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业银行业务风险及其管理

商业银行业务风险及其管理

来源:抵帆知识网


商业银行业务风险及其管理

在现代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中,银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尽管各国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银行(如商业银行、性银行、专业银行、合作银行等),但由于商业银行在整个银行体系的存贷业务中占有最大份额,其业务范围极为广泛,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办理非现金结算实现着全社会绝大部分的货币周转,并具有创造存款货币的功能,因此商业银行在各国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无疑更加重要。如果商业银行出现了风险,不仅会直接影响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而且会严重损害国民经济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加强商业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便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商业银行的业务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本章将对商业银行这些业务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第一节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风险及其管理

一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概述

(一)资产业务的概念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借以运用其资财的业务,或者说是商业银行通过对其借助各项负债业务所聚集的资金加以运用,从而形成其各项资产的业务。

商业银行是资金供求双方的信用中介,它通过各种渠道(如发行股票、吸收存款、发行债券等)从资金盈余方所动员的资金,必然要借助贷款、投资等方式提供给资金的最终需求者,而商业银行运用其资金进行贷款和投资的活动本身就构成了资产业务的重要内容。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源泉,商业银行通过资产业务运用出去的资金越多、周转越快,获得的赢利就可能越大。与此同时,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业务风险的最主要策源地。因此,正确地识别资产风险、巧妙地减少资产风险、有效地防范资产风险,便成为研究银行业务风险问题和加强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重点。

(二)资产业务的重要性

无论对宏观经济的运行而言,还是对企业、银行自身的经营而言,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详言之,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国民经济中货币供给的惟一渠道

在现代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中,一般只有商业银行才可以经营活期存款业务,这就使商业银行获得了一种特权:它可以通过创造存款负债去发放贷款。换言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放贷款来创造存款货币,也可以通过收回贷款来削减存款货币。由于现代信用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和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紧密结合在了一起,因此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便成为国民经济中信用货币吞吐的惟一闸门。当商业银行扩大资产业务规模时,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就会随之增加;当商业银行收缩资产业务规模时,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则会随之减少。正因为货币供应量总会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同步

伸缩,因此,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状况便成为决定货币流通正常与否的关键因素。如果商业银行过度压缩资产业务规模,就会导致整个社会的通货紧缩;相反,如果商业银行超过客观经济过程的需要而过度扩张其资产业务,就会造成整个社会货币过多、通货膨胀。

2.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工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

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都要从货币资金的垫支开始,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将货币资金比做企业资金周转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一般都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来满足,除一部分可以通过内部积累加以解决外,其余部分必须借助外部融资来供应。在企业外部融资的各种途径中,银行贷款就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由于贷款属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内容,因此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这种资产业务的同时,也就为工商企业提供了生产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

3.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赢利的主要源泉

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尽管资产业务并不是商业银行利润的惟一来源,特别是随着银行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展,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利润的贡献越来越大,但就大多数商业银行而言,资产业务目前仍是主要的赢利源泉,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也无不把资产收益率作为一项最重要的盈利性指标。至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其收入中则有高达80%~90%的部分是来自资产业务。

4.资产业务规模是决定商业银行信誉和地位的重要因素

银行作为一种信用机构,其信用高低、地位如何,往往取决于其资产的规模。在国际上,每年不同的银行排序,依据的指标就是各家银行的资产规模。对于存款人来说,资产规模也是其选择存款银行的重要依据,因为,大银行往往能够为存款人提供更大的安全保证。正因为资产规模的大小

直接决定着银行的社会信誉和地位,因此,许多商业银行都存在着扩大资产业务的内在动机。

5.资产质量是决定商业银行命运的关键因素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的经营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安全性原则尤为重要。鉴于资产业务在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占有的特殊地位,保证资产的安全对商业银行更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如果一家银行资产业务经营失误,出现大量不良资产,导致巨额资产损失,不仅会极大地削弱银行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而且会严重恶化银行本身的生存环境,甚至会最终导致银行的倒闭破产。正因为如此,谨慎经营资产业务,竭力提高资产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风险,不仅为各家商业银行所密切关注,而且也是银行加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例如,英格兰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就有分析银行资产质量的内容,它要求商业银行定期报送有关营业数据资料,负责对这些报送的资料进行分析,如果发现资产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就要迅速向该商业银行发出警告,提请注意,并要求在短期内予以改进。

(三)资产业务的种类

研究资产业务风险问题,首先需要了解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基本种类和内容,只有这样才便于进行资产业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一般说,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放款业务

放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也是风险最大的资产业务。所谓放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吸收的资金,按照一定的利率、期限,向需要资金的客户发放贷款的活动。商业银行的贷款种类很多,而且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照贷款的期限划分,可以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贷款。

活期贷款又称通知放款,它是指不规定偿还期限、可以由银行通知收回的贷款。活期贷款相对于其他贷款而言风险较小。定期贷款是指有固定偿还期限的贷款,其中又分为:①短期贷款,即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贷款;②中期贷款,即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贷款;③长期贷款,即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定期贷款是风险最大的贷款,而且期限越长风险就越大。透支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允许活期存款的存户在约定的范围内超过其存款金额开出支票、并予以兑现的一种贷款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客户对透支贷款应支付利息,并有随时偿还义务,因此它实际上具有活期贷款的特点。

(2)按照贷款的保障划分,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单凭借款人的信用而发放的贷款。其特点是:①手续简便。借款人只须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即可放款。②风险较大。由于放款的依据仅仅是借款人的信用,银行没有掌握任何抵押品,借款人能否按时还本付息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此,在这种放款中银行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可以说,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风险最大的一种放款形式。③利率较高。由于信用贷款使银行承担有较大的风险,因此,作为补偿,银行对信用贷款要收取较之其他贷款(如抵押贷款)为高的利息。④数额有限。信用贷款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对这种贷款的数额不加控制。事实上,为了减少和控制资产风险,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会对信用贷款的数额给予各种。⑤审查严格。在信用贷款发放过程中,商业银行通常要对借款人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的分析和考察,以求尽量减少风险。

抵押贷款是商业银行以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动产或不动产)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相对于信用放款,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小。根据抵押品的不同,抵押贷款又可分为存货抵押贷款、客账抵押贷款、证券抵押贷款、设备抵押贷款、不动产抵押贷款等。抵押贷款是商业银行一种古老的贷款形式,它对于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担保贷款是以担保人(第三者)的信用或支付能力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贷款。与信用贷款相比,担保贷款也是风险较小的贷款形式,它有利于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

(3)按照贷款的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工商业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等。

工商业贷款是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用于临时性、季节性、周转性资金需要的短期贷款以及用于增加设备和固定资产需要的中长期贷款。不动产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以不动产为抵押、贷给借款人用于房屋建造或土地开发的贷款,它是一种典型的长期贷款。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方面的贷款,如个人消费者用于购买汽车、住房的贷款等。其他贷款主要包括同业拆放、贴现贷款、农业贷款、事业贷款、教育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外汇贷款、对外国贷款等。

此外,贷款还可以按其他方式分类,如:按贷款的偿还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按贷款金额不同,可以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按贷款利率固定与否,可以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按参与贷款的银行的多少,可以分为单一银行贷款、联合贷款和银团贷款;按贷款的币种不同,可以分为本币贷款和外币贷款,等等。

2.投资业务

投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商业银行开展投资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分散风险和保持流动性。一般而言,商业银行投资的证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债券,如债券(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与公司债券。这些债券都规定有一定的利率和偿还期,到期一般都能收回本金和利息,但因债券比之公司债券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债券一般是商业银行投资的主要对象。第二类是股票,包括股份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不过,在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法律一般不允许商业银行购买企业的股票。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可以获得两方面的收入:一是证券本身的利息和股息收入;二是证券的增值收入,即证券买卖的差价收入。

投资业务不同于放款业务。首先,在投资业务中,商业银行完全处于主动地位,它可以根据自

身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买卖证券以及买卖何种证券,而在放款业务中,银行则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被动地位,因为,尽管银行掌握着大量资金,但这些资金能否“卖出”,在根本上乃是取决于作为资金“买方”的借款人的态度及其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其次,投资业务更有利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在证券投资中,银行不仅可以根据各种证券的特性进行投资品种的灵活选择,而且可以根据对风险的预测随时进行证券的买卖,以便有效分散风险、回避风险或减少风险。而在贷款业务中,面对已经出现或者已知即将出现的风险,银行往往束手无策,很难在市场上出售或转让贷款,换言之,在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再次,在投资业务中,银行买卖证券一般取决于收益率的高低,与债务人一般不存在往来关系。同时银行作为众多证券购买人之一,很难对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发挥控制作用。而在放款业务中,银行不仅同借款人存在经常的往来关系,而且它作为主债权人,能够对借款人的经营活动发挥重要影响。

3.其他资产业务

放款和投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两大构成主体,也是商业银行利润的最主要的、甚至是全部的来源。但是,商业银行吸收的资金不能仅仅为了赢利而全部投放在贷款和证券资产上,还必须将一定比例用于一些非赢利资产项目。商业银行的非赢利资产主要有:①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在银行的存款、存放同业的资金和同业往来中的应收款。现金资产是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最高的资产。②固定资产,它是商业银行购置的设备和房产,如办公用品、设备、家具、固定装置、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等。③其他资产。

二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风险

撇开现金资产和固定资产等非赢利资产不论,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两大构成主体便是贷款业务和投资业务,因此这里仅就这两种资产业务的风险予以论述。

(一)贷款业务风险

贷款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核心。在中国,贷款业务更为重要,它不仅占商业银行资产的绝大部分,而且也是银行经营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但与此同时,贷款也是风险最大的资产。一般说,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最主要的是信用风险。

所谓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违约而使银行贷款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对于信用风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按风险本身的性质划分,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静态风险主要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贷款信用风险。例如,银行贷款给某企业后,该企业有可能因水灾而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从而导致违约,引起贷款损失。动态风险主要指由于银行贷款决策失误或借款人经营管理不善及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引起的信用风险。

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具有明显的区别。第一,静态风险所造成的后果是可以计量的,银行可以通过大数法则对其加以估计。因为,在人们收集到的大量历史资料中,这种风险造成损失的机会对个别情况来说尽管是不确定的,但从整体情况看却表现为一个确定的数值。动态风险则不同,由于对借款人的情况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社会消费结构变化等引起的借款人经营方面的波动很难用历史资料来推算,所以,动态风险造成的后果难以估计;第二,静态风险是可保险的风险,即由于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预先估计,因此社会可以通过建立某种保险制度来事先加以预防,一旦损失发生,就可从保险机构获得补偿。例如,利用财产保险可以使企业的厂房、设备等在遭受损失后得到一定的赔付。显然,静态风险的承担者主要是保险机构,银行贷款的静态信用风险仅体现在没有参加财产保险的借款人的贷款上。动态风险则是不可保险的风险,因为,动态风险造成的损失无法预计,任何一个保险机构都不会经营此项保险业务。正因为如此,动态风险的承担者只能是经营者自己,若经营者与银行有借贷往来,银行便产生了贷款的动态信用风险。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大多同银行存在着贷款往来关系,所以,对银行来说,动态风险是比较大的,银行贷款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动态贷款风险上;第三,静态风险一般属于可转移风险,如银行将借款人参加财产保险

作为发放贷款的条件,就可将静态风险转移到保险机构。动态风险一般是可以回避的风险,银行在这种风险面前处于主动地位,就是说,在承不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如何承担风险等问题上银行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例如,银行将贷款投入高风险的行业,就要承受较大的风险。将资金投入风险较低的行业,就可以承受较小的风险。由于资金投向不同贷款的风险大小也不相同,因此银行就可以通过变换贷款投向的比例结构去能动地提高或降低资金运用的风险程度。

2.按风险的来源划分,可以分为间接风险和直接风险

间接风险是指因借款人的各种风险所引起的借款人违约、银行贷款损失的可能性,亦即贷款使用环节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首先是来自借款人的风险,其根源则在于商品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借款人的风险可以分为:①自然风险,即由于自然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因地震、水灾等而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②社会风险,即由于个人、团体或的社会行为引起的风险,如事故、政治、战争、行政干预、多变等都可能使借款人在经济上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③经营风险,即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中,由于决策失误、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变化等因素引起的风险,它又可分为决策风险、生产风险和销售风险三种。决策风险是指因借款人在生产经营决策上的失误而造成的经营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借款人在生产某种商品时所承担的风险;销售风险是指借款人在从事商品销售活动时承担的风险。无论借款人遇到上述哪种风险,最终都可能使其不能按时偿还银行的贷款,从而演化为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

直接风险是指因贷款决策失误而引起的银行贷款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它是银行贷款分配环节所面临的风险。这种风险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被动决策风险,即贷款决策时,因对决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考虑不周而产生的贷款风险;二是主动决策风险,即由风险型决策引起的风险。风险型决策是指银行事先已明确知晓贷款具有风险,且已对风险的大小进行了定量预测,但为了获取较大的收益或为了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银行积极主动地做出带有风险的贷款决策。如开发性贷款决策就是一种风险型决策,这种决策引起的贷款风险就属于主动决策风险。

3.按风险程度的大小划分,可以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

贷款的风险程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能够精确地衡量一笔贷款的风险程度,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贷款的性质、贷款的数量以及借款人的情况等做出粗略的判断。

按照贷款的性质不同,银行贷款可以分为短期融资性贷款、中长期投资性贷款和风险贷款。一般说,短期融资性贷款由于期限短,贷款支持产品的市场供求相对稳定,而且贷款所涉及的约束条件较少,贷款管理的程序较为简单,所以可以划归低度风险贷款之列。中长期投资性贷款由于期限长,贷款支持的项目前景未定,加之贷款决策所涉及的约束条件较多,贷款管理程序复杂,故与短期融资性贷款相比,其风险程度要大一些,特别是那些长期投资性贷款,因其时间跨度很长,更增加了贷款使用期间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程度,因此这类贷款的风险可以划归中度风险。至于风险贷款,其风险无疑属于高度风险,因为,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材料开发的经济前景十分复杂,项目失败的可能性极大,银行贷款支持这些开发性项目必然要冒很大的风险。

按照贷款的金额不同,银行贷款可以分为小额贷款、大额贷款和巨额贷款。一般说,如果银行对一个借款人贷款的数量很少,则从银行整体的风险角度衡量,这笔贷款的风险就比较小,即使贷款收不回来,对银行的影响也不会很大,所以,不考虑其他因素,小额贷款的风险应属于低度风险。如果一家银行对某借款人贷款的数额较大,该笔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较大,则意味着银行承担的风险相应增大,一旦借款人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违约现象,就可能使银行遭受较大的贷款损失。因此,大额贷款的风险应属中度风险。同理,若一家银行对某一借款人提供了巨额贷款,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银行承担的风险也将是巨大的,这种巨额贷款的风险应看做高度风险。

银行贷款风险程度的判断和划分还可以借款人的不同为依据。

通常,向那些实力雄厚、经营有方、信誉良好的借款人发放贷款,银行承受的风险就要小一些;而向一般的企业贷款,银行承受的风险就会大些;若向那些经营管理混乱、财务状况极差的企业发

放贷款,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也将是巨大的。

除了信用风险以外,银行在开展贷款业务过程中还面临着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购买力风险。这些风险也是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中必须加以考虑,并尽力予以回避的。

(二)投资业务风险

投资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它主要包括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和证券投资。金融机构的投资主要是证券投资,即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由于中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基本限于债券投资。因此,这里仅就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风险予以论述。

