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的理论实践探索
摘 要:当前,青少年犯的数量越来越多,同时青少年犯的人生路还很长,对“首要标准”的实现更具挑战。因此,对青少年犯的个案管理模式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积极探索就显得格外重要。本论在对当前青少年犯的犯罪构成、基本特征及个案管理普遍现状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总结、调查研究、个案分析、系统思考等方法提出了论者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的理论构想,并推出了二作在实践中的个案管理“一对一”模式的成功案例,以求抛砖引玉扩大交流,不断提高广大监狱工作者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理论实践水平。
关键词:青少年犯 个别教育 个案管理 理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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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白绪元:男,1976年出生,甘肃通渭人,现任甘肃省定西监狱教育科科长,甘肃监狱工作协会定西监狱分会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级个别教育专家。
高永安:男,1980年出生,甘肃定西人,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十佳个别教育能手”。
随着时光的推移和时代的变迁,“后80”、“90后”逐步成长,其社会角色也逐步发生着变化,或由中学生变为大学生,或由大学生变为从业者,或由中学直接步入社会。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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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社会大舞台中,“后80”、“90后”纷纷登台亮相,成为社会活动中的一个新新群体,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不断积极进取融入社会大舞台中开始扮演重要的社会角色,引起了全社会对这一群体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不断以身试法坠入高墙之内开始漫漫服刑之路。对“后80”、“90后”青少年犯这一群体进行科学的、有效的个案管理模式探索与研究也相应引起了广大监狱工作者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
社会普遍意义上的个案管理模式是20世纪70-80年始在美国社会工作界推广的一种个案社会工作模式,是指个案管理人员把管理对象以及复杂的社会管理网络中有益于管理对象的资源有效联系起来及时的对这类管理对象进行有效管理,以达到管理的最佳效果。
监狱矫正视野中的个案管理,是指监狱人民依法对个别或一类罪犯实施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教育、培训、矫治、帮助等有利于罪犯改造的活动。个案管理模式,通俗的讲就是指一位或一个团队监狱工作者专门针对某一个或某一群个别的、特殊的案例罪犯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的“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等特殊管理过程体系。结合当前监狱工作实际,个案管理主要采取三种模式,即一名负责一名罪犯的“一对一模式”,多名负责一名罪犯的“小组模式”,多名负责一类罪犯的“分类模式”。另外,个案管理要坚持针对性、综合性、实效性和长期性的原则。
本论在对当前青少年犯的犯罪构成、基本特征及个案管理普遍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总结、调查研究、个案分析、系统思考等方法提出了论者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的理论构想,并推出了二作在实践中的个案管理“一对一模式”的成功案例。
一、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进行理论实践探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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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本是国之栋梁,重树青少年犯新生之路使命光荣
