 6.申请侨眷身份认定的:归侨眷属填写“归侨姓名及关系”;华侨眷属填写“华侨姓名及关系”和“侨居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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