同其他各类投资一样,债券投资也存在着风险。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信用风险

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券的发行人不按时还本付息,造成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收益率潜在变动或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购买了债券以后,就成为债券持有人或债权人,债券到期时,银行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偿还本金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债券到期时,债券发行人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或无力偿还本金,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则商业银行就会蒙受相应的损失。当然,商业银行投资的对象不同,其所面临的风险大小也不相同。一般说,发行的国债、国库券等由于有国家的信用作保证,因此商业银行投资于这些国家债券的信用风险最小;地方发行的市政债券由于有地方信用的支撑,并由地方可以控制的资源作为保证,所以其投资的信用风险也较小;至于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信用风险则比较大,如果发行债券的企业经营不善,就难以保证其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可见,债券的发行者不同,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面临

的信用风险也大小不一,如果仅从回避信用风险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无疑应投资于信用度最高、风险最小的债券,特别是投资于发行的债券。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的不确定变动而导致债券收益率潜在变化,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债券的利率一般是事先确定好的,它不会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但市场利率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则处于经常性的变动之中。当商业银行投资于固定利率的债券以后,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就会导致银行债券投资收益率的降低,使银行损失一部分投资收益。另外,利率的不确定性变动还会导致银行债券投资的价格风险,因为,如果市场利率上升,银行持有的固定利率债券的市场价格就会下跌,这必然会使银行蒙受债券价格上的损失。一般说,债券的期限越长、利率越低,债券价格的潜在波动幅度也就越大,债券投资的风险也就越高。

3.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是由于货币价值的变动而引起的一种债券投资风险。商业银行投资于债券以后就与债券发行人结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持有债券的银行成为债权人,债券发行者成为债务人。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债权债务的金额都要用货币作为计量的标准,因此,货币价值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债权债务实际价值量的增减。货币价值的变动主要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而通货膨胀、货币贬值总是有利于债务人,不利于债权人。所以,如果在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期内发生了通货膨胀,而且通货膨胀率高于债券的名义收益率时,则银行不仅会遭受债券投资收益上的损失,而且还会损失一部分投资本金的购买力。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从事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更为关注的一类风险。债券一般都可以在市场上出售,

变现比较容易,因此,与贷款相比,债券投资的流动性往往较高。另外,与现金资产相比,债券可以带来利息,其收益能力强于现金资产。因此,债券可以充当商业银行的二线准备金。但是,由于债券市场和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都在不断变化,所以债券的流动性也会不断变化。例如,当市场利率提高或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低时,债券的流动性就会变差,此时,持有较多这类债券的银行就会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风险的管理

(一)资产业务风险管理的策略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资产的安全性管理,其主要目标是在讲求资产盈利性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风险,以便保持资产的安全性。一般说,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管理中应当坚持以下几项策略。

1.对称策略

对称策略又叫资产匹配策略,它要求资产的偿还期限甚至利率、币种等都要和负债保持一致。如在确定贷款期限时要考虑资金来源的期限,以避免“借短贷长”的现象。当然,强调对称策略并不排斥“不对称”。“对称”只是相对的,“不对称”才是绝对的。即使存在不对称现象,但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不会危及银行的安全。

2.分散策略

分散性策略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业务过程中,要尽可能选择多样性的、彼此相关程度较低的资产进行搭配,以降低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程度。通俗地说,分散性策略就是要求银行“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资产分散首先是资产结构的分散化,如贷款占资产总额比重、投资占资产总额比重、贷款与投资之间比重等的安排都要适当;其次是指资产形态的分散化,如在资产种类、

期限、利率、风险等各方面的安排上,都要力求有所差异;再次是授信对象的分散化,即要将贷款分散在众多的、的产品和企业上,尽量减少贷款投放对象的过度集中;最后是贷款额度的分散化,即不要把大宗资金贷给一个企业或投资于一种证券,对一些高科技贷款、期限较长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大额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要尽可能由多家银行参加,组织银团贷款,以便控制对单个授信对象的授信额度。

3.转移策略

转移策略是指通过某种合法的交易方式和业务手段,将资产风险尽可能地转移出去而保证银行自身的安全。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转移风险,如证券出售、票据贴现、抵押贷款、贷款保险、贷款担保、贷款转让、资产证券化等都是银行可以利用的资产风险转移方式。对于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也可以通过套期交易和互换交易进行转移。

4.平衡策略

这一策略既要求商业银行本币资金和外币资金各自的平衡,也要求银行本币资金和外币资金相互间的平衡,否则就会给银行带来风险。例如在商业银行的外汇买卖中,总会出现“超卖”或“超买”现象。前者意味着本币资金的增加和外汇资金的减少,如果这种不平衡达到一定的程度,不仅会使银行的外汇业务经营面临困难,而且一旦外汇汇率上升,也会使银行蒙受较大的损失;后者则意味着外币资金过多、本币资金短缺,如果这种情况达到一定限度,同样既会使银行因缺少本币资金而无法正常开展外汇业务,也会使银行面临很大的外汇汇率下跌的风险。因此,当外币资金和本币资金或各种外币之间发生不平衡时,有必要按照平衡原则的要求进行资金头寸的调整,以便保持不同资产之间的相互平衡。

5.择优策略

择优策略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经营过程中,要对各类资产进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最优选择,尽力使资产组合达到最佳状态。通俗地说,坚持择优策略就是要把资金投向最好的地方。商业银行首要的赢利资产是放款,放款的盈利性虽然高于其他资产,但其风险也比其他资产大得多。因此,为了减少风险,保证贷款的按时足额收回,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经营中必须坚持择优原则。贷款择优包括:(1)授信对象上的择优,即要选择资信好的企业作为贷款对象,尽量避免对资信差的企业放贷;(2)贷款用途上的择优,即银行的贷款应被用于合理的用途,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缺乏良好前景的项目,或者不是为了正当目的贷款需求(如出于投机目的的贷款需求),都不应获得银行贷款的资助;(3)贷款种类上的择优,即在贷款方式上,应尽可能多地采取抵押放款、贴现放款、担保放款等方式,信用贷款的发放应当慎重;(4)贷款利率上的择优,即为了减少利率风险,在贷款利率上最好选择浮动利率。

6.制约策略

制约策略要求商业银行通过相应的措施制约资产的风险。例如,银行内部在贷款发放中的相互制约、审贷分离、资产损失与留利挂钩、贷款终身负责制等,就是这一策略的具体体现。

(二)贷款业务风险的管理

1.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

所有的贷款都有风险,区别只是风险的程度有所不同。风险并不可怕,只要遵循贷款的原则、加强风险的管理,就可以有效地回避或减少风险。美国经济学家罗杰·墨尔在总结商业银行贷款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贷款的1原则”,这1原则也就是贷款风险管理的原则。它们是:

(1)贷款的质量比开发新机会更重要。一位老银行家有句名言:“任何一个傻瓜都能把钱放出去,而收回它却需要相当大的本事。”银行不是一种提供冒险资本的行业。银行资金主要来自那些

相信银行才把钱存入银行的人,而且主要是短期资金。银行要对存户负责,不能用他们的存款来冒险,甚至不应将其投于产权型的投资上面。多么高的利率也弥补不了本金的损失。在分析一笔贷款的风险程度时,一定要仔细考虑借款人的经营经验、才干、经营方针、获利性、现金流动以及净值。一个信贷人员必须了解可以借给一个借款人的金额,全部偿还所需的时间和贷款的真实用途。

(2)每笔贷款都必须从一开始就有两条互不相关的出路。头一条出路当然是交易的顺利完成。例如,由银行贷款买进的货物,用出售得到的款项偿还贷款。另一条出路则是在经营失败时借款人如何收拾残局——处理资产或另辟资金来源,如在其他市场用其他方式举债。有时放款人要求借款人接受一些不现实的约束条款,如果放款人真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心安理得时,那干脆不放这笔贷款也许更可以放心些。

(3)借款人的品德——对法人来说是主要经理人和股东的品德——其诚实正直应是毫无可疑的。如果对借款人的诚实性或良好的意愿有怀疑时,最好不要批准这笔贷款。因此,在开始洽谈贷款之前,应先检查一下借款人的品德和经营作风。银行与道德败坏的顾客往来,将使银行信誉遭受到的损失远大于从这笔交易中所取得的利润。

(4)对一个行业不了解时,不要轻易贷款。一家经营得法的银行对不同风险的贷款准确地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并且努力去了解该行业的市场情况。由主管贷款的人员决定哪种借款人是可以接受的和有关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抵押品、合同文件等等。但更重要的是,主管人对每种贷款的风险和收益要有所了解,如果必要的话,还应委派专家或有经验的人员在做出贷款决定以前进行调查研究。总之,如果对有关的行业或部门没有了解的话,是无法正确评价其风险程度的。

(5)一旦做出决定,首先要使自己感到满意。贷款的决定不能单纯建立在空洞的指导原则或分析技巧的基础上,信贷人员还应运用常识和良好的判断力。主管的信贷人员对每笔交易均应根据自身的判断做出决定,不要轻易受到同事的影响。银行,作为受到尊敬的社会上一名成员,应在评定风险程度、协商条件、竞争的地位以及信贷管理方面,都严肃负责。在经济增长时不要头脑发

昏,要想到风向是会转的。一笔呆账并不仅仅是把它从账面上注销的问题,还要耗费许多人力去处理善后。作为一个信贷人员,不单单要对情况及时做出反应,更重要的是要有预见性。

(6)贷款的目的也应包含偿还的基础。贷款有短期和长期之别。贷款期限越短,流动性就越大。短期融资具有典型的季节性质,作为季节性扩充资产之用,并随以后资产的减少而得到偿还。把贷款用于非流动资产上风险必然较大。流动性减低时,偿还的必然性由于时间长了,也就减低。对放款人和借款人来说,最好把双方同意的还款计划在借款时以书面形式定下来。对于工商业贷款,如采用信用额度的办法以供短期流动资金之用时,必须证明是为了季节性或周转性的用途,并证明能将应收账款或者存货按时变为现款。

(7)如果掌握了全部事实,不一定非要是一个天才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定。信贷员的好奇心并非坏事,有时为了要懂得一些事情是要付出学费的。借款人是乐于同懂得他们行业的内行人打交道的。事实是有用的,特别是经过把事实适当地组织起来,更有助于做出决定。

(8)经济周期是不可避免的。乍听起来这好像与信贷无关系。但作为放款人,应当随时意识到当前正处于经济周期的哪个阶段,以便日后经济情况变动时能正确评价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情不是往好处发展就是往坏处发展,有时变动是非常微妙的。在经济周期中某些时刻,贷款看起来风险较少,可是别忘了,坏的贷款往往是在好日子里放出去的。同样,在经济状况极坏的情况下放款看起来很危险,可是,银行在坏的日子里放款,这可能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因为雪中送炭能博得永久的友谊。资本市场的情况也是有好有坏的。有时企业宁愿向银行借款以代替从市场上筹资,因为固定的利率太高。不能不考虑成本而随意发行固定利率的债券或增发股票。

(9)评价一家企业的经营质量虽然比评价财务报表要难,但却是不可少的。经营质量可以表现在各个方面:经营作风是还是民主?从企业外部补充高级职员是易是难?办公室的风格如何?对革新抱什么态度?在竞争中名声如何?当然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表现出来:高级职员的生活方式是否过分奢侈?是否鼓励职工们在企业中投资?第一线的管理人员给人一个什么样的印象?多向

同行提一些问题也有助于评定一家企业的经营质量。

(10)抵押品不能代替偿还贷款。

(11)在需要交抵押品时,一定要先取得关于抵押品的适销性的内行和公证意见。取得抵押品的原因,部分是为了防止这部分资产落入别的放款人手中,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为了使放款人处于有利的谈判地位,因为通常这些资产对于经营业务是必需的。对于抵押品估价时,估价人本身对抵押品应没有利害冲突。还应当注意市价、清算价格和被迫拍卖价格的差别。要避免因这些差别而受到损失,最好压低抵押品的折扣,如按市价的150%提供贷款抵押品。

(12)放款给小企业的风险要比放给大企业的大。在小企业中,经理人要少些,不像大企业那样有很多决定人各管一摊,这样他们就能比小企业更为深入。小企业通常只能更多地依赖主管人及其亲信。另一方面,小企业易于获得职工的协作。因为他们感到企业的成败对他们个人有密切关系。但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有限,想从股东处吸引更多的资金是有限度的。在本国和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股票,对企业规模大小都有一个最低要求。这对大企业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13)不要让对细节的疏忽或放款管理的不当而把一笔好贷款给弄坏了。在注销的坏账中,有很大部分是与管理或制定合同条款时的工作有关。匆匆忙忙搞出的合同往往须在法庭上受到考验。当有疑问时,最好向那些经验丰富的人去讨教。

(14)在放款给当地的借款人时,应有当地银行参加。如果当地的银行不参加对当地借款人的放款,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他们可能对这笔贷款的风险了解得太多了。同样,对于一家更换往来银行的企业要小心,因为他们对原来往来银行不满。据说,新客户出毛病比老客户多。

(15)如果借款人急于得到答复,那就干脆说“不行”。任何紧催你在放款上做出决定的人,都应该这样答复他。对于借款人的申请做充分准备是有好处的。当信贷人员要去拜访客户拉生意时,

最好先和顶头上司核对一下。

(16)如放款有保证人,应肯定保证人将与借款人负同样责任。当保证人签署保证,而你很可能要依赖保证人取得偿付时,千万要多加小心。要注意保证人确实明白他应负的责任。如果保证人原则上自己不愿意把钱借给借款人的话,他最好别担保,因为很可能有一天他实际上不得不这样做。

(17)要检查一下银行放的款花在什么地方。如果不去访问企业,就不会感到那家企业的气氛、作风和其他无形的效果。检查一下企业主管告诉你的话,特别是对一些小企业,会有好处。

(18)首先要为银行着想。贷款原则被破坏时,风险就增大。良好的判断、经验、还有常识,是一个好银行家的标志。上面所说的原则并不完全,但你如违反了它,必将自食其果。如果有疑问的话,先问问自己:“我肯不肯把自己的钱借给他?”