一提到“青少年”这个词,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青春活力”、 “轻舞飞扬”、“奋发有为”、“豪情壮志”等正能量词汇。然而,世界的存在和事物的发展总是处于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之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边缘总会有非主流的价值观存在,非主流的价值观就会衍生出非主流的人群---青少年犯。这一群体往往是“抢劫”、“强奸”、“”、“暴力伤害”等负能量词汇的代名词。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悲则国悲。青少年的犯罪的确是国家的重大损失,然而,青少年走向犯罪之路是国家法治、公共管理、社会环境、学校教育、家庭影响等等因素作用下的结果,并不是某个人一生下来就是个“顽孽”,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挽救人改造人的监狱人民,尽管具有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期盼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爱国情怀,但职责有分工,“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有青少年犯进入我们的矫正范围,我们就要义无反顾的承担起使青少年犯重树新生之路的光荣使命。因此,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是广大监狱工作者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的重要贡献。
(二)青少年犯的人生路还很长,对实现首要标准是巨大挑战
“人生的道路尽管漫长,但紧要处却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这是著名作家柳青的一句名言,后来被路遥引用作为小说《人生》的引言。本论所要研究的对象青少年犯正是在年轻时的紧要关头走错了路的一类个案群体,他们大多在16—30岁之间,正是美好人生路开始起航的壮丽年华,可他们却迷失了方向误入了岐途甚至走向了不归路。但是毕竟他们的人生路的确还很长,如果在监狱这所“学校”能够被很好的改造而迷途知返,那么他们未来的前景依然充满希望,或将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或将自食其力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然而一分为二的看,年轻可以具有刑释后充分发展的空间的同时,也具备刑释后继续犯罪的时间。道理很简单,一个20岁的刑释人员要比一个60岁的刑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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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重新犯罪的概率要大得多,事实也有力的说明了这一问题:“二进宫”、“三回头”甚至“四入监”的累犯们大多是从青少年开始就成为“职业服刑人”的,这群人誓将牢底坐穿的“架势”,直接冲击我们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也是广大监狱工作者最大的耻辱!犯罪的源头我们没办法治理,但犯罪的行为应该因我们而止,没有任何借口,这就是监狱的职责所在,这就是“首要标准”的深刻内涵。因此,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是广大监狱工作者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三)青少年犯多暴力,对其有效管理有利于四无目标的实现
当前,在我国的各类轻、中、重度戒备的监狱中,青少年犯的总数在逐年增加,此类犯占押犯总数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以中度戒备的甘肃省定西监狱为例:截止2013年4月10日,押犯总数为1668人,其中1985后出生的罪犯人数为557人,占押犯总数的33.4%,在这类青少年犯中,其中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杀人、寻衅滋事、强迫卖淫等暴力犯为339人,占1985后出生罪犯的60.9%。由此可以看出如今在各级各类监狱中,青少年犯不仅数量多,而且暴力性强。这给我们一线的管教民警无形中形成了巨大的监管安全压力,在多少次的狱内打架、狱内偷看色情小说网络小说、狱内使用手机及MP4等违禁品的违规违纪事件中多数是这类青少年犯所为。以甘肃省定西监狱近一个月的狱内重点事件为例:今年2月初,“90后”罪犯马某,在接见室接见时因“监督岗”的一句正常时间提醒而对“监督岗”大打出手,态度极其猖狂,严重影响监管秩序;今年2月中旬,“90后”罪犯金某怀揣一部MP5直冲安检门被狱政科民警拿下,发现这部MP5里面竟存有几十条色情视屏,同时,该犯交待他用这玩意进行“地下套板”(罪犯属语意思是套取钱物等),同犯每看一次给他多少多少东西或香烟等违禁品,这一事件在全狱影响非常恶劣;今年2月下旬,快刑释的“90后”罪犯袁某,声称自已身体有重病执意要求外出看病,并向监区长说:“行个方便吧,凡正今后咱们在定西城会常见面的。”威胁之意很明显,事后在卫生所大夫的建议下监区还是在警力很紧的情况下派三名得力民警押送市第一医院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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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结果并无什么病。以上一月三例事件全为“90后”青少年犯所为,这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影响监狱监管安全和“四无目标”实现的“刺儿头”中,青少年犯占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有利于监狱“四无目标”的实现。
二、对青少年犯的犯罪构成基本特征及个案管理的普遍现状的分析
(一)青少年犯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特征
