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10-03-10 19:28:32]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场上市交收商品芝麻的特征指标、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场上市交收商品芝麻。 2 引用标准
GB 90-1985粮食、油料检验的一般规则 GB 91-1985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92-1985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 93-1985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 94-1985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 97-1985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 5512-1985粮食、油料检验 粗脂肪测定法 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 名词术语
3.1 纯质率:净试样重量减二分之一不完善粒,占净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3.2 不完善粒:籽粒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 未熟粒:籽粒不成熟,瘪缩,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颗粒。 3.2.2 虫蚀粒:被虫蛀食,伤及子叶的颗粒。 3.2.3 破损粒:籽粒压扁、破裂的颗粒。 3.2.4 霉变粒:粒面生霉或子叶变色的颗粒。
3.3 杂质:通过规定筛层和无食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通过直径l.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无机杂质:砂石、泥土、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3.3 有机杂质:无食用价值的芝麻粒、异种粮油籽粒以及其他有机物质。 3.4 含油量:芝麻中的粗脂肪含量百分率。 3.5 色泽、气味:一批芝麻的综合色泽、气味。 4 分类
本市场上市交易商品芝麻品种分三类:
4.1.1 出口一级白芝麻(交易代码:ZM1):种皮为白色、乳白色的芝麻在98%及以上不允许有黑芝麻。
4.1.2准出口一级白芝麻为出口一级白芝麻的替代品:种皮为白色、乳白色的芝麻在95%及以上不允许有黑芝麻。
4.2.1 出口二级白芝麻(交易代码:ZM3):种皮为白色、乳白色的芝麻高于93%以上不允许有黑芝麻。
4.2.2 准出口二级白芝麻为出口二级白芝麻的替代品:种皮为白色、乳白色的芝麻高于90%以上不允许有黑芝麻。
4.3 榨油用芝麻(交易代码:ZM2):皮色不符合4.1、4.2、4.3、4.4色泽要求的杂色芝麻。 5 质量指标
5.1出口一级白芝麻及替代品以净籽纯质率定等,各等级质量指标见下表:
品级 出口一级白芝麻 准出口一级白芝麻 净籽纯质率 ≥98.0% ≥97.0% 杂质 ≤0.5% 水分 ≤8.0% 异 色 粒 ≤2.0% ≤5.0% 酸价 ≤2mgKOH/g ≤2mgKOH/g 色泽气味 正常 注:
(1) 标准中规定的出口一级白芝麻作为在本市场进行交收的标准品。
(2) 进行交收的出口一级白芝麻允许使用符合本市场质量指标的准出口一级白芝麻作
为替代品,其规格差价以品级差价的形式进行价格调整。
5.2出口二级白芝麻及替代品以净籽纯质率定等,各等级质量指标见下表:
品级 出口二级白芝麻 准出口二级白芝麻 净籽纯质率 ≥96.0% ≤0.5% ≥95.0% ≤8.0% ≤10.0% ≤2mgKOH/g 杂质 水分 异 色 粒 ≤7.0% 酸价 ≤2mgKOH/g 正常 色泽气味 注:
(1) 标准中规定的出口二级白芝麻作为在本市场进行交收的标准品。
(2) 进行交收的出口二级白芝麻允许使用符合本市场质量指标的准出口二级白芝麻作为替代品,其规格差价以品级差价的形式进行价格调整。 5.3 榨油用芝麻以含油量定等,各等级质量指标见下表:
品级 一级(替代品一) 二级(替代品二) 三级(标准品) 四级(替代品三) 五级(替代品四) 含油量(标准水杂下) ≥51.0% ≥50.0% ≥49.0% ≥48.0% ≥47.0% 杂质 水分 酸价 色泽气味 ≤0.5% ≤8.0% ≤2mgKOH/g 正常
注:
(1) 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榨油芝麻作为在本市场进行交收的标准品。
(2) 进行交收的三级榨油芝麻允许使用符合本市场质量指标的其它品级榨油芝麻作为替代品,其规格差价以品级差价的形式进行价格调整。
5.4 在非基准交收仓库进行交收的货物本市场以地区差价的形式进行价格调整, 对于地区差价、品级差价,本市场在交收月前一月底通过“中国芝麻交易网”(www.cnsesame.com) “ 交收中心”公布。
5.5 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6 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芝麻的扦样、分样按 GB 91-1985执行。 6.2 色泽气味的检验按 GB 92-1985执行。 6.3不完善粒的检验按GB/T94-1985的方法。 6.4 异色粒按 GB 93-1985执行。
6.5杂质及纯质率的检验按 GB 94-1985执行。 6.6 水分的检验按 GB 97-1985执行。 6.7 GB 5512-1985粮食、油料检验 粗脂肪测定法 6.8 酸价的检验按GB/T 5530-1985执行。 7.标志
出库包装与标志按客户要求或GB7718-2004的规定 7.1包装
包装物应清洁、干燥,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7.2运输
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雨淋、污染等。 8.储存
应存于低温,干燥和避光处。 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保质期12个月。
芝麻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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