2.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罗杰·墨尔提出的上述贷款风险管理原则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提供了较为全面和详细的思路。为了有效进行贷款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除了应坚持上述原则外,还应了解并掌握好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般说,贷款风险的管理程序可分为贷款风险识别、贷款风险计量和贷款风险处理三个阶段。

(1)贷款风险的识别

贷款风险识别就是在各种贷款风险发生之前,对风险的类型及风险的生成原因进行判断、分析,以便最终实现对贷款风险的计量和处理。贷款风险识别是对贷款风险的定性分析,是贷款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整个贷款风险管理活动的基础。

贷款风险识别的方法多种多样。就间接贷款风险而言,可采用的有针对性的识别方法有:一是

审查客户财会账目和客户与外单位的各种合同,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合同执行情况,从中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二是对客户生产过程进行流程图分析,以便发现潜在的生产风险;三是随时掌握客户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及未来状况,从中发现潜在的销售风险;四是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国家有关方针、的发展变化,从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就直接风险而言,信贷管理人员则可通过审查贷款决策程序,审查借款合同条款,审查贷款发放方式及管理方法,了解国家有关方针、的发展变化等,及时发现潜在的被动决策风险。

上面这些有针对性的风险识别方法是信贷管理人员识别贷款风险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但是在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下,银行面临的贷款风险并不能直观地识别出来,还必须采用一些比较定型的分析方法。下面是几种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

①故障树法

这种方法是利用图解的形式将大的故障分解成若干小的故障,或对各种引起故障的原因进行分解。由于分解后的图形呈树枝状,故称故障树法。在对贷款风险进行识别时,故障树法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它可以将银行面临的主要贷款风险分解成若干细小的风险,也可将产生贷款风险的原因层层分解,排除无关因素,从而准确地找到对银行贷款产生影响的风险及风险发生的原因。

②德尔菲法

对于原因较复杂、影响较大而又无法用分析的方法加以识别的风险,德尔菲法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风险识别方法。运用德尔菲法识别贷款风险,其程序大体如下:一是由银行信贷人员制定出风险调查方案,确定风险的调查内容。二是聘请若干专家,对贷款项目进行分析,并提出他们的意见。三是经整理后,将不同的意见反馈给他们,让他们第二次提意见,并得出基本上趋于一致的结果。

③筛选——监测——诊断法

这种方法一般是经过筛选、监测、诊断三个紧密相连的阶段。即首先让信贷人员对贷款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分类,确定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筛选,将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因素上。其次,对筛选的结果进行监测和分析,以掌握其变化情况。最后对贷款项目面临的风险进行正确的诊断,以达到识别风险的目的。

(2)贷款风险的计量

贷款风险计量是贷款风险管理的第二步,它是整个贷款风险管理中关键的一环。在许多情况下,贷款风险管理的失败并不是由于未能正确地识别风险,也不是由于处理贷款风险的方法没有落实,而是由于贷款风险的处理方法不当,而这又往往是由于贷款风险的计量错误造成的。

贷款风险的计量有一个前提,即被管理的贷款风险都是可以计量的,且可以用函数DR=f(p.c)表示,DR代表贷款风险,p为事件发生的概率,c为事件发生的后果。在运用数学方法计量贷款的风险时,一方面要计量直接贷款损失,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间接贷款损失。

贷款风险的计量方法很多,传统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直觉判断法。它是信贷管理人员以自己积累的经验和所掌握的资料,凭自己的直觉对贷款风险做出评价。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各种短期融资性贷款风险的分析上。

②概率分布推测法。它是在有比较完整的历史统计数据的前提下,信贷管理人员根据对多年来发放某类贷款所造成的贷款损失记录的分析,估计出在一般状态下发放某类贷款有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的次数和损失的规模。

③盈亏平衡分析法。它是分析某一类贷款项目在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时其支出与收益的平衡关系。盈亏平衡分析可以用于观察一个贷款项目能够经受多大风险而不发生亏损。这种方法简单易行,适合于一般贷款项目,特别是适合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风险分析。盈亏平衡分析的关键在于寻找贷

款项目的盈亏平衡点。一个贷款项目如果具有较低的盈亏平衡点,说明贷款项目在达到较低生产能力利用率时即可做到保本,因而其承受风险的能力就强;相反,若盈亏平衡点高,说明实际生产能力距设计能力十分接近时才能保本,同时也说明贷款项目承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的能力较弱,因而贷款风险就大。

(3)贷款风险的处理

贷款风险的处理是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贷款风险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使贷款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贷款风险的处理方法很多,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贷款风险预防。它是指事先采取相应措施,阻止贷款风险的发生。贷款风险预防是处理贷款风险的一种主要方法,它主要是在贷款决策阶段,通过对客户的信用分析、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对其加以防范。

②贷款风险转移。贷款风险转移是指银行以某种方式将贷款风险损失转嫁给他人来承担。贷款风险转移的方法很多,但主要转移途径有三条:一是将贷款风险转移给客户,如银行提高贷款利率、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或附加其他贷款条件等;二是将贷款风险转移给担保人;三是将贷款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这种途径又可分为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两种方式。前者即银行对那些风险特别大、风险一旦产生损失比较严重的贷款种类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后者则是指通过客户向保险公司投保来转移客户的风险,从而将贷款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③贷款风险分散。贷款风险分散分为外部分散和内部分散两种。外部分散是指银行通过与外部合作,将贷款风险分摊到外部去,从而减少其风险损失。银团贷款就是这种贷款风险分散的典型形式。内部分散是指银行通过调整内部贷款结构,将有些贷款的风险损失分摊到另一些贷款上去,从整体上调整银行一定时期内的贷款风险损失率。如通过对风险小的短期性贷款和风险大的长期性贷款的合理搭配,即可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贷款风险损失率。

④贷款风险自留。它是指银行以自身的财力去负担未来可能产生的贷款风险损失,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承担贷款风险;二是自保贷款风险。前者无需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后者则需要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

(三)投资业务风险的管理

由于中国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主要是债券投资,因此,这里说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仅指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的管理。为了有效控制债券投资风险,提高债券投资收益,商业银行既必须精心挑选债券的品种,又必须掌握好投资的时机,同时还要讲求投资策略。

1.债券品种的选择

不同的债券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为了控制和防范债券投资的风险,商业银行首先应当根据债券的风险特征做好债券品种的选择。具体说,商业银行应根据下列五个主要因素进行债券的选择:

(1)债券的信用等级。在债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债券的发行与上市都要经过专业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债券的信用等级反映了债券信用风险的大小。一般说,商业银行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的债券,对于信用级别较低债券的投资应严加控制,否则,将加大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2)债券的流动性。债券的流动性直接影响着债券的变现能力,也影响着债券的市场价格。流动性的高低,既取决于市场条件和环境,更取决于债券自身的品质特征。例如,在发达的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一般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由发行或由担保的债券,其流动性通常也高于其他债券。流动性同安全性一般成正比,因此,如果仅从控制风险的角度考虑,商业银行无疑应当多投资于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的债券。

(3)债券的利率。商业银行投资于债券的目的在于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因此,利率也是银行选择债券品种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债券的利率包括利率的高低和支付利息的方式两方面的内容。

利率的高低要结合债券本身的利率和市场利率加以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银行总是希望、也应该尽量用较低的价格购进利率较高的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分为到期还本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大,利率应相对高一些;分期付息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小,且可将先期支付的利息进行再投资,故其利率可相对低一些。

(4)债券的期限。商业银行在选择债券的品种时,既要考虑债券自身的期限,因为它直接影响着债券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又要考虑到所有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构,因为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的期限结构不仅能降低流动性风险,而且能有效地规避利率风险。

(5)税收。税收直接影响着债券投资的实际收益能力。由于各类债券的税收待遇不同,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债券品种的选择时,不仅要看债券的利率高低,还要结合各种债券的税负加以综合考虑。一般说,在利率相同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应选择那些税负较低或免税的债券作为投资对象。从各国的情况看,各类债券往往享有免税待遇,而且信用级别高,偿还有保障,因此,不考虑其他因素,商业银行应多投资于这些债券。

2.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

债券品种的选择只是解决了“买什么”的问题,仅此还不能完全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要想最大限度地控制债券投资的风险,还必须在选择好投资对象的基础上,掌握好债券投资的时机,即解决好“什么时候买卖”的问题。在债券买卖时机的选择.上,应当着重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1)债券价格的走势。即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债券价格的变化趋势,适时买进或卖出债券。债券价格虽然不像股票价格那样具有大起大落的特征,但受利率、市场供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债券的价格也处于经常性的变动之中。一般说,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己对债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在价格上涨前买进,在价格下跌前卖出,以便规避投资风险,并获取价差收益。对价格未来走势的判断越准确,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风险就越小,获得的好处就越多。不过,由于商业银行出售债券往往是

为了补充流动性而做出的不得已之举,在这种场合,银行很难对卖出时机进行选择,因此,选择适当的购买时机,买进价廉质优的债券对商业银行就显得更加重要。

(2)利率的变化趋势。债券的价格和收益同市场利率密切相关,因此,掌握利率的变化趋势既可判断债券价格的走势,也可进行短期利率的投机。例如,当预测市场利率将上升时,可在市场上卖出或卖空债券,待市场利率真的上升时再买回债券,以便从中谋利;反之,当预测市场利率将下降时,可在市场上买入或买空债券,而当市场利率真的下降时再卖出,同样可以获利。

3.债券投资的策略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商业银行在债券投资中一般采用分散化的策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发行人、不同流通地域、不同交易方式和不同期限的债券,以保持良好的债券结构,特别是保持良好的债券期限结构。商业银行在债券的期限管理中,通常采取阶梯式期限策略(Laddered or Staggered Maturity Strategy)和杠铃式期限策略(Barbell Maturity Strategy)。前者是在确定的债券投资的最长期限内,对各期间到期的债券进行均衡分配;后者是将投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投资于短期债券以满足流动性的需要,另一部分投资于长期债券以获取较好的收益。当然,究竟采取何种策略,取决于管理人员的偏好和对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测。同时,不管采用哪种策略,都不是固定不变的,都应当根据市场变化而适时调整。

此外,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商业银行还要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为此,就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既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投资,对交易额、交易策略、交易品种、市场范围等进行严格授权,也要建立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各种业务的会计和统计记录以及头寸核查和交易损益的核算制度,对风险进行整体控制。

四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成因及其化解

(一)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在中国的全部金融资产中,银行业资产占85%以上,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又是中国银行业的主力军,其市场份额约占全部银行业的73%,所以防范金融风险应当特别强调防范银行风险,尤其要强调防范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

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中,贷款业务占据支配地位,因此中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风险是贷款风险。尽管贷款风险可以分为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但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目前的贷款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即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形成的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数量过多、比例过高是多年来一直困扰中国商业银行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从1995年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降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开始,至今已经过了七个年头。尽管经过七年的艰苦努力,到2001年底,四行首次实现了不良贷款的净下降,(比2000年净下降3.81个百分点),但整体来看,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仍处于极高的水平,而且,就是对这3.81个百分点的净下降,还有不少人认为包含着水分。

一般说,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必然会产生不良贷款,但问题在于必须把不良贷款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国际上公认的不良贷款警戒线一般为10%左右,中国的监管标准要求不良贷款不得超过15%。根据《银行家》杂志的资料,国际上著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如花旗银行为1.9%,汇丰银行为3.5%,东京三菱银行为8.8%。但是,近些年来,中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一直高于规定的水平,1995年为21.4%,以后逐年有所增加,2000年末为29.2%,2001年底,虽通过努力净下降3.81个百分点,但不良贷款的比例仍高达25.4%。如果再考虑到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则中国商业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比例还会更高。

不良贷款比例高,削弱了商业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不良贷款大量发生,进一步诱发了社会

道德风险;处置不良贷款,增加了财政风险,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靠基础货币解决,易于引发通货膨胀。同时,一旦发生严重金融风险,还有可能引发地区性甚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因此,为确保中国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必须大力降低四行不良贷款。

(二)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过程主要有三个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向传统的老工业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对盲目重复建设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90年代初经济过热时发放的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约占1/3;90年代中后期,国家实施企业破产、兼并、改制形成的不良贷款,约占1/3。1999年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时,受剥离额度,加上为了债转股而剥离了部分正常贷款及表外利息,实际只剥离10760亿元,还有大量不良贷款尚未剥离。另外,上述三个阶段发放的贷款在剥离期间虽有些是正常贷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又演化成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问题是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多种矛盾交叉、碰撞后的综合反应。具体说,导致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融资结构的影响

中国间接融资占比过高(估计至少占80%以上),企业普遍缺少自有资金,大部分企业效益不好,这必然会拖累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如20世纪90年代初的形成过程中,商业银行的贷款既是催化剂,又是受害者,由此形成的不良贷款,至今仍创伤未愈。

2.宏观经济的影响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属于主导的数量扩张型经济,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的银行或控股的银行,必须根据国家指令发放贷款。转轨后,一方面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

存在滞后效应;另一方面,银行贷款又成为转轨成本,如企业兼并破产,纺织、煤炭、军工、森工、外贸、供销等企业的改制等,都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仅有账可查的1997~2000年国有企业改制,就由银行核销呆坏账1829亿元。

3.国家性因素的影响

经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自查,仅由于性银行划转、根据宏观经济需要决定(含决定后由职能部门办理)发放的特定贷款中形成的不良贷款损失,初步匡算就达数千亿元。

4.社会信用环境的影响

据统计,截至2000年末,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企业中,逃废债企业达32140户,悬空银行贷款本息达1851亿元。而且这仅是冰山一角,由此形成的道德风险还将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长的时间里形成信用文化缺陷,从而会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的风险。

5.国有商业银行、管理等因素也是影响贷款质量的重要原因

虽然中国《公司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但总体上国有商业银行仍处于从国家行政机关向国有独资公司过渡的过程中,尚未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人事、劳动制度仍比照国家行政机关模式管理。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臃肿,层次过多。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总数达11.6万家,分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等4~5个管理层次,从而导致传导慢,经营效率低。另外,管理人员的素质也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6.监管工作的不足影响着贷款质量的提高

1993年以后,人民银行开始转换职能,工作重点转到监管上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监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许多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因此造成监管的不到位,这也是造成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三)化解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

严重的不良贷款问题已经使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为了减少和控制贷款风险,既要想方设法化解已有的不良贷款,又要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我们认为,解决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可以有以下几种主要的方式选择。

1.内部消化式

内部消化式是指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赢利水平、增加银行赢利的途径来增强其消化、吸收不良资产的能力,减少不良资产数量,从而实现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目的的一种重组方式。显然这种方式的核心是要提高商业银行的赢利水平,以便使之能够以不断增长的利润去化解或冲抵不良资产的损失,减轻不良资产的负担,最终实现信贷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为此,既需要银行对商业银行给予必要的支持,更需要商业银行努力进行盈利性业务的开拓。具体说,可以从以下几个可能的方面解决银行赢利能力的问题。

(1)适当扩大存贷利差。存贷利差是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源泉,要想提高银行的赢利水平和消化资产损失的能力,必须保持一定的利差幅度。国外曾有过以此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先例。例如智利、阿根廷、南斯拉夫和韩国等都曾通过实行高利差来增强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然而,现实表明,中国近年来的利率调整却是与扩大利差的要求完全背道而驰的。自1996年5月以来,中国央行已连续八次降低存贷利率,而且总的趋势是一步步缩小存贷利差。在商业银行已经深受不良资产之累而又无力化解的情况下,银行在利率上不是提高而是一再削弱商业银行的赢利能力,这对银行的经营无异于雪上加霜,并使不良资产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重重。因此,从有利于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角度出发,银行无疑应当改变不断缩小利差的倾向,将适当扩大存贷利差作为一种支持手段来促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组。

根据中国企业债务沉重、经营困难的现实,扩大存贷利差的重点显然不在于提高贷款利率,而在于适当降低存款利率。尽管经过八次降息目前存款利率已经处于很低的水平,但考虑到中国物价连续负增长的实际,存款利率的下降仍有一定的空间。而且,从国外的实践看,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一般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中国改变对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付息的做法,以此降低存款的平均利率水平,变相扩大存贷利差,也是完全可行的。

(2)银行以优惠补贴利率对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这也是提高商业银行赢利水平和增强其消化不良资产能力的一项措施。这一措施在提高商业银行赢利能力方面的效应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二是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增加利息收入。从国外的经验看,一些国家曾采用这种方式支持和促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重组,并收到了良好效果。例如,1991~1993年美国就曾通过这种方法帮助90年代初因不动产市场萧条而形成不良资产的银行,有效地促进了银行体系的资本重置,提高了银行净利息收入,并使银行补提了贷款损失准备金。借鉴国外的经验,中国银行也应通过提供优惠补贴利率贷款对商业银行的资产重组予以支持,以提高其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