1、暴力型犯罪为主,类型逐步多样化危害性逐步严重化
通过对若干青少年犯的档案资料统计分析,暴力型犯罪占所有犯罪类型的绝大多数,其中以抢劫罪最多,其次是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等。近年来,青少年犯的罪名也逐年递增,且呈快速多样化发展趋势。同时,“90 后”未成年犯被判2 年以下短刑期的比例,有所下降;10 年有期徒刑以下居多;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例不断上升,由此可见,其社会危害性有逐步严重化的趋势。
2、学历智力普遍偏低,意识形态模糊价值观扭曲
青少年犯的构成中,由中学直接步入社会的占绝大多数。并且其中大多数又是初中就厌学逃学的“坏学生”,勉强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就迫不及待如“初出牛犊不怕虎”般为心中的“江湖梦想”而混迹社会,结果是“江湖险恶起歹念”,法网恢恢终究难逃“锒铛入狱”。在狱中不得不以泪洗面,重新思考“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深刻道理。学识肤浅、意识形态模糊、价值观扭曲的青少年犯往往身陷囹圄也搞不明白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使自己受如此委曲。这就是青少年犯最表像的特征。因此,青少年犯的文化素质、意识形态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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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观非常值得关注,他们的智力水平和道德水平得不到正常发展是导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3、犯罪行为多呈现聚众、被动和盲目性
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类青少年暴力性犯罪多是结伙类行为,犯罪发生时,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具有鲜明的聚众性。在2009年10月发生在定西市“欢乐谷KTV”的一起重大群殴事件中,参与这次寻衅滋事的几十人,青一色为青少年,后来有八名主犯被关押到了甘肃省定西监狱。在对这八名罪犯进行逐个谈话的过程中,有12%的人承认自己是组织者或积极参与者,78%的人认为自己是一般参与者。访谈中,在回答为什么要聚众寻衅滋事时,他们中的“老大”吴某说“我看不惯有外地人欺负我的小弟”,而一般参与者则讲“大家都是一起的,兄弟们叫了不去不好”。 就这样大多数青少年犯稀里糊涂走向犯罪道路,而自己却浑然不知将要为此付出失去自由的昂贵代价。
4、心理健康状况差,个性特征明显
青少年犯普遍心理素质差。常有不同程度的人际关系敏感,强迫、焦虑、抑郁、偏执等症状。突出的个性特征是:更倾向于外向,情绪反应时间短,自我感觉良好,有一定的自信。存在的个性缺陷是:认知较偏执,喜欢标榜性;攻击性强,抢劫罪罪犯最明显;自私,缺乏同情心;学习理解能力差,逻辑思维能力低。
5、重权利轻义务,悔罪意识弱
主要表现有:首先,普遍过分关注对自己有利的奖惩制度。如行政奖励、减刑假释等,特别当奖惩结果不如意时,常以偏激言论、个性行为进行对抗;另一方面当遇到违反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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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扣分,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推诿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并强力争辩“为什么就是我错”。其次,对自己的犯罪原因认识肤浅。对自己的犯罪大多归咎于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里穷,读书环境不好,社会环境影响等因素;另一方面,对改造的惩罚感受性不强,不以违反监规纪律和道德规范为耻,悔罪意识弱。
6、情绪管理能力低,抗挫折能力差
情绪易兴奋、自控力差、改造行为不稳定是青少年犯的显著特点。以郁闷、生气、伤心、焦虑等消极情绪较多;在处理情绪方式上,大多以负性情绪自我管理,如“生闷气”、“摔东西”等。青少年犯看待问题容易被外部现象所困扰,解决问题方式局限,支持系统匮乏,往往表现出极差的抗挫折能力。
7、缺乏责任感集体观,以自我为中心
青少年犯往往受亚文化影响,背离核心值体系,是非分辨力低,认为彰显个性,标榜与众不同,追逐名利才是的表现,缺乏合作意识集体观念;遇到现实状况不符合自己期望时往往逃避对自己、对家庭及对社会的责任。在查阅青少年犯信件时,我们会经常发现他们信的内容多以向家人索要钱和物为主,对汇报自己的改造成绩、悔罪改过认识避而不谈或是轻描淡写。
8、懒惰习性深,人生目标模糊
懒惰、散漫、生活自理能力差在青少年犯中最为普遍。厌烦学习,不懂得珍惜监狱提供的各种学习机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是大多数青少年犯的改造心态。没有把“刑期当学期”,在改造中只顾抱怨自己、抱怨他人、抱怨社会,没有好好为自己以后的人生做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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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甚至出现回归社会后要报复他人和社会等消极的情绪和想法。对将来的新生,“出去了再看”、“走一步看一步”是大多数青少年犯的说法。
