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9)。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有禁忌者除外)的时间。
3.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EMI):
(1)到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
(2)需要急诊PCI患者的转院时间。
4.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5.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6.住院期间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二)心力衰竭(ICD-10 I11-I13伴I50)。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β-受体阻滞剂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3.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ACEI/ARBs、β-受体阻滞剂。
4.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5.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6.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0 J13-J15,J18)。
1.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3.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4.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5.入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
6.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7.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儿童(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1.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2.氧合评估。
3.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四)急性脑梗死(ICD-10 I63)。
1.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的时间。
3.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4.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5.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6.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五)剖宫产ICD-9-CM-3:74.1。
1.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医学指征。
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1)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
(2)在胎儿娩出(断脐带)后即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3.再次手术指征。
4.评估产后出血量。
5.手术后并发症(包括新生儿)。
6.为患者提供剖宫产术的健康教育。
7.切口愈合:Ⅱ甲。
8.术后7天内出院。
9.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六)围手术期预防感染。
1.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一、二代头孢菌素。
2.在手术前一小时开始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手术后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时间。
5.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
适用手术名称与ICD-9-CM-3
1.甲状腺切除术ICD-9-CM-3: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ICD-9-CM-3:53.0;53.1。
6.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
7.乳腺手术ICD-9-CM-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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