(3)在传统存贷业务之外大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辟新的赢利来源。目前中国银行的收入绝大部分还是来自贷款利息,非利息收入所占比重极小。这不仅直接着银行的赢利能力,而且在中国连续调低利率、存贷利差不断缩小的情况下,收入来源的高度单一性又使银行的效益进一步下滑,从而使得中国银行维持日常经营本已十分困难,更谈不上以不断增加的赢利抵补贷款的损失、优化资产结构的问题。鉴于这种状况,为了提高赢利水平,增强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中国银行无疑应当转变经营观念,在存贷之外大力开拓新的业务种类。可以想见,如果中国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能够达到较高的水平,那么,中国银行目前经营困难的局面就可大大改观,由于赢利水平提高,银行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补充资本的能力亦会大大增强,从而相当一部分不良资产就可在银行内部得以有效化解和吸收。

2.分离式

分离式是指将现有的不良资产从银行中分离出来,交由专门机构来管理、运作的不良资产重组方式。不良资产的分离可以有不同的模式,例如既可以将不良资产剥离给专门成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将其剥离给银行自己成立的一家公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1999年相继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接收了其大量不良资产,现有的不良资产已经不可能再寄希望于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充其量只能剥离给其自己成立的公司。应当指出的是,不良资产的剥离并不意味着不良资产的最终化解,它只是实现了不良资产从商业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或接收机构的转移,资产管理公司或接收机构还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对接收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理。

3.债权流动或转化式

它是指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将持有的不良债权流动化或将其转化为对企业的持股来实现不良资产重组的一种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具体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权出售或转让。即商业银行将其不良债权转售给其他经济主体,从而实现盘活资产存量、减少不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的目的。转售的对象除前述的资产管理公司外,还包括国内其他银行、企业、个人和国外投资者。但是,在中国商业银行普遍受不良资产困扰而都急于处理低质资产,企业普遍债务沉重、经营困难,个人又无投资实力的情况下,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要想在国内其他银行、企业和个人中寻找到愿意并有能力购买其不良债权的对象,实属不易,因此,银行转让债权的较有可能的对象或许是潜在的国外投资者。然而,要想引发国外投资者对购买国内银行不良债权的兴趣,其前提是必须使之看到国有企业经营好转的希望,这就必然涉及国有企业的根本性改革,在现有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和管理模式下,恐怕任何一个国外投资者都不会愿意接手国内银行的不良债权而使自己陷入国有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泥潭。

(2)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在当前和未来产生收入现金流的金融资产转变为在资本市场上可以销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在证券化交易过程中,进行资产转化的原始权益人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把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

整理为各种资产组合,出售给为证券化目的而成立的特设载体(称为发行人),发行人以此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抵押向投资者发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用以购买原始权益人所转让的资产,特设载体的受托人以拥有的转让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投资者。一般而言,适于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能带来一个未来稳定的现金收入流量;资产还款期限和还款条件易于把握;资产达到一定的信用质量标准。用这三个特征来衡量,中国银行的绝大部分不良资产质量很差,难以满足证券化的要求。这就决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充其量只能化解其中的一小部分。

(3)债权转股权。这里讲的债权转股权是指商业银行将持有的对企业的不良债权直接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资产结构的调整,达到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减轻不良资产负担的目的。不过,由于中国《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对企业投资,因此商业银行的直接债转股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

4.合并式

合并式是指通过商业银行之间的兼并收购实现不良资产重组的一种方式。借助兼并机制进行不良资产的重组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根据中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现状,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中小银行之间的相互合并。在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除四大国有银行外,其他银行的规模大都较小,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规模更小。这些小型银行由于资本实力薄弱,很难有效抵御风险损失。如果在它们之间实行合并机制,促进它们走向联合,就可使其分散的资本实现适度集中,从而不仅能够增强其化解不良资产、承受风险损失的能力,也有利于其以后获得规模经济的利益。

(2)大银行对中小银行的兼并。除了中小银行之间的合并外,还应鼓励规模较大的银行对中小银行进行兼并,以便通过二者之间的资产重组来解决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采取这种方式,其

前提条件一般应是兼并方的资产状况良好、不良资产比率较低,有能力承受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负担。否则,不但无助于双方不良资产的化解,反而会加重兼并方的经营困难,甚至有可能造成兼并方的倒闭破产。

必须指出,无论中小银行之间的联合还是大银行对中小银行的兼并,都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的市场原则,绝不能通过行政指令而进行“拉郎配”式的联合或兼并。在这方面,中国已经有过海发行因行政指令兼并接管海口几家城市信用社而最终陷于倒闭的深刻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不能不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

(3)吸收外资参股。从亚洲一些国家的情况看,鼓励外资参股本国资产恶化的银行已经成为其解决本国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例如,新加坡发展银行就在泰国和菲律宾等地购买了一些银行的大部分股份;日本到1998年底就有18家金融机构被外国投资商兼并;1997年12月3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马里宣布,印度尼西亚决定将大地银行、国家商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印度尼西亚建设银行等四家国有银行合并成一个新的银行,并允许外国银行在印度尼西亚国有银行中参股;泰国等国也采取了允许外资参股本国银行的。中国也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采取类似的来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

5.核销式

核销式是指通过免除或冲销部分企业债务以实现减少不良资产目的的一种重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质量极差、虽经各种努力但仍无法起死回生或根本不能回收的烂账的处理。从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现实看,这种烂账所占比例不算很低,因此,要将这些烂账全部冲销所需资金必然数额庞大,仅靠银行一家实在难以承担。有鉴于此,对坏账核销所产生的损失可以采取多方共同负担的方式,具体说,可以有以下几种主要途径:(1)银行用自有资本和呆账准备金冲销部分坏账;(2)财政注资冲销部分坏账;(3)通过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募集社会资金,用于呆坏账冲销,实现贷款核销损失分担的社会化;(4)吸收外资参股中国商业银行,实现部分坏账核销损失向外商

投资者的转移。

必须指出,无论由谁承担坏账免除的损失,贷款核销都只能是一种万不得已的选择,它绝不能成为不良资产重组的主要和常用方式。同时,在采用这种方式时,还必须防止“道德风险”的蔓延和传播,避免借款人寄希望于贷款核销而故意拖延贷款偿还或者有意赖账行为的发生。

6.破产清算式

破产清算式是指对那些问题严重、经过多方救援仍无望起死回生的银行宣布破产,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以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的一种重组方式。中国对问题严重的商业银行过去通常采用关闭并指定其他银行接管其债权债务的方式,至今尚无银行正式破产的先例。应当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日趋完善,对那些问题严重、起死回生无望的银行宣布破产清算,是利用市场退出机制净化市场参与者、保证银行体系健康发展的一项必要措施,它不仅可以使破产银行的不良资产得到相应的处理,而且也会对其他银行形成较大的压力,迫使其为避免遭受同样的破产命运而不得不在经营过程中既要想方设法化解已有的不良资产,更要注意预防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

7.根本改革式

以上几种不良资产重组方式大都侧重于对现有不良资产的处理。然而,要铲除不良资产批量再生的土壤,还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和管理的改革。就商业银行特别是就国有商业银行而言,产权制度和管理改革的目标就是通过产权重组改变其单一国家所有的性质,建立起规范的股份制的产权结构模式,并通过上市而形成真正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行机制。当然,任何商业银行,无论其经营运作如何完善、风险监控机制如何严密健全,不良资产的出现都在所难免,即使股份化或私有制银行也不乏因不良资产问题而倒闭的先例。因此,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化的根本性改革,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其在以后的运作过程中再不会产生任何不良资产,但是,同现行的国有制相比,它至少可以为防止不良资产批量地、不断地再生提供

上的保证。

第二节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风险及其管理

一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概述

(一)负债业务的概念

负债业务就是商业银行借以形成其资财的业务,或者说是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的业务。由于商业银行借助各种方式吸收的资金都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所以商业银行动员资金的业务就统称为负债业务。

负债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其经营目标也是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如前所述,商业银行利润来源的主要渠道是资产业务,包括放款和投资。而商业银行要开展资产业务,实现其赢利目标,必须先拥有一定的资金,这些资金只能通过负债业务来筹集,没有负债业务形成的资金,就不可能有资金的运用。因此负债业务是银行资产业务的基础和前提。同时,负债业务也是银行中间业务的基础,因为没有负债业务,就不会有银行的转账结算业务、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等。可见负债业务对整个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负债业务的构成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由自有资本、存款和借入资金三部分构成。自有资本又称为资本金,存款和借入资金又称银行负债。

1.商业银行的资本

商业银行的资本通常有两种定义,一种是会计上的定义,另一种是监管当局从管理角度所下的定义。按照会计上的定义,银行资本又称为银行所有者权益,是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净值。银行监管当局给银行资本下的定义与会计上的资本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它除会计上的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外,还包括在银行清算时能承担一定风险、具有某些资本功能的内部储备、长期债券以及自身房产和所持有的有价证券的重估增值等。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资本分为两大类:

(1)核心资本。又叫一级资本,它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①普通股的实收资本;②不能赎回且不能累积股息的优先股;③公开储备,它是指通过保留盈余或其他盈余,如股票发行溢价、保留利润、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值而创造或增加的储备。核心资本的特点是:①资本的价值相对稳定;

②资本成分对各国银行来说是惟一相同的成分,在公开发表的账目中完全可以发现;③它是市场判断资本充足率的基础,并对银行的赢利和竞争力关系极大。

(2)附属资本。又叫二级资本,内容包括:①未公开储备,是指虽未公开,但已反映在损益账户上,并为银行监管机构所能接受的储备,它与公开储备的内在质量相同,但因其缺乏透明度且在很多方面人们对其看法不一致,故不能包括在核心资本中;

②重估储备,是指对已记入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自身资产的正式重估,也指银行所持有的在其资产负债表中以历史成本计价的证券的名义增值;③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账准备金,是指用于某些特别资产和已确认的损失之外的、为防备损失而计提的准备金或呆账准备金;④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此类资本工具有一定股本性质又有一定债务性质;⑤长期次级债券。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4%。

2.商业银行的存款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商业银行用于贷款和投资的资金主要是靠存款业务来筹集,因此,对个别商业银行来说,存款始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商业银行存款的种类很多,并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例如,按存款人的性质可以分为个人存款、公司存款、存款和同业存款;按存款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按使用的结算工具的类型可以分为支票结算户存款和存折户存款;按期限不同可以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在上述存款分类中,按存款期限进行的分类最为普遍,故这里仅就这一分类予以简要介绍。

(1)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指不约定期限,存款人可随时存取的一种存款。这种存款因客户提取或支付使用的是支票,故又叫支票存款。活期存款的特点是流动性大,存取频繁,因此对银行而言这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存款。同时,对于活期存款的存户,银行还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如随时的存取服务、转账服务、提现服务和支票服务等。正因为如此,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一般不支付利息,有的甚至还要收取少量手续费。

近年来,随着银行之间存款业务竞争的日趋激烈,西方一些商业银行开展了一系列活期存款的创新,由于这些创新的活期存款是支付利息的,因而可称之为付息活期存款。这些新型存款主要有:①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这是一种不使用支票而以支付命令书作为支付依据,并由银行付息的活期存款,对于这种存款,客户可随时开出支付命令直接提现或向第三者支付。②货币市场存款。这是一种介于储蓄存款和活期存款之间的存款形式,利率不受上限,每周调整一次;可以使用支票,但使用支票付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存款对象不限,开户时的存款最低金额为2500美元。③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这种存款不受最高利率,其存款对象不限于个人、非赢利机构等。客户每月开出的支付命令无,但客户每月要支付服务费。④电话转账服务账户。这是客户在无息活期支票户之外另开立的一种有息存款户。客户一般先将款项存入有息账户,以取得利息收入。当需要签发支票时,可用电话通知银行,将所需款项转到无息活期支票户支用。⑤自动转账服务账户。客户可在银行同时开立一个有息存款和一个无息活期支票户。但无息活期支票户要保留一个最低余额。

当银行收到客户开出的支票时,即将支票金额从有息存款户转到无息活期支票户上,支付支票上的款项。

(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指规定有固定存期的银行存款。西方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主要有三种形式:①传统的定期存款。包括存折定期储蓄存款和存单定期存款。前者是以存折为收付凭证,是个人投资获利的重要对象,不具有流动性,如果提前支取,必须先通知银行;后者是凭银行签发的定期存单提取存款,不到期不能支取,存单不可转让,但可作为动产抵押品取得银行贷款。

②公开账户。这是为满足零存整取的需要而设计的一种定期存款形式。客户在存款时要与银行签订协议,规定存款期限,到期前不能支取。必须提前支取的,至少要提前14天通知银行。公开账户的利率以存款全额和期限长短而定,提前支取的要扣罚利息。

③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这是20世纪60年代初由美国纽约花旗银行首创的一种定期存款形式,其特点一是面额固定,金额大,最低面额为2.5万美元,最高为1000万美元,大多数为10万~100万美元。二是存单不记名。三是利率分为固定和浮动两种,期限三个月以上不等。四是存单可以流通转让,具有比较活跃的二级市场,并能在国内外发行。

3.商业银行的借入资金

借入资金是商业银行主动通过金融市场借入或向银行融通等而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同业拆借。即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临时性借款。当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结算轧差时,有些银行会出现头寸不足,而另一些银行则会出现头寸盈余。为了实现资金的平衡,头寸不足的银行就需要从头寸盈余的银行临时拆入资金,以避免变卖资产(如出售有价证券、转让贷款等);而头寸盈余的银行也愿意将暂时盈余的资金拆借出去,以获取利息收入。同业拆借的借款数量一般较大,但期限很短,西方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通常是隔日偿还,最多一周左右。同业拆借的方

式主要有超额准备金的借贷、转抵押借款和转贴现借款三种。

(2)向银行借款。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充当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因此当商业银行缺乏资金时,可以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向银行借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再贷款。商业银行从银行取得的贷款就是再贷款,这种再贷款可以是信用贷款也可以是抵押贷款。二是再贴现,即商业银行把自己已经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再一次贴现。

(3)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目前最具规模、影响最大的国际金融市场是欧洲美元市场,各国商业银行的国际金融市场借款主要来自这个市场。西方商业银行在欧洲美元市场筹集资金的方式较多,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固定利率的定期存款、欧洲美元存单,浮动利率的欧洲美元存单和本票等筹集资金。此外,还通过在市场上出售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及发行资本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4)发行金融债券。这是商业银行进行长期借款的主要形式。金融债券可以按不同标准分类,例如,按照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的直接目的或资金用途划分,可以分为资本性债券和一般性债券;按照债券是否有担保,可以分为担保债券和信用债券;按照利率是否浮动,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按照债券发行价格、利率和期限等综合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金融债券、累进利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按照利息的支付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付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等等。

(5)占用其他应付款。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常常占用别人的一部分资金,这也是其可以利用的一项资金来源。一般说,该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一是在同业往来中占用其他银行的资金;二是在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临时占用客户的资金;三是预提未付的利息;四是应缴税金和应付利润。