(二)目前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的普遍现状
1、没有形成青少年犯个案管理的独特体系或模式
在监狱的传统认识中,认为不管是青少年犯还是中老年犯,只要一入监大多为一般意义上的服刑人员,都要笼统的接受或传统或现代的矫正手段,也不以年龄为分类处遇的依据,有的只是依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刑期长短、认罪表现等因素而划分的宽管级、从宽级、一般级、严管级四级分级处遇模式。目前,除了有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的少管所外,在全国各级各类监狱中,还没有形成专门针对青少年犯进行科学系统个案管理的十分成熟的独特体系或模式,这一现状与与日俱增的青少年暴力犯的矫正重任不相适应,也与当今社会改革深入矛盾突显时期“四无目标”、“首要标准”的实现不相适应,因此,如何创立一些针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行之有效的独特体系或模式,很值得广大监狱理论工作者认真思考。
2、没有专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监区机构
一般情况下,监狱押犯单位罪犯的构成是按需分派(如:监区或生活卫生分监区等生产劳动技术要求需要)或者干脆就是随机分派的,青少年犯通常是和别的罪犯混合在一起被分到各押犯单位的。这一方面有利于监狱生产生活开展的同时,也有不利于青少年犯更好改造的一面。比如:本来还较单纯具有很大可塑性的青少年犯在与“老贼”、“惯犯”、“假改造”等同犯形成“交叉感染”之后会变得“老奸巨滑”起来,这不利于对青少年犯这一个案群体进行有效的个案管理。另外,同一押犯单位年龄层次偏大的现状也不利于文化教育、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矫正手段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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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专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制度体系
在实际的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等监狱矫正过程中,对青少年犯的管教往往和对其他罪犯的管教过程一样,并没有依据青少年犯的个性心理特征等因素而制定更加适合激励和帮助青少年犯积极改造的行政刑事奖惩制度;没有具体规定对青少年犯应该采取哪些不同与他犯的个案管理模式;没有明确青少年犯个案管理的具体实施者是哪些民警以及该承担哪些职责;没有制订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成效评估的具体方案;没有形成上下联动职责分明的有目的有计划有评估有成效的个案管理机制。以上在青少年犯个案管理领域的不足之处仍有很大的理论研究空间进行积极探索。
4、没有专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民警队伍
对青少年犯没有分类处遇以个案群体的形式分派在同一个监区或机构中,自然就很少有监狱选派专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民警队伍。其实,在基层各押犯单位,除了技术要求较高的医务所外,一般不对民警进行专业、能力、特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甚至只要能管得往罪犯能带得了工就行,这种现状是不利于对青少年犯进行科学有效个案管理的,同时也是不利于管教民警自身个案管理水平提升的。目前对青少年犯的管理过程还是以传统的经验管教方式为主。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老前辈们多少年从管教实践中不断总结出的经验对于指导实践的重要价值,然而“时代有更替,往来成古今”,当今的青少年犯已不是当年“60后”、“70后”耍个流氓如迟志强之类的“小青年”,如今的“80后”、“90后”青少年犯已是留着“彩发”打着“鼻钉”拿着砍刀砍人就像玩网游般的魔幻“小青年”,很显然,在当今这个追求管理活动更加精细化的时代,单凭抽象的经验管教措施很难适应日益复杂化的当今青少年犯的个案管理要求。因此,青少年犯个案管理的精细化要求个案管理民队伍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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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基于实践总结和系统思考的理论构想
1、创建适合各监狱青少年犯个案特征的个案管理模式
有了在具体矫正实践中对青少年犯众多个案特征比较全面系统、科学准确的理论研究,各监狱应当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整合各种监狱矫正资源,创建一套科学严谨的适合各监狱青少年犯个案特征的个案管理模式。
模式,简单的讲就是一种样式、形式或一种独特的体系。同理,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就是一种针对青少年犯个案特征而进行的一种不同于其他的管理样式或形式的独特管理体系。
