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二、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部;
2、医务部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湖南省津市人民医院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 ,交本科室主任;
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部;
5、医务部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部,医务部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7、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8、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9、医务部备案。
三、监督管理
1、医务部(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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