二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风险

(一)银行资本风险

众所周知,资本金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和金融风险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和作用,表现在:首先,资本金往往被视为衡量银行实力的标准。拥有充足的资本金,能够增强客户的安全感,便于赢得社会大众的信赖,因而能够使银行以合理的价格从市场上借入资金,并能有效地减少资金的外流,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使银行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其次,资本金可以降低银行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在资本充足率监管中,监管当局要求银行在扩大资产规模时必须降低风险的权重,减少对风险权重高的资产的投入,或者增加资本金。减少高风险投入显然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可能降低银行的收益能力;而新增资本金往往费用高昂,也将影响银行的收益能力。因此,刚性的资本金要求实际上了银行资产规模过度膨胀的可能性。最后,资本金为银行承担损失和维持偿债能力提供了缓冲器。即当银行因贷款不能及时收回等原因造成现金流入减少时,资本金可弥补现金流入的不足,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

尽管资本金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和金融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但这并不是说银行资本就没有风险。事实上,银行资本也存在风险问题。银行资本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资本金过多的风险。资本金的多少虽然表明银行实力的大小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高低,但资本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资本过多,超出了实际需要量,就会使财务杠杆比率下降,增加筹资的成本,最终影响银行的利润,给银行带来风险。

二是资本金过少的风险。从商业银行的情况看,资本金过少的风险是主要的风险,因为,如果资本过少,对银行产生的损害更大。首先,资本金过少意味着银行的资本实力薄弱,这就必然会影响银行的社会信誉,不利于银行吸收外部资金。其次,资本金过少着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张。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银行利润主要来自各项资产,资产规模越大,赢利就越多。因此,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天生具有扩张资产规模的内在冲动。然而,这种无地扩张资产负债规模的做法必然会使银行运营的资本基础十分脆弱,一旦运营失

败,自有资本不足以弥补亏损时,就会使商业银行陷入灭顶之灾。正是为了降低银行盲目扩张资产负债规模的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西方各国金融当局通常都规定有商业银行必须遵守的资本充足比率。在监管当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一定的情况下,银行资产规模扩张的界限也是一定的,如果银行资本数量过少,不能达到资本充足率标准的要求,而且资本的补充又受到,银行就必须相应压缩资产规模,最终会削弱银行的赢利能力。再次,资本过少将会降低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银行业实际上是风险很大的行业。虽然任何银行都毫不例外地强调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并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规避风险,但因内部和外部的种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不可能完全排除,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拥有弥补经营风险损失的资金手段。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不外自有资本和负债两大类。由于各种负债所形成的资金来源的所有权属于各个债权人,银行必须保证对债权人的随时偿付,因此能够用来抵偿经营损失的只能是银行自有资本。这就使自有资本具有了抵御经营风险的功能。自有资本御险功能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自有资本的数量,银行之间抗风险能力的差异实质上是自有资本实力的差异。因此,如果资本过少,必然会严重削弱银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甚至会使银行陷入倒闭破产的境地。在许多国家的银行史上,都出现过银行因银行资本过少、不能弥补经营损失而倒闭的事件。

(二)存款业务风险

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其放款的基础。和贷款业务一样,存款也存在着风险。尽管存款业务风险没有贷款业务风险那样明显和繁多,但它同样是银行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同样需要认真研究和谨慎对待。一般说,存款业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存款规模过度扩张风险

存款是放款等资产业务的基础,因此为了扩大放款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总是千方百计、尽可能多地吸收存款。而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扩张冲动中,一个基本的道理往往被忽视,那就是存款并非越多越好,存款过多也会给银行带来风险。因为,首先,存款业务过度膨胀,会增大银行存款的资

金成本和其他成本,从而相应扩大存款风险。其次,存款所提供的资金在被运用之前不仅不会给银行带来任何收益,还会使银行为之付出一定的成本。银行只有把存款形成的资金合理加以运用,使资产收益在抵消负债成本和扣除税收之后尚有一定的净利润,其运营活动才能取得成效。如果存款过多,超出了现实有利的放款和投资机会对存款资金的客观需求量,那么,银行对过多的存款就难以找到合理的出路,这不仅会造成资金的浪费,而且易于导致银行的亏损。再次,在客观条件一定时,每家银行都存在着一个存款的最佳数量界限,超出这个最佳数量界限,存款不仅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还会引起亏损,带来风险损失。

2.成本风险

成本风险是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主要风险之一。一般说银行存款的成本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利息成本。这是银行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存款人的报酬。利息成本的高低由存款利率决定。利息成本是存款成本中最大的组成部分。(2)营业成本。指花费在吸收存款上的除利息之外的一切开支,包括广告宣传费、外勤和柜台工作人员的工资、设备折旧应摊提额、办公费用以及为存户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开支。(3)其他有关成本。这是指与增加存款有关而未包括在上述成本之中的成本,主要有两种:一是风险成本,即因存款增加引起银行风险增加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例如利率敏感性存款增加会增加利率风险,存款总额增长会增加银行的资本风险等等。二是连锁反应成本,即银行对新吸收存款增加服务和利息而引起对银行原有存款增加的开支。上述三种成本无论哪种成本发生重大变化,都有可能产生银行存款风险。就是说,如果存款的上述成本增大,导致存款成本过高,就有可能使银行利润减少,甚至使银行发生亏损。其中存款利息又是形成存款成本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利率风险可以认为是最大的存款成本风险。如果银行存款利率上升,而贷款利率不能同步提高,就会使存贷利差缩小,影响银行的赢利能力。特别是在中国,银行存款的成本风险比较突出,这不仅表现在中国银行的存款利率高于国外,有时甚至比国内同期贷款利率高,出现存贷利率倒挂现象,而且表现在一些商业银行为拉存款,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进行恶性存款竞争,从而既扰乱了金融秩序,也大大扩大了存款成本,增加了存款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存款业务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它是指由于存款的难以预料的提取而导致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存款是银行的负债,商业银行必须保证存款的随时提取。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银行不能保证存款的按时支付,都会严重损害银行的信誉,甚至会导致银行因失去支付能力而破产,世界各国并不乏商业银行因陷入流动性危机而倒闭的先例。影响商业银行存款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

(1)存款的结构。存款结构反映着存款的稳定程度。存款的结构主要表现为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比例。一般说,定期存款稳定性强,正常情况下客户提前支取的比例不大。活期存款则不同,银行必须保证对活期存款的随时支付。因此,以定期存款为主的存款结构有利于减少存款挤兑风险,而以活期存款为主的存款结构则会使银行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存款的结构还表现在同一类存款的期限长短和稳定程度上,比如,同是定期存款,也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五年、八年等不同的期限。期限不同,稳定性也就不同,对银行存款流动性风险的作用也不相同。

(2)银行的实力和信誉。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和社会信誉直接影响着存款人对银行支付能力的信心。一般说,银行资金实力强、服务好、信誉高,存款的支取就有可靠保证,存款人就会产生安全感,就乐意将钱存入该家银行,从而就会使银行存款上升、风险减少。相反,如果银行资金实力薄弱、服务差、信誉低,存户就会因缺乏安全感而不愿在该家银行存款,即使原来存入的款项也会想方设法“搬家”到其他银行,这就必然增大该行的流动性风险。大银行存款的挤提风险之所以小于中小银行,其原因正在于此。

(3)同业竞争的状况。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之间的竞争是难免的。但是,银行同业之间的竞争是否有序,直接影响着银行存款的流动性风险。如果银行同业能够自觉遵守金融法规和职业道德,相互之间开展合理、合法、公平、规范和有序的存款竞争,将有利于减少存款的风险损失。反之,如果银行之间进行无序、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甚至相互攀比,

用竞相抬高利率或变相抬高利率的方法吸收存款,或不择手段欺骗、硬拉客户存款,或相互恶意攻击对方以独揽存款,都会加大银行整体的流动性风险。

(4)银行的资产质量。银行资产的质量也直接关系着银行存款风险的大小。如果一家银行质量优良,贷款都能按期收回,则该行存款的支付就有保证。相反,如果一家银行资产质量低下,呆账、坏账过多,则会直接影响信贷资金的回流,一旦客户大量提取存款,该行势必会陷入严重的支付危机。

(5)通货膨胀状况。这是影响商业银行存款流动性风险的一个外部的宏观经济因素。一般说,通货膨胀、货币贬值总是有利于债务人而不利于债权人。因此,一旦经济中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作为银行债权人的存款者为避免货币进一步贬值的损失,就会大量挤提存款,抢购商品。此时,银行由于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因而必然会面临巨大的支付风险,甚至会陷入严重的流动性危机。中国1988年七八月间由严重通货膨胀而引发的全国性的挤提风、抢购风就使中国银行经受了一次严峻的流动性风险的考验。

(6)国家的政治形势。国家政治形势对银行存款的流动性风险影响十分巨大。如果一国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不考虑其他因素,一般就不会出现存款大量挤提的问题。相反,如果一国发生政治,社会动荡,存款人为了避免损失,就会大量挤兑存款,从而就会造成严重的银行支付危机。中国居民储蓄存款之所以稳定上升,安定团结的大好政治局面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三)借款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借款业务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借款业务的首要风险。尽管借款的偿还期相对于存款而言比较确定,但

由于借入资金运用不善或资产负债管理不当等原因,借款仍面临着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尤其是在银行奉行负债管理理论,利用短期借款来满足其流动性要求的情况下,银行的借款能力更制约着银行的流动性。一旦市场资金紧张或银行信誉降低致使银行借款能力下降时,银行将会面临更大的流动性风险。

2.利率风险

商业银行向外借款必然要支付利息,因此市场利率变化的不确定性将会使银行的借款业务面临相应的利率风险。借款的利率风险主要从两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借款成本的增大。在借款之前,如果市场利率比原来上升,商业银行就要为其借款承担更高的成本;如果商业银行已经按固定利率借入资金,而在借款到期之前市场利率下降,则商业银行的借款相对于已经降低的利率而言也要承担较高的成本。因利率变动引起的借款成本的增加必然会使银行借入资金的盈利性受到削弱。二是借款数量的减少。即不同的负债对利率的敏感性不同,在市场利率变动的情况下有的负债数量会减少,从而使银行达不到预期的借款目标。

3.汇率风险

当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时,货币汇率的变化将使银行面临汇率风险。如果银行借入外币资金后,该种货币升值,汇率上升,则银行的实际债务负担将会增大;反之,将会减少银行的债务负担。因此,借入外币的软与硬直接影响着银行的实际债务数量。一般说,硬货币负债会减少银行的借款风险,软货币负债则会增加银行的借款风险。

三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风险的管理

(一)银行资本风险的管理

如前所述,银行资本金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资本过多或过少的风险,而且从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

看,资本金不足的风险又是主要矛盾。鉴于此,银行资本风险管理的重点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最佳资本需要量的确定;二是资本充足率的提高。

1.最佳资本需要量的确定

一家银行需要多少资本,每种形式的资本在资本总量中占多大的比重,这既是银行资本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防范银行资本风险的首要问题。如上所述,银行资本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资本过多,银行为筹集资本所支付的费用也就越多,银行收益水平就会下降;而资本过少,则会增加银行对存款和其他负债的需求,使银行边际收益下降,同时,资本过少,对银行流动性比率要求提高,同样会使银行收益水平下降。因此,银行资本客观上存在一个最佳需要量问题。所谓最佳资本需要量应是使资本成本最低、资本收益最佳、资本风险最小的资本充足度。从财务的角度考虑,银行最佳资本需要量主要取决于银行资本的成本。如果我们把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作为自变量,反映资本的相对数量,把银行筹集资本的成本作为因变量,则当资本数量变化时,资本成本变化的轨迹呈U型。见图2-1

从上图可见,在银行资本成本曲线上,有一个资本成本最低点L,与这个最低点相对应的资本量K/A0就是银行的最佳资本量。如果银行资本量大于或小于K/A0,都会加大银行的资本成本。

图2-1 银行的资本成本曲线

资本成本曲线反映了银行资本需要量与银行资本成本之间的内在联系,但这种反映仅是一种理论抽象,难以具体运用到银行资本的评估与衡量中。在具体分析银行资本是否适度时,还需要借助于一些具体的指标。这些指标主要有:

(1)资本与存款的比率。这是衡量银行资本适宜度的最早指标,它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量与存款量挂钩,存款增加,银行资本需相应增加;反之,银行资本则相应减少。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金融管理部门一直使用的是该指标,并形成了一种经验看法,即银行资本至少要达到其存款负债的10%,达不到这一比例则被认为资本量不足。但是,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这种衡量方法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因为银行风险损失的大小并不与存款量的多少成正比,银行损失一般都来自贷款、投资等资产业务,银行的资本量即使完全符合这一比率,也会经常出现难以应付意外损失的情况。正因为如此,这一比率终被其他指标所取代。

(2)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这种方法将资本与全部资产挂钩,当银行总资产增加时,其资本量

也要相应增加,反之亦然。与第一种方法相比,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合理。说它简单是因为总资产的统计只需要把有关的资产项目相加即可,计算简便;说它合理是因为银行风险损失主要来自资产业务,把资本与总资产挂钩可使银行资本抵御意外损失的能力得到更大发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曾把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达到8%作为资本适宜度的衡量标准。但是这一比率也有局限性,因为,银行损失虽然来自资产,但各种资产的风险程度却大不一样,例如现金、同业存款、短期债券等几乎不存在损失的风险,而长期放款、企业债券等却包含着较大的风险。这种方法没有对这些资产进行区分,所以计算出来的资本需要量也就缺乏科学性。

(3)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这种方法将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挂钩,风险资产越多,银行资本就要相应增加,反之亦然。银行的风险资产是指可能发生损失、需要资本提供保障的资产,主要包括放款和投资,计算方法是总资产减去库存现金、同业存款和短期债券。通常认为这一比率应为15%~20%。这种方法在计算银行资本最适量时将现金等无风险资产排除在外,较多地体现了资本“抵御意外损失”的性质,因此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它没有对风险资产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细分,而是采取同等对待的态度,故仍存在缺陷。事实上,不同风险资产的风险度是大不相同的,比如同样是放款,但短期放款与房地产放款的风险程度就截然不同,如果不加区别保持同样的资本储备,必然使银行资本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4)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这是一种比较科学地计算资本需要量的方法,其中主要有纽约公式和巴塞尔协议对风险加权的计算。

①纽约公式。为了弥补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的缺陷,1952年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监管部制定了衡量商业银行资本适宜度的纽约公式,这一公式在随后的20世纪60~70年代在西方银行界被广泛采用。它是先将银行资产按其流动性和风险高低分为六类,对不同类型的资产确定不同的风险系数,并分别计算其资本需要量,然后加总计算出商业银行应持有的资本量。这六类资产及其风险系数分别是:

第一类:无风险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同业存款、五年内到期的公债等。这是银行流动性最高的资产,基本上没有风险,不需要资本与其对应,风险系数为0。

第二类:最小风险资产,包括中长期债券和担保贷款等,其风险系数为5%。

第三类:普通风险资产,也叫有价证券资产,包括债券以外的五年以上到期的证券投资与证券贷款,其风险系数为12%。

第四类:较大风险资产,主要包括那些财务情况较差、信用差,或担保品不足等因素形成的比银行普通风险更大的风险资产,其风险系数为20%。

第五类:疲软资产,包括超过偿还期限的贷款和投资,其风险系数为50%。

第六类:十足风险资产,包括亏损资产和固定资产,风险系数为100%。

②《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适宜度标准。《巴塞尔协议》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银行资本适宜度标准,它把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风险和表外资产风险全部考虑在内,对表内资产依据其信贷风险和国家转移风险的大小划分为五大类,并确定相应的风险权数(见表2-1)计算加权风险资产;对表外资产主要根据其承受的信用风险,制定一个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见表2-2)转化为表内同性质的项目,再根据表内同性质项目的权数计算加权风险资产。两者相加得出全部加权风险资产总值,再把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挂钩计算银行资本的需要量。显然,这种方法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是前述所有方法都无法比拟的,目前西方国家银行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这种方法。