模式一般由几个模块自成一体、环环相扣的组合在一起。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也应由几大模块组成。比如:组织机构模块、制度体系模块、人力资源模块。有了这三大管理活动的基本模块,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就算形成了大的模式框架,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人力资源模块既个案管理民警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只有人才能够实现理论和经验的完美结合。实践中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对待具有差异性的个案。比如:因人施教、随机应变、一人一策采用更加精细化的“一对一模式”、“小组模式”、“分类模式”等。
2、设立专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监区或组织机构
目前,各监狱按需分派或者随机分派罪犯的现状,往往并不利于某一个案群体的矫正转化。在有些监狱,设立了老残病犯监区、邪教罪犯监区、重度戒备监区等特殊监区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更加有针对性的矫正效果,也有力保障了“四无目标”、“首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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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现,维护了监狱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论者认为,对青少年犯也有必要根据各监狱具体实际采取分类处遇措施,将青少年犯安排到同一押犯单位进行更加直接有效的个案管理。
一方面,有利于防止青少年犯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在实践中,青少年犯很容易被一些顽固的“老改造”进行“”。比如:教青少年犯如何应对民警的管理实现“假改造”,甚至教他们如何进行狱内反侦查提高做案水平。往往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老改造”们的“”行动有时比我们民警的思想教育更能入青少年犯的脑,毕竟忠言逆耳。本来还较单纯具有很大可塑性的青少年犯在与“老贼”、“惯犯”、“老改造”等同犯形成“交叉感染”之后会变得“老奸巨滑”起来,这不利于对青少年犯进行有效的个案管理。因此,设立青少年犯监区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对青少年犯进行文化教育和心理疏导。同一押犯单位年龄层次偏大的现状也不利于“三课”教育、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矫正手段的开展。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对一个60多岁的老年犯是没比要进行过多的思想文化教育的,因为其思想已经固化,只要使其提高法律认识,刑释后不再犯罪而度过晚年就成,没有太大的必要浪费宝贵的行政人力资源。然而青少年犯则不一样,他们本是祖国的未来,他们一失足成个人痛、家庭痛、国家痛。因此,为了青少年犯的未来,为了“四无目标”、为了“首要标准”必须对其亡羊补牢。为了更好的亡羊补牢,就很有必要设立专门的青少年犯监区、青少年犯心理矫正中心等组织机构。
另外,在实践中还可以根据青少年犯的犯罪类型、认罪态度等进一步分级处遇,同一级安排到同一分监区,以便更加精细化管理,对其进行个别谈话、心理咨询等,实现“一人一策,逐个击破”。也可以根据青少年犯的文化程度、认识水平等分类施教,同一类安排到同一分监区,以便形成类似学校教育的“初中班”、“高中班”、“中专班”、“自考班”、“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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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班”等,让监狱这个“特殊学校”更具再教育功能。通过以上精细化的个案管理,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青少年犯的认知水平,弥补他们的文化欠帐;可以让青少年犯通过自考函授等形式拿到专科或本科文凭;也可以让青少年犯考取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电焊工、车床工、维修工等技术资格认证书,以提高刑释后的从业水平。
其实,近年来考入各监狱的公务员,学历层次大多在大学本科以上,专业构成也是十分全面: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数学、中文、外语、医学、机械制造等等,几乎拥有各各方面的优秀人才,给青少年犯们办个教育班是完全可以的,即便是特殊的师资也是可以整合社会力量办学的。总之,将青少年犯集中在一起进行“学校式”的教育是有利于监狱矫正目标和“首要标准”实现的,也是有一定现实可行性基础的。
3、建立健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制度体系
经验是参考,制度是保障。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建立健全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制度体系是整个模式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实际践中,对青少年犯的管教往往和对其他罪犯的管教过程一样,并没有依据青少年犯的个性心理特征等因素而制定具体科学的制度体系的现实状况是不尽合理的。