表2-1 资产负债表内资产项目的风险权数

表2-2 资产负债表外资产项目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

(5)综合分析法。以上几种衡量资本适宜度的方法和指标都是从某一角度对资本提出要求。然而,一家银行的资本适宜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不仅存款数量(资产数量和结构影响着资本量,银行管理水平、经营者的能力、资产的流动性等也影响着资本量。综合分析法就是不局限于银行业务的某一方面,而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银行经营状况影响的基础上,确定银行应保持的资本量。综合分析法所考虑的影响因素是经常变化的。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货币当局衡量资本适度与否的因素有八个:银行经营管理质量、资产的流动性、赢利水平、股东的信誉及特点、银行赢利及留存的历史、间接费用开支、存款结构的潜在变化以及营业程度的质量。通过上述因素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银行资本需要量的一般水平。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货币当局确定了一组选择性比率来衡量银行适度资本量,如普通股本与总资产比率、总资本与总资产比率、贷款总额与总资产比率、固定资产与总资本比率、利率敏感性资产与总资产比率、呆账准备金与净呆账比率、净呆账与贷款总额比率、资产增长率与资本增长率比率等。运用这些比率,结合对银行经营管理质量及经营者能力的分析,就可以对银行经营实绩做出全面概括,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度资本量的要求。

2.资本充足率的提高

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赢利,这就决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般只会偏低,不会偏高,因为资本充足率越低银行赢利的机会就越大。但是资本充足率过低往往会带来资产风险,同时,只要银行经营活动正常,其资产规模就总是在不断扩大,这就要求银行不断增加资本金。因此,如何增加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资本风险管理的核心问题。一般说,银行增加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主要有两条:

(1)从外部增加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包括:①发行优先股。优先股的股息一般是固定的,它不随银行经营利润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发行优先股可以避免普通股每股收益的明显削弱。一般说,银行在需要从外部增加资本时,往往首先考虑增发优先股。但是,优先股资本不属于主权资本,对银行债权人的保障程度不高,所以银行不能过多发行优先股,否则,将会损害银行形象和信誉,妨碍银行发展;②发行普通股。普通股资本属于主权资本,银行对普通股不负担固定的股息,

其股息数量由银行经营获利的多少来决定。一般说,当银行发展很快时,普通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就会增强,银行就可以向社会发行普通股来筹集资本;③发行金融债券。在西方商业银行中,金融债券如资本期票、资本债券等常常被当作二级资本,构成资本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当商业银行资本不足时,也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补充。

(2)从内部增加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这主要是指银行在税前利润中提留资本储备金(如盈余公积金)、贷款呆账准备金以及以税后未分配利润的形式增加资本。银行在一个营业年度结束之后,通过决算,将获得的收益扣除各项利息和费用开支,再按规定提留资本储备金、贷款呆账准备金,然后按一定比例缴纳所得税,余下部分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或者以现金形式支付股东股息,或者以留存赢利形式保留在银行。支付股息的利润部分是银行净现金流出,保留在银行的赢利则成为银行新增的资本。

(二)存款业务风险管理

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存款业务风险的管理在银行整个负债业务风险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存款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较多,但主要应侧重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最佳存款量的确定

由于商业银行的赢利主要来自各项资产,而扩大资产所需要的资金又主要通过存款提供,因此商业银行一般总是存在着尽力扩大存款规模的内在冲动。然而,理性的银行家应该认识到,存款并非总是多多益善,而是存在着最佳数量界限,因为存款所提供的资金在被运用之前不仅不会给银行带来任何收益,还会使银行为之付出一定的成本。银行只有把存款形成的资金合理加以运用,使资产收益在抵销存款成本和扣除税收之后尚有一定的净利润,其运营活动才能取得成效。若存款的增加未能带来净利润的增加,甚至导致亏损,则应停止存款扩张行为。那么,商业银行的最佳存款规模如何确定?这就需要通过垄断竞争条件下资金的供求理论来说明(见图2-2)。

图2-2 一般条件下的最佳存款量分析

在上图中,横轴OX代表存款量,纵轴OY代表存款成本(利率)。曲线MC代表银行的边际成本运动轨迹,曲线AC代表银行平均成本的运动轨迹,曲线MR代表银行边际收益的运动轨迹。曲线MC和曲线AC呈上升趋势,表明随着存款量的增加,无论银行边际成本还是平均成本都相应提高。曲线MC位于曲线AC上方,表明当存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新增一定量的存款往往比过去困难,要花费更高的成本才能获得。曲线MR呈下滑趋势,表明越到后来该银行与同业之间在资产业务上的竞争越激烈,净收益越来越少。曲线MC与曲线MR的交点K所决定的存款量OA则为最佳存款量,因为当存款量为OA时,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都为OS),银行利润达到最大化。若存款量小于OA(假设当存款量为OB时),银行的边际成本为OP,边际收益为OM,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差额为MP),说明银行若继续增加存款量仍将有利可图;若存款量大于OA(假设存款量为OC),银行的边际成本为OL,边际收益为ON,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差额为LN),说明继续增加存款会给银行带来损失。因此,存款量既不能小于OA,亦不能大于OA,只有OA才是最佳存款量。这时,银行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率为OQ,它由存款量为OA时的平均成本来决定(由A点作横轴的垂

线AK与平均成本曲线AC相交于D点,再由D点作与纵轴的垂线DQ求得)。

有些西方国家为了过度竞争,规定了利率高限。在利率管制的条件下,最佳存款量的确定需要在上述理论模型基础上做一定的修正(参图2-3)。

图2-3 利率管制条件下的最佳存款量分析

在图2-3中,MC为银行边际成本曲线,AC为平均成本曲线,MR为边际收益曲线。在没有利率管制的条件下,最佳存款量由曲线和曲线MR的交点D来决定,即最佳存款量为OA。如果银行管理当局规定利率最高限为OJ,则单纯利用利率手段竞争时银行只能吸收存款0C(由J点做纵轴的垂线与平均成本曲线AC1的交点H来决定)。从银行最大限度获取利润的角度来看,OC显然不是理想的存款量,因为这时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必须继续增加存款才能使银行利润最大化。然而在银行管理当局对利率高限的法令没有废除时,银行不可能提高利率来吸引存款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润,银行常常通过增加或改善服务的方式来吸引存户。相对于存款的增加,银行的利息成本减少,因此代表纯利息成本的平均成本曲线会由AQ位移到AQ。不过,利息成本的这种相对减少是以支付

一定的服务成本为代价的,因此代表银行整个成本的边际成本曲线会由MQ位移到MQ。则曲线MQ与曲线MR之交点F所决定的存款量OB为利率管制条件下的最佳存款量。从上图可以看出,当存款量为OB时,利率为OJ(由B点作横轴的垂线与修正后的平均成本曲线AQ的交点G所决定),这一利率刚好与银行管理当局规定的利率高限相等,没有违犯有关法令。与无利率管制条件下的最佳存款量OA相比,OB固然较少,但与OC相比则增加不少。这说明在有利率高限约束时,如果无法利用价格手段争取更多的存款,则可将非价格(服务)手段作为补充或替代,以便充分扩大存款规模,在既定的管制条件下获得最大化利润。

当然,以上分析的最佳存款量是对影响银行经营的许多复杂因素进行高度抽象前提下得出的理论值。在实际过程中,银行可以这种理论模式为指导,以历史资料和对目前经营状况的分析为根据,凭借一定的经验来确定一个大致适度的最佳存款量区间。

2.加强存款成本管理

成本风险是存款业务的主要风险,所以,加强存款成本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存款成本,是防范存款风险的重要一环。存款成本主要由利息支出和费用支出两部分构成,因此,加强存款成本管理主要是加强利息和各项费用的管理。

(1)利息支出管理。利息支出是存款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影响利息成本的主要因素是存款利息率的高低和存款的结构。从各国的存款利率来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严格的管制利率,即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执行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存款利率;二是浮动利率,即在不突破金融管理当局制定的存款利率最高限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可以自行浮动;三是自由利率,即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制定存款利率,利率的高低由市场因素决定。在第一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由于必须严格执行银行制定的利率水平,因此其在利息支出管理中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较小。在后两种情况下,特别是在自由利率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存款利息支出管理则具有较大的余地。此时,在存款利率确定和利息支出管理上,商业银行既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吸引客户和是否有利于进行

存款竞争,更要考虑自身的利息成本负担。那种不顾利息成本高低,一味通过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来进行存款竞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存款结构对存款的利息成本也具有重要影响。一般说,定期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定期存款中,长期存款利率又高于短期存款利率。因此,若仅从降低存款利息成本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无疑应提高低利率存款在存款总额中的比重,即多增加活期存款。当然,活期存款的比重也不能过大,否则对提高存款的稳定性、减少存款的流动性风险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2)各项费用管理。各项费用是指银行花费在吸收存款上的除利息以外的一切开支。银行的存款费用多种多样,其中有的有实际受益者(如为存户提供的转账结算、代收代付以及电子计算机自动化服务等所需的开支,实际上就代表着银行对存户支付的利息之外的报酬),有的则没有实际受益者(如广告、宣传、外勤费用等)。为了降低存款成本,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存款费用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费用支出。一般说,在存款业务中,每笔存款的金额越大,存款的费用率相应就越低,这种规模效应要求银行应将发展、巩固存款大户作为存款经营的重点。另外,存款种类对存款费用也有不同的影响,活期存款存取频繁,银行支付的服务和成本费用比定期存款要多,因此,银行对不同种类的存款在管理上要有所区别。

3.努力建立稳定的客户群

商业银行在存款风险管理中,要保持较稳定的存款规模和资金来源,减少存款的流动性风险,既必须与原有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又必须挖掘潜力,争取新的存款人。其中最关键的是商业银行必须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客户群。为此,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必须在充分研究自己、竞争对手、市场状况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适当的定位,并制定相应的策略。在金融自由化的条件下,商业银行也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战略定位。

从业务发展区域来看,商业银行分为全球性(或区域性)银行和地区性银行。全球性商业银行

一般要凭借其综合优势、较高的国际声誉、发达迅捷的信息网络,提供由“基础型”到“知识型”的大量的产品和服务;地区性商业银行往往要采取以地区为基础的战略,尽量满足地方的各种需求,并积极参与当地的开发项目等,而且在经营中经常同大的商业企业结盟,以增强其竞争力。

从业务特征看,商业银行分为全能型银行和专业型银行。前者业务领域广泛,涉及传统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它们往往采用无差异化策略,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来占领市场;后者只是对某些特定的客户提供服务,或只提供某些特定的产品和服务,它们往往采用差异化策略或密集性市场营销策略,增强自己的特色服务,集中资源投入最有利的领域,以竭力增强其在特定业务领域的竞争力。

4.参加存款保险安排

如前所述,商业银行存款的最大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对于这种风险,商业银行除可通过增强资金实力、优化存款结构、规范存款竞争、提高资产质量等来防范外,还可通过参加存款保险来解决。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由官办或民营的特种公司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存款承担保险义务的一种安排,投保的银行定期按其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当投保银行因破产而无力向存款人清偿债务时,该保险机构应在规定的受保范围内代为偿付此项存款。

官办的存款保险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的美国。1934年美国成立了两家存款保险公司:一是专门为商业银行存款保险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一是为储蓄贷款协会办理存款保险的“联邦储贷保险公司”。在此之前,一个存款机构的破产,不仅会使该机构存款人遭受损失,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银行的挤兑风潮,导致信用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在于,它能通过事先的宣传指导、监督和控制,存款机构盲目承担过大的风险,降低存款机构破产事件发生的几率;一旦存款机构倒闭,也可在一定限度内保护存款人免受损失,消除信用恐慌,保证整个金融和经济的正常运行。

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为商业银行存款风险的管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工具,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产生了很大影响。首先,它增强了存户的信心,使银行得以获取较为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来源。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规定,商业银行倒闭时,其存户可经由存款保险公司迅速收回其受保限额以下的存款,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保障(如将原存户的存款债务移交给其他银行承担),使存户的损失减至最小。因此,自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年均银行倒闭家数从未超过1位数。其次,它促进了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管理,以便防患于未然。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不仅表现在当银行倒闭时可以使存户免遭损失或减少损失,而且在于通过存款保险公司的日常宣传、辅导、检查、监督,可以引导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后,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相对扩大了银行的赢利资产规模,为存款的增加提供了可能。因为,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不需要像过去那样保持很多的资本金就可以吸引客户的存款,这就使银行用于贷款和投资的资金增多,而这些贷款和投资转存于银行又可增加银行的派生存款。同时,由于赢利资产增加,预期收益率较高,因此,也有利于银行通过适当提高存款利率或增加有关服务等来与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存款竞争。

(三)借款业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在借款业务风险管理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确定最佳的借款规模

同存款一样,银行借款也不是越多越好。一方面,银行存在着借款资金有无放款和投资机会的问题,另一方面,借入资金的成本有时会比吸收存款的代价更高。如果现实中有利的放款投资机会不多,或者借款付出的代价超过了运用借款进行投资所获取的利润,银行就不应继续增加借款规模。借款规模的确定既是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银行防范借款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银行应当权衡扩大借款规模对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影响和利弊得失,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经验,测算出一个适度的借款规模。

2.做好利率敏感性管理

利率敏感性管理是西方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一种方法,它把资产负债分为两大类:对利率变化非常敏感的资产负债称为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对利率变化不甚敏感的资产负债则称为非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浮动利率的资产负债一般属于前者,固定利率的资产负债一般属于后者。银行要在利率浮动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收益,关键在于对浮动利率的资产负债进行管理。银行必须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动,不断调整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的比例结构。如在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的情况下,利率的上升对银行经营有利,此时增加敏感性资产可使收益增加;但是利率的下降则对银行不利,它会增加银行利息负担,减少银行赢利。而在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情况下,利率的下降对银行有利,此时可继续保持负债的敏感性,减少敏感性资产,从而增加收益;而利率的上升则对银行不利,此时就应减少敏感性负债,增加敏感性资产,直至敏感性资产大于或等于敏感性负债。可见,利率敏感性管理的重点在于,银行必须对其资产负债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和及时调整的能力以及对利率有准确的判断。一般说,银行从同业、国际金融市场、银行等途径借入的款项,其利率基本是浮动利率,所以银行借入的款项对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银行只有在综合考虑利率敏感性资产之后,才能确定借款是否合算。

3.加强借款的成本管理

借款的目的是为了用其获利,但借款同样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借款的主要成本是利息,除此之外,借款过程中发生的电话电传费、人工佣金等非利息开支也是借款成本的构成部分。其公式是:

借入资金的成本=借入资金量×(货币市场借款利率+估计的费用率)

但是,有时借入资金不可能全部用来放款或投资,同时一部分借款还可能会用于非赢利资产项目上。这些用途所牺牲的贷款或投资收益即所谓的机会成本,也是在计算借款成本时应该考虑的。因此,在考虑某一项借款是否有利可图、是否应当借款时,必须将借入资金成本与机会成本一起同

可贷资金赢利相比较,只有在后者大于前者的情况下,才应当做出借款决策,否则该项借款便得不偿失,应当予以禁止。

4.选择好借款的方式

借款方式是否恰当,直接关系着银行借款风险的大小,因此,选择适当的借款方式便成为借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说,银行在选择借款方式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各种借款方式的相对成本。不同借款渠道的利率有显著的差别,通常最廉价的短期资金来源是向银行借款,因此,尽管央行借款条件较严、较多,但商业银行还是应该积极争取多从央行借入资金。而在同业拆借的市场利率与央行借款利率差别不是很大时,也可以选择同业借款。总之,商业银行应当在所有的借款渠道中选择最便宜的资金借入;②所需资金期限长短。如果商业银行所需资金时间较短,可以选择同业拆借方式、发行商业票据等方式。如果所需资金时间较长,则可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来解决。如果不按所需资金时间去进行借款方式的选择,就可能出现短借长用现象,从而会加大借款的流动性风险;③银行及其所需资金的规模。例如,欧洲美元借款就是以100万美元为单位,这就决定了只有资金需求巨大的大银行才有能力进入这一市场,大量规模较小的银行及资金需求额不大的银行则不敢问津该市场。同样,信誉高的大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和商业票据有很好的销售市场,而小银行由于规模小、信誉低,也无望进入这些市场,所以,向央行和同业借款最适合于小银行。总之,银行选择何种借款方式,既要考虑借款成本和借款的便利程度,又要考虑自身的需求状况。由于不同的借款方式各有利弊,因此,为防范借款风险,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借款方式。

5.选择好借款的时机

借款时机是否恰当也直接关系着借款风险的大小。在借款时机的选择上,商业银行首先应根据其一定时期的资产结构及其变动趋势来确定是否利用和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借款尤其是短期借款。如果某一时期银行的资产平均期限短,有相当的能力应付流动性风险,且市场利率较高,那么就没有

必要利用或扩大借款;反之,若资产期限结构呈长期化趋势,且市场利率较低,则可利用或扩大借款。其次,商业银行要根据一定时期金融市场的状况来决定如何利用借入款。例如,市场利率较低时可适当多借一些,利率较高时少借或不借。再次,要根据一定时期银行货币的变化来决定如何利用借款方式。例如,当央行采取紧缩时,不仅向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成本提高,而且以其他方式从金融市场借入资金的成本也会提高,此时商业银行应当控制借款;反之则可考虑多借入一些资金。

6.选择好借款的币种

当商业银行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时,风险管理的难度比之国内借款要大得多。一般说,在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的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银行除应考虑借款的成本、借款的方式、借款的时机以及自身的需求外,最重要的是要选择好借款的币种,以便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实践证明,选择借款币种往往比选择借款利率更重要,难度也更大。一般说,在借入货币的选择上,商业银行应坚持以下策略:一是尽量做到借款货币的多元化,以便分散或减少汇率风险;二是根据用款项目的实际需要来选择借款货币,即要做到借款货币、用款货币和还款来源货币的一致性,以便从根本上防范汇率风险;三是要尽量选择借入软货币,不借或少借硬货币,以防借入货币汇率上涨而加重自身的债务负担。

四 中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中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存在的问题

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也是由资本金和负债两部分构成,由这两部分构成的银行负债业务在现实经营中却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1.资本金不足:商业银行的普遍难题

《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能少于4%。为保

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银行业惯例和《巴赛尔协议》,也设置了资本充足率指标,以控制商业银行资产任意扩张,规避金融风险。按照规定,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应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同样不应少于4%。但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达不到该标准的现实问题,隐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尽管1998年8月中国发行2700亿元人民币特种国债用于补充银行自有资本,使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有所提高,但仅靠财政支持来提高资本充足率对各家商业银行来说似乎是杯水车薪,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1999年末资本充足率仅为5.37%,大大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标准。其他三大国有银行也无一达到最低规定。

资本金不足、资本充足率过低必然会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它降低了商业银行抵御风险损失的能力,削弱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影响着中国商业银行国际信誉的提高。因此解决资本金不足问题,提高资本充足率,已经成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2.总量和结构失衡: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经营的突出问题

负债经营是商业银行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主要特征。银行的负债经营涉及的内容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无非包括负债规模与负债结构两大主要方面。考察一下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经营状况,不难看出,中国银行无论在负债规模的理性控制还是在负债结构的优化组合方面,都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中国银行经营的规范化,也直接削弱着中国银行经营的经济效果。

(1)负债规模的非理性扩张

由于商业银行的赢利主要来自各项资产,而扩大资产所需要的资金又主要通过负债提供,因此商业银行一般总是存在着尽力扩大负债规模的内在冲动。然而,理性的银行家应该认识到,负债并非总是多多益善,而是存在着一个最佳数量界限。因为,负债所动员的资金在被运用之前不仅不会

给银行带来任何收益,反而会使银行付出一定的成本,银行只有把负债吸收的资金通过合理贷放或投资,使资产收益在抵消负债成本并扣除税收后还有一定的净利润,其经营活动才是有效的。如果负债的增加并未引起银行净利润的增加,甚至导致银行亏损,银行就应停止负债扩张行为。在垄断竞争条件下,银行最佳负债规模是边际负债成本与银行边际收益相等时的负债量,实际负债量大于或小于这一负债量都不能实现银行利润的最大化。显然,商业银行负债规模的确定至少必须考虑三方面的:一是负债成本的高低;二是负债所吸收的资金有无适当的贷放或投资机会;三是资金运用的收益在抵消负债成本和税收后能否产生必要的剩余。中国商业银行在负债经营中则存在着明显的非理性特征,不计成本、不管有无合适的贷款投资机会、无视资金运用所能带来的回报率的高低而进行负债规模的盲目扩张,似乎成为中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通病,以致高息揽储或变相高息吸存一度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实现负债扩张的最流行、最主要的手段。虽然金融当局一再禁止高息行为,不断强调要对违规者予以严厉制裁,但一些商业银行特别是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通过抬高成本扩张负债规模的内在冲动并未彻底泯灭,各种改头换面的高息吸存现象仍时有发生。这种非理性的负债盲目扩张行为无论对银行自身的经营还是对社会经济、金融的正常运行都具有十分严重的危害性。

首先,非理性的负债扩张行为加大了银行的资金成本,妨碍着银行经营目标的实现。作为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赢利最大化,银行赢利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资产收益和负债成本的对比。在资产收益率一定的条件下,银行增加利润的主要途径就是有效控制或降低负债的成本。而非理性的负债扩张往往以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为手段,通过这种手段进行负债扩张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必然是银行负债成本的增加和资本赢利的减少,甚至会造成银行的亏损。因此,盲目扩张负债规模的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与银行经营的目标不相容的。

其次,非理性的负债扩张易于造成银行大量资金的闲置和浪费。商业银行借助负债动员资金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这些资金的运用和摆布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银行负债的规模应当而且必须依据现实存在的有利资金运用机会来确定,超越现存有利的投资或贷款机会盲目进行负债的扩张,就会导致大量资金在必须承担利息支出的情况下而闲置。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处境已经验证了盲目

扩张负债所产生的资金闲置效应。一方面,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扩张使其集中了大量社会资金,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滑坡、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大面积亏损又使商业银行普遍感到缺乏安全、有利的投资机会,有钱贷不出或不敢贷成为各家银行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不平衡的负债、资产扩张格局不仅使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处于困难境地,而且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导致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大量浪费的重要根源。

再次,非理性的负债扩张加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表现在:①业务经营的安全以银行获得较高的资金赢利为保证,而通过提高负债成本所进行的负债扩张则削弱了银行资本的盈利性,甚至会导致银行的亏损,因而不可避免地会使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受到很大损害;②经营的安全性要求银行必须合理安排资本的运用和摆布,而商业银行超越现存有利的投资机会所进行的负债扩张必然会使其遇到资金大量闲置的压力,为减轻这种压力,商业银行往往不得不降格以求,而将资本投放到并不十分理想的方面和项目,其结果无疑会使银行的经营面临很大的信用风险。

最后,若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分析,非理性的负债扩张也是影响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负债扩张动机支配下,各商业银行往往把存款规模作为追求的主要目标,各级银行首脑也将“存款达到××亿”作为炫耀其政绩的最大资本,这就必然会孕育出各行间的非规范存款竞争行为,这种不正当存款竞争是扰乱金融、经济运行秩序的重要根源。同时,商业银行高息或变相高息进行的存款竞争诱惑或误导着居民的投资倾向,煽动着居民的非理智投资行为,一旦商业银行利用高成本负债所进行的资本运作遭到失败而难以对存户按期偿本付息时,不仅会导致银行自身的危机,而且大量存户因蒙受损失而可能产生的非理智情绪也是对社会安定局面的巨大威胁。

(2)非优化的负债结构

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经营不仅存在着规模扩张的非理性化倾向,而且存在着结构的非优化组合特征。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结构的非优化组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高息负债与低息负债的非优化组合。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中,企业和机关团体的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和金融债券等基本属于高息负债,企业、机关团体的活期存款则是低息负债。这两类负债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中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特征,其表现就是高息负债所占比重过大(见表2-3)。

表2-3 中国金融机构高息负债及其在全部资金来源中所占比重

从表中可以看出,高息负债在中国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总额中所占比重1999年底达56.1%,2001年1月增加到57.9%。应该说,高息负债占比重较大的状况对中国商业银行动员资金、组织资金具有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承认,这种高息负债占比较大的局面对银行的经营也有不利的一面,它加大了银行的资金成本和利息支出负担,削弱了银行经营的效益性,尤其是在中国当前企业状况普遍不佳、高回报的贷款投资机会不多的情况下,更了银行负债资金的运用和投放。

②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非优化组合。在银行的负债中,长期负债一般包括定期存款、定期储蓄、金融债券等;短期负债主要有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和同业拆借等。从银行经营的角度来考察,长期负债主导型的负债结构更能保证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因而更有利于银行的经营。正因为如此,20世纪70年代以后多数西方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逐渐由短期负债主导型向长期负债主导型转化。就中国商业银行来看,若仅从表面上去考察,长短期负债比重基本相当。例如,截止到2001年1月,中国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总额为124987.67亿元人民币,其中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之和为58560.8亿元,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为46.9%。然而,表面的现象背后却隐藏着负债结构实质上的不均

衡。因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并非约期内不准提取的真正意义上的定期存款,而是随时都可提前支取、带有定活两便性质的存款,这使中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稳定性大打折扣。若将这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因素考虑在内,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实际上仍然属于短期负债主导型。

短期负债主导型的负债结构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必然产生双重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中国商业银行必须对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支付较高的利息,由此导致商业银行成本支出加大,经营效益下降;另一方面,存款负债的不稳定性又对商业银行经营的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商业银行的经营受到较大。显然,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的期限结构与银行经营的要求已很不适应。

③被动负债与主动负债的非优化组合。银行负债根据取得的方式不同可划分为被动负债和主动负债两大类型,前者主要指传统的等客上门式的存款,后者则包括银行主动向外借款、出售金融债券、发行大额存单、向银行同业和银行借款、向国际金融市场筹资等。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际银行业已普遍将主动负债作为吸收外部资金的重要方式,发达国家的一些银行甚至已完成了由被动负债主导型结构向主动负债主导型结构的转化。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却仍处于初始的被动负债主导型状态。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商业银行已开始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向国际金融市场筹资等主动负债方式动员资金,但由此所形成的资金来源在银行的负债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见表2-4)。

从表中可见,在中国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负债总额中,作为被动负债典型形式的存款占绝对支配地位,各项主动负债所占比重极小,特别是金融债券所占比重更是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负债结构的这种严重失衡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无疑会产生很大消极影响:首先,它使中国商业银行在资金筹措活动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失去了自主决定负债规模的主动权;其次,被动负债的不稳定性影响着银行对负债资金的运用,特别是中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定活两便性质更使银行经营的稳定性受到很大削弱;最后,被动负债占统治地位的负债结构了中国商业银行筹资的外部空间,使中国商业银行很难超越现有分支网络所覆盖的地理区域而进行资金的动员与筹集活动。

表2-4 中国金融机构被动负债与主动负债状况

(二)完善中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经营的对策

根据中国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完善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经营也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要对银行负债进行控制和重组。

1.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影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资本金的多少;二是资产的质量。因此,要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使之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标准,必须同时从两方面着手:一要补充银行的资本金,增加银行资本金的绝对数量;二要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有效控制资产的风险程度。

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主要来自财政的拨款,资本来源的这种单一性极大地了银行资本金数量的增长,特别是在中国财政连年赤字、困难较大的情况下,财政本身都自顾不暇,更难指望其对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增加资本金的拨付。因此,我们认为,要增加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数量,必须建立起多元化的银行资本补充机制和渠道。从中国目前的实际出发,这些资本补充渠道应

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增拨资本金。尽管财政比较困难,但为了使国有银行尽快实现资本充足率的明显提高,财政在预算中应当尽可能逐年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二是增加商业银行的内部积累。这既要从多方面增强商业银行的赢利能力,又要建立起正常的赢利转化为资本的机制;三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重组,实现银行资本筹集的社会化。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应当成为解决资本不足问题的最主要和最有效的途径;四是发行资本债券,筹措附属资本。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标准,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资本都属于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尚属空缺,这无疑了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为了和国际商业银行接轨,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我们应当在增加核心资本的同时,通过发行资本债券等开辟附属资本的来源渠道。

要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除了多渠道增加资本金以外,还要尽快解决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问题,不断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否则,增加再多的资本金都无济于事,都会被不断增加的呆账、坏账所吞没。至于如何化解银行的不良资产,第一节已有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2.商业银行负债的控制与重组

前文的分析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经营在规模控制与结构安排两方面都存在着与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之处。因此,从有利于银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进行合理控制与优化重组。

(1)银行负债规模的理性控制

负债规模的盲目扩张已经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为了保证银行的正常经营,必须对负债规模进行必要的理性控制。首先,理性控制负债规模是负债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一般而言,盲目的负债扩张总是伴随着负债成本的增加,因为,在各家银行普遍存在负债扩张动机而社会现有可动员资金存量又为一定的情况下,任何银行为争取更大的负债份额,往

往都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价。负债成本的增加必然意味着经营效益的降低。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效益的下滑甚至亏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盲目进行高成本负债扩张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因此,为了有效降低负债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有必要对负债规模进行合理控制。其次,控制负债规模是提高资本运用效率的需要。银行经营效益的大小,除受制于负债成本外,还取决于资本运用效率的高低。要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资金的数量,把信贷资金做最充分的盈利性运用。为此,商业银行不能不合理控制负债的规模。中国商业银行超越现实有利的贷款投资机会而盲目进行的负债扩张,已经使之尝到了有钱贷不出或不敢贷的苦头,因此,根据现实有利的贷款投资机会合理控制负债规模对中国商业银行资本运用效率的提高更具有现实意义。此外,合理的负债规模控制由于具有降低负债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等功效,因此,它自然也有利于降低银行经营的风险。