应当规定青少年犯专管机构的名称、性质、建制、职数、隶属关系、职责分工等基本组织结构章程;建立个案管理民警的目标责任和绩效评估奖惩体系;确定个案管理的长、中、短期目标;建立更加适合激励和帮助青少年犯积极改造的行政刑事奖惩制度;具体规定对青少年犯应该采取哪些不同与他犯的个案管理细化模式;明确“一对一模式”、“小组模式”、“分类模式”等细分模式下的具体实施者是哪些民警以及该承担哪些职责;制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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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个案管理成效评估的具体细则;设立青少年犯心理状况测试表、矫正过程记录表、刑释后的回访记录表等档案库。通过以上各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以求形成上下联动职责分明的有目的有计划有评估有成效的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机制。
4、选派和培养一支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管理的高素质民警队伍
选派一支老中青梯次搭配、经验型和理论型相得益彰、专业结构合理懂青少年心理、拉得出打得赢的精干民警队伍是对青少年犯进行有效个案管理的强有力保障。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罪犯矫正工作光靠硬的制度约束和刑罚工具是不能实现的,最终还是要靠人去完成我国“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刑罚执行。
首先,选派对青少年犯有一定管教经验的民警。对青少年犯的个案管理有丰富经验的老民警到专管监区工作,起到“主心骨”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弥补理论和制度层面的漏洞和不足,形成经验型和理论型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其次,选派理论水平较高的民警。政治理论水平高的民警在对青少年犯进行政治课教学或进行“一对一模式”的个别思想教育时,往往更能够起到正面“”传递正能量的效果。在实践中,由于笔者有思想政治方面的研究生教育背景,所以在对青少年犯进行集体政治课教学和对“90后”罪犯史某的“一对一模式”的攻心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选派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技能的民警。教育是心与心的交流,是需要一定方法和技术的,师范类大学毕业的民警或在从警以前有过教师经历的民警在做青少年犯的思想或心理工作时会更加得心应手些,尤其是年轻民警和青少年犯没有大的代沟差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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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更好的沟通交流。另外,在心理矫治这一块,可以选派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女民警担任青少年犯心理矫治中心的工作。因为女民警更加耐心细致,说话的语气无论如何要比一些老干警的“腔”要好听一些。换一种交谈的方式再加上心理咨询室特有的温馨氛围,会对青少年的心灵转化起到很好的“疗效”。
最后,形成对个案管理民警进行激励和保健的长效机制。人一般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民警也不例外,也有追求政治待遇,福利待遇等的权力,只讲奉献不讲实际回报在当今人力资源管理中是行不通的。尤其是与高危人群天天面对面的一线管教民警,更需要国家和组织的认可和激励。因此,不仅要在个案管理者的“选、识”上下功夫,更要在“用、育、留”上下功夫。比如:保障个案管理民警的带薪休假等基本权力;经常派他们外出交流学习、培训取证以提高项目矫正水平和履职能力;公平公正、选贤任能,畅通个案管理民警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空间,严格落实警员警长制。总之,要通过“选、识、用、育、留”五个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提升个案管理民警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对青少年犯个案管理模式在具体管教过程中的初步尝试和探索
----对青少年犯史某进行个案管理“一对一模式”的实践探索:
在从事管教工作的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对青少年犯这一群体进行有效的个案管理,我对监区若干青少年犯的档案资料、心理测试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暴力型犯罪占所有犯罪类型的大多数,其中以抢劫罪最多,其次是故意伤害、强奸等,其中“90后”青少年犯史某在这类罪犯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11年7月25日,史某和服刑人员罗某因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将罗某打得鼻青脸肿,其行为十分猖狂。从此史某成为我重点矫正的对象。史某,1991年出生,定西人,抢劫,三年刑,2011年3月入监,下队后先后干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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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岗、电焊、气割等。从表面上看,史某人挺聪明精干,对民警也较礼貌,整天笑呵呵的,小小年纪却有了几分“老社会”般的圆滑。但以我做了几年中学思想政治教师对“90后”这一阶段人的认知和近三年的管教经验,感觉史某是个思想严重非主流的“问题少年”,有假改造混刑期的嫌疑。于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对他的个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精心的思考和设计,形成了自已的转化思路,借鉴中医治病救人的基本步骤:“望、闻、问、切”,对其采取了一系列严密的跟踪转化措施,实践证明是一条比较科学实用的有效途径。
(一)望其形观其行,初步推测悔罪意识价值观
要了解一个人,首先要对其进行观察。在平时的带工查号等过程中,我有意无意的对史某的言行举止进行全方位的观察,说实话,史某给人的第一印象还是挺不错的,衣着干净整洁,对民警礼貌,行为养成较好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怎么看也不像个“假改造”,但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像史某这种社会经历非常丰富的罪犯,一天两天很难看出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在之后的观察过程中,他果然耐不住生产的单调乏味,年少浮燥的性格就暴露出来了,时不时的找借口不出工,出工后又时不时的见机溜岗串岗,表现出了极差的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还有在生产任务不紧休息的时候,我有意观察其表现情况,他有时候看虚幻的网络小说,有时候看时尚杂志性感暴露的美女图,在这个时候,他的精神是萎靡不振晃晃惚惚的,全然没有一个年轻人应该具有的朝气和进取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初步认为史某表面是认罪的,悔罪意识还有待进一步了解,但能肯定其价值观是模糊的,甚至是畸形的。
(二)闻听别人评价,对其思想表现进行再认识
要进一步了解一个人,还需听听别人对他的看法。为了进一步证实我对史某的初步认识,我向分监区长和指导员询问他们对史某的评价,他们说:“史犯的家人尤其是他母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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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十分溺爱的,从小的娇生贯养,养成了他现在自私懒惰的习性,从来不愿靠自己的努力去创造美好生活,没有对人生的进取心。”接着我向车间李经理了解他对史某在生产劳动方面的看法,他说:“这娃干活很奸猾,只会做样子,靠不住的,这帮‘90后’靠谱的少。”最后,我和史某的同犯也是定西籍的罗某谈话询问他所了解的史某的一些不为人知的情况,他告诉我:“史在外面是跟着现在在一监区服刑的吴某混的,那时的史是混的比较清楚的,他们向定西城的很多娱乐场所收取着保护费,光阴正的很!另外,史好像还在某旅馆顾用小姐做过色情生意。”通过很多人的评价,基本上映证了我对史某的认识,他是一个离主流价值体系很远,江湖习性很深的人。
(三)问询谈话交流,准确掌握其内心真实自我
要深入了解一个人,必须要和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为了准确的掌握史某的个性心理特征,以便制定科学有效的转化对策,我充分运用心理咨询的自我开放、保密原则等手段,逐步化小了彼此之间的心理距离,使他暴露了真实的自我。一天我对他说:“我昨晚和朋友一起聚时,遇到一朋友的朋友,外号叫‘七宝宝’,听说在外面混,你认识吗?”史某眼睛顿时一亮,说道:“认识认识,以前在外头因一点小事我还打过他呢,他现在混的怎样?”我说:“不怎样,还在外头混,替人要账摆事情,我看迟早要进来。”史某沉默了,我问他:“你打算出去了干什么呢,继续混吗?”他说:“唉!我也没什么文化,走一步看一步了,可能还要吃混社会这口饭,只要不进来就挺好的,一年混个十来万不成问题。”这就是真实的史某,若任其这样发展下去,“二进宫”、“三回头”是必然的趋势。如此将直接冲击我们的“首要标准”。
(四)切入改造实际,实现真改造和思想近主流
有了以上的“望、闻、问”,我对史某的“病症”算是了如指掌了,接下来切入改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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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对症下药”,变“假改造”为真改造,“非主流”为近主流。
1、攻心明确其悔过意识
由于史某文化程度只是个初中尚未毕业,所以他的文化水平、思想认识价值观等是很匮乏和不成熟的。我们如果分析文化程度与犯罪率的关系,不难发现文化程度与犯罪率是呈反比的。因此,要很好的转化史某这种文化有欠账、认识有欠缺的“小年轻”,必须首先要对其进行补缺除恶的“”式教育,彻底清除他的“江湖气”。在具体转化过程中,我以“教育者”的视角看待本该是“天之骄子”的失足青年史某,用博大的爱心感化这只 “迷途的羔羊”,给这个落伍的“学生”补上人生最重要的“做课”。同时因人施教专门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思想教育,让其对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对社会和他人充满信心。充分尊重其人格,推心置腹地启发引导,让其树立“知识改变命运,劳动创造未来”的正确思维,从而改变过去那种不劳而获的错误观念,明确悔过意识。
2、心理干预增强其心理素质
“心态引导行为、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人无论是步入成功还是通向失败抑或走向犯罪,归根结底还是由其心态决定的。在管理教育服刑人员的过程中,我发现几乎每名服刑人员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尤其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犯。因此,我在充分对史某进行了心理量表测试分析后,明确了其心理问题所在。从而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充分尊重 “90 后”史某的心理发展规律,通过心理咨询对其心理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耐心的心理调适,使其心理素质不断增强,情绪控制能力得到提高。给予他自我表达的空间,发挥好他的个性优势,让他看到改造后美好人生的希望,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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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度约束增强其责任意识
制度约束是刑罚执行的根本保障也是对青少年犯进行教育转化的必然要求。针对青少年犯缺乏责任感集体观,以自我为中心,合作意识淡,人际关系差的普遍现象。我采取了多种教育改造手段,如:建立互监小组、生产生活小组等。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促进小组之间、服刑人员之间的监督及协调;开展素质拓展训练和团体心理咨询活动。以身体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团队为组织形式,以游戏为活动方式结合青少年犯喜欢参与运动性、探索性活动的特点,让其“从做中学”,促进他的自我认知、自我激励、自我超越、诚信沟通、承担责任、团队合作等基本素质的提高。
4、远景设计树立其人生目标
针对史某对未来充满迷茫的现实状况,我让他充分树立“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观念,坚决打消其自暴自弃的想法,并帮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引用管理学中的“SWOT分析法”科学的分析他的优势(Superiority)和劣势(Weakness)、内外部环境存在的机遇(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从而制定适合他个人发展的长期目标、中期目标、短期目标。更好的奠定了刑释后成长发展的思想基础,确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矫正,史某有了自已的人生目标,开始认真学习生产技术,并且报了中专班,合作意识责任感也大大加强。在亲情电话中也能听到他对父母的愧疚,并一再表示出去了要好好干以弥补对父母的亏欠。同时也认识到将来继续“混社会”这种错误思想的危害性,确实改变了过去严重非主流的思想。2012年8月20日,史某减完余刑回归社会后表现很好,自食其力从事汽车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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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通过一系列的理论分析、比较、研究、思考和对“90后”暴力犯史某较成功的“一对一模式”个案管理实践探索,我获得了一些对青少年犯进行个案的管理的心得体会: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一概而论,严格遵循个案管理的针对性、综合性、实效性和长期性原则。在个案管理过程中用“望、闻、问、切”等步骤耐心细致的观察、调查、分析,由此准确把握某一个或某一类罪犯的共性心理特征和个性心理特征,通过攻心、心理干预、制度约束、远景设计等手段就能取得良好的矫正效果。
总之,在个案管理过程中,要全程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和科学的个案管理程序。做到“管理有计划、执行有方案、过程有控制、评估有标准、结果有反馈、经验有总结。”就会达到个案管理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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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论严格为论者原创,由于运用的是案例分析法、归纳总结法、系统思考法等写作方法,而没有运用文献资料法,所以没有引文脚注。“个案管理”的基本概念来自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办字(2012)06号文件之附件一:优秀个案管理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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