对负债规模进行理性控制的实质就是确定最佳负债量。根据最佳负债量确定原理,结合中国的现实,商业银行对负债规模的理性控制至少应考虑以下两大因素:①负债成本与资产回报率差额的大小。负债成本的高低是相对于资产收益率的大小而言的,因此,对负债成本的高低不能做孤立的考察,必须结合资产回报率进行分析,视二者之间差额大小做出是否继续扩张负债规模的决策。如果资金运用的收益率足够高,在抵消了较高的负债成本后仍能使银行获得预期的净利润回报,则商业银行就可以做出继续扩张负债规模的决策;相反,若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已达最高边界,而负债规模扩张所推动的负债成本上升已使二者的差额缩小到难以使商业银行获得预期的净利润时,商业银行就应停止负债的继续扩张。②有无适当的资金运用机会。根据第一个因素所进行的负债规模决策,其前提是假定没有贷款投资机会的,银行通过负债所动员的资金都能按现行较高的资产回报率找到运用的途径。然而,在中国的经济生活中,这一假定前提并不存在。中国目前企业效益和信用欠佳的现实使中国商业银行并不总能寻找到足够有利的资金运用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对负债规模的控制除应考虑负债成本与资产回报率之间差额的大小外,还必须考虑能否为负债资金找到适当的出路。若商业银行能够不断创造和开拓新的有利的贷款途径,则负债规模的边界就可相应扩大;相反,若商业银行已经难以为新增资金寻找到安全、有利的运用归宿,则继续扩张负债规模就是无效的和非理性的,此时,商业银行必须立即停止负债扩张行为。

(2)银行负债结构的优化重组

负债规模的理性控制只是科学的经营管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之一,在合理控制负债规模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还必须注意负债结构的优化调整。根据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结构存在的前述问题,负债结构的优化组合主要应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负债利息结构的优化重组。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中,高息负债的比重较大,其负面效应就是加大了银行负债的成本,损害了银行经营的效益。因此,在中国商业银行效益普遍不佳的背景下,对负债的利息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十分必要。鉴于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中居民储蓄所占比重较大,而储蓄本身的高息负债性质一般难以改变,加之将要着力发展的主动型负债亦多属高息负债,因此,负债利息结构的优化重组显然不能指望通过降低这些高息负债的利率来实现。在高息负债难以压缩甚至还要增加的情况下,如何适应经营的需要实现负债利息结构的优化调整?笔者认为,惟一的出路只能是将一些原来的低息负债(如企业活期存款)转化为无息负债,从而抵消一部分高息负债的利息支出,使银行总负债的平均成本得以稀释。

在西方国家,银行对企业、个人的支票活期存款一般都不支付利息,这使得西方商业银行的负债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无息负债。例如,美国投保银行的非付息存款1985年占存款总额的比重高达22.3%,以后,虽然这一比例逐年下降,但到1990年第一季度,无息存款的比例仍在17%以上(见表2-5)。

表2-5 美国投保银行的存款结构(按有无利息划分)

中国商业银行对企业活期存款却一直支付利息,这使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中无息负债呈现为一片空白。因此,在高息负债难望压缩的特殊情况下,将企业活期存款由低息负债转化为无息负债,既是调整银行负债利息结构的惟一可行办法,也是使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运作与国际接轨的明智之举。

第二,负债期限结构的优化重组。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的期限结构呈现为短期主导型特征,虽然商业银行表面上看长期负债占比重较大,但扣除定期、储蓄存款约期内随时提前支取的因素后,其负债结构仍应归入短期负债主导型。这种期限结构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定性,因此应予适当调整,调整的基本思路就是要增加长期负债的比重,使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的期限结构逐渐由短期负债为主过渡到以长期负债为主。为此,一方面应改变现行的定期存款、定期储蓄可以随时提前支取的做法,明确规定这些存款在约定存期届满之前不能支取,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银行长期负债;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主动开发大额定期存单、金融债券等其他长期负债品种。

第三,被动负债与主动负债的优化重组。从表2-4中可以看出,中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呈现为典型的被动负债主导型特征,各种主动负债所占比重很小,这在相当大程度上了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的流动性满足程度。目前国际银行业已普遍将主动型负债作为吸收资金的重要方式,并将其用来作为满足流动性需求、保有头寸和支付能力的重要手段,银行负债中主动型负债所占比重也被用来作为衡量其负债结构对流动性满足程度的标准之一。适应这种变化,中国商业银行也应对负债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逐步增加金融债券、大面额定期存单、向国际金融市场筹资等主动型负债的比重,为中国商业银行负债由被动负债为主向主动负债为主的结构转化创造条件。

第三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及其管理

一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一)中间业务的概念

对中间业务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中国理论界存在着多种互不相同的看法,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没有区别,中间业务就是表外业务

这种观点将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完全等同起来,认为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是在内涵和外延上完全重叠,因而可以交互使用的同一概念。例如,有人指出,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从中赚取手续费的业务,其实质是,在保持资产负债良好的情况下,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增加银行的赢利,国外称之为表外业务。也有人提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其信誉、技术设施、人才、机构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从中赚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一种业务。……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业务发生时,商业银行既不是债权人,又不是债务人,而是处于中间人的地位,提供一些非资金服务,所以,又称为中间业务。”[1]可见,这种观点之所以将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完全等同起来,主要理由就在于商业银行在从事这些业务时,都是居于中间人的地位,而不是以债权债务关系的某一方而出现。

2.中间业务包括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中间业务的构成部分

这种观点反对在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之间划等号,认为表外业务“只是中间业务的一部分,即与信用业务有关的那部分中间业务,或者说,有可能在今后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那部分中间业务。”[2]显然,按照这种观点,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关系是一种从属和被从属的关系,中间业务是范围更广泛的一个概念,它本身包含着表外业务。

3.表外业务包含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表外业务的一部分

这种观点也反对把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完全等同起来,但在对两种业务外延及其关系的认定上,

却与第二种观点截然相反。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表外业务的外延或范围比中间业务要广泛得多,它涵盖银行所经营的一切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其中也包括中间业务。因此,中间业务从属于表外业务,是表外业务的有机构成部分。

4.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既有严格区别,又有部分交叉

这种观点认为,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尽管都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因而具有不可否认的共性,但两种业务在同资产负债业务的关系、风险程度、受金融当局管制的松紧等方面均极不相同。就外延而言,中间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信托、信用卡、代理以及咨询等业务;表外业务主要包括各种承诺类、担保类、互换类和期货期权类等业务。至于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则具有双重性,既是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也因其具有担保付款的性质而可归入表外业务之列。[3]

虽然对于中间业务的内涵存在不同看法,但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却对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而是将表外业务归入中间业务之中。按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给出的定义,所谓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本书对中间业务风险管理的探讨依据的就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给出的这一定义,而不再对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进行区分。

(二)中间业务的种类

对于中间业务的种类,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划分方法。但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号)的规定,中间业务被分为以下九类。

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

的收费业务。其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具体有汇款业务、托收业务、信用证业务等。此外还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2.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1)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2)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3)按使用对象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4)按载体材料的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卡)。(5)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6)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7)其他分类方式,包括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联名卡/认同卡。

3.代理类中间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4.担保类中间业务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5.承诺类中间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6.交易类中间业务

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以下金融衍生业务:(1)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2)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期货合约。(3)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4)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7.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8.咨询顾问类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需要的服务活动。具体包括:

(1)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2)资产管理顾问业务,指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3)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破产和困境公司的重组等策划和操作过程;(4)现金管理业务,指商业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管理现金账户头寸及活期存款余额,以达到提高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9.其他类中间业务

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二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

中间业务种类繁多,虽然相对于资产负债业务而言,各种中间业务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不构成商业银行的表内资产和表内负债,都能为银行带来非利息收入,但实际上各种中间业务的内在特性又很不相同。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各种中间业务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一是风险大小截然不同。即有些中间业务风险很小,甚至没有风险,例如代理类和咨询顾问类中间业务就风险较小。而有些中间业务则存在较大的风险,其风险程度甚至等同于或大于资产负债业务,例如担保类、承诺类和交易类中间业务的风险相对来说就比较大,特别是交易类中间业务由于包含

了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因此其风险要比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大得多;二是各种中间业务的风险种类互不相同,就是说,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时所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千差万别的。正是因为中间业务具有种类繁多、属性各异等特点,所以对中间业务风险的探讨和归纳也较为复杂和困难。鉴于交易类中间业务大多属于金融衍生产品,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问题将在第七章专门研究,因此,本节所讨论的中间业务风险将不包括交易类中间业务。同时,由于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各种中间业务的特点又截然不同,因此为简明起见,我们也不准备对各种中间业务的风险一一进行详细的阐述,而是从总体上对中间业务的主要风险做一概括性的分析和论述。

从总体上来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信用风险

中间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相关中间业务时,由于客户丧失还款能力或者因客户违约以及客户的故意欺诈行为而使银行蒙受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一般说,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并不使用自己的资金,它只是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来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中间业务一般并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中就不存在信用风险。事实上,在某些中间业务中,银行虽不在业务成立的当时提供资金,但却承担着提供资金的责任,换言之,有些中间业务实际上构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它们随时可能会因客户方面的原因而转化为银行现实的风险资产和负债,从而形成银行的信用风险。例如,在担保业务中,一旦客户出现违约,银行就要承担客户违约的责任,就要代替客户履行相应的还款责任;在承兑业务中,如果客户由于各种原因而失去支付或偿还款项的能力,银行也要承担起兑付款项的义务;在信用卡业务中,当持卡人的经济状况恶化以及由此导致其信誉度下降,致使持卡人丧失偿还信用卡已透支款项的能力,或者持卡人有意谎报资信状况、骗领信用卡时,都会使商业银行蒙受资金损失。

(二)成本风险

成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由于成本过大而造成中间业务利润减少甚至亏损的可能性。

同资产负债业务一样,商业银行办理中间业务也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和代价。如果银行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所支付的成本过大,超过了中间业务能够带来的收益,就会使中间业务利润减少,或者造成业务亏损。在中国,中间业务成本风险更加突出。由于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在中国商业银行中尚未成为赢利的主要来源,所以中国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中间业务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也仅仅是将其作为资产负债业务竞争的手段,加之国内企业、居民在长期中养成了享受银行免费服务的习惯,因此,只讲投入不讲产出、只讲服务不计利润,就几乎成为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中的通病。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银行中间业务成本支出巨大,而其对银行利润的贡献却微乎其微,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严重的中间业务风险。

(三)信誉风险

中间业务的信誉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某些中间业务时所发生的银行信誉受到损害以及由此引起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信誉风险在商业银行的咨询顾问类中间业务中表现最为突出。在这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技术、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表面看,银行此类业务的经营似乎不存在风险,它只会使银行获取服务费用,而不会使银行承担风险损失。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类中间业务中,商业银行虽然不会发生像贷款那样的风险,但却存在着使银行遭受信誉损害的可能性,甚至会使银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在项目评估、

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企业信息咨询业务中,在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等资产管理顾问服务中,如果商业银行妄下结论,就不仅会影响银行的社会信誉,而且也会引发经济赔偿问题,从而导致银行的经济损失。

(四)诈骗风险

诈骗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因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而使银行蒙受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诈骗风险在商业银行的会计结算业务、票据业务、信用卡业务以及信用证业务中表现较为突出。下面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上述中间业务的诈骗风险分别予以简要论述。

1.会计结算业务中的诈骗风险

会计是银行工作的基础,结算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的传统中间业务。当前,中国金融诈骗案件和金融部门内部人员作案时有发生,而且大部分案件是利用银行会计结算工具进行的。剖析已发生的会计结算业务案件,不难看出,当前不法分子的主要诈骗手段有以下几种。

(1)网罗关系,行贿受贿,买通银行有关人员作弊,以便达到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

(2)伪造、变造银行票据和印章、凭证以及企业单位的预留印鉴,骗支存款。

(3)作假账,盗用客户资金。有的银行临柜会计人员利用手工记账和电脑操作之便,采取虚增企业存款、透支、故意转账和串户、拆东墙补西墙等手段,盗用储户和客户资金,将存款提供给不法分子或亲戚朋友使用,从中牟利。

(4)利用工作之便盗用银行资金。有的银行人员利用做同城票据交换工作之便,通过付出凭证

不记账,将存款转入关系户账户;有的伪造凭证,自平账户,盗用联行资金和国库款;有的伪造来账,向外拆借资金,个人捞取利息。

银行会计结算业务案件和诈骗风险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最根本的是主观原因,即认识上存在偏差,措施不力,监督不严,制度不落实。

2.票据业务中的诈骗风险

中国自1988年确立银行结算票据化的发展方向后,票据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票据的推广使用和流通,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活动十分猖獗,给银行造成了很大损失。

(1)当前票据案件的一般特点

中国不断发生的票据诈骗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①票据案件多种多样,但以利用伪造和变造票据诈骗为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变造票据进行诈骗的案件越来越多。

②诈骗分子利用伪造的票据多来自国外,在票据上标有外国银行的名称。

③由于中国的票据市场不发达,骗得的票据还不能在市场上直接兑换、使用,所以目前诈骗所得的票据大部分到银行进行贴现或抵押贷款。

④有的银行工作人员经不住金钱诱惑,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内外勾结,利用票据进行作案。

⑤有的银行工作人员素质低,对票据审核不严,粗心大意,因过失使银行资金蒙受损失。

(2)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手段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等,而不法分子利用这些票据进行诈骗的手段也各不相同。

利用汇票进行诈骗的手段主要有:

①伪造整张银行汇票进行诈骗作案。伪造的整张汇票一般印刷不清,记载事项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汇票规定,文字错排,纸张与常见汇票不一致。

②骗取银行汇票进行贴现。作案人利用当事人对资金的急需,谎称自己有资金可借,进而骗取对方的汇票。

③利用盗窃或遗失的银行汇票作案。常常是汇票被盗后,被迅速转往其他地区,要求银行承兑付款或担保付款。

④涂改真实汇票作案。表现在,汇票本身虽要式齐全、签章正确,但文字记载处常有刮擦等痕迹,墨迹也有消散现象。

⑤利用汇票委托书作案。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将注意力转向银行审核较松的汇票委托书,利用银行在这方面管理松懈的漏洞,将购买的空白委托书携带到银行营业场所外填写,加盖伪造的“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印章,骗取银行汇票。

⑥利用不真实的商业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商业汇票签发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但有些个人或企业则利用商业汇票签发后的性,先以虚拟的商业合同为基础,在签发汇票后又违反合同条款,不履行合同,并用签发的汇票进行诈骗。

⑦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骗取资金,造成银行资金风险。其主要表现有:一是承兑申请人在银行办理完银行承兑汇票手续后,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或收款人背书转让后的被背书人在汇票到期前,向其开户银行贴现取得资金,而后由于承兑申请人和收款人之间产生交易纠纷,如经济合同未履行,冻结银行承兑汇票款项,贴现银行不能顺利得到承兑行付款,其票据权利得不到实现,资金被占用;二是由于贴现行受理银行承兑汇票时,疏忽了对票据记载事项的审查,对记载有“不得转让”甚至“不得贴现”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在办理贴现时背书不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不能顺利获得票款,引起票据结算纠纷;三是一些银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变相发放贷款或拆借资金或者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对那些负债率高、资金周转速度慢的企业缺乏充分了解,把关审查不严,导致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履约兑付的可能性小。个别银行甚至与企业合谋,违规签发、承兑无真实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贴现套取银行资金。

利用支票进行诈骗的手段主要有:

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即出票人签发的支票数大于银行存款数,从而使收款人蒙受损失。

②伪造、变造支票,即出票人为了骗取银行资金或收款人的财物,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支票,或付款人和出票人互相串通,伪造、变造支票,骗取银行资金。

③伪造支票印鉴。其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法分子采用伪造单位专用签章,盗用单位的空白支票进行诈骗;二是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单位专用章到银行购买支票进行诈骗。如果银行工作人员不仔细核对印鉴,就可能造成损失。

④出票人签发定期支票,使收款人不能及时收到货款和劳务费用,造成经济损失。

⑤支票丢失或犯罪分子利用盗窃所得的支票进行诈骗。

利用本票进行诈骗的主要手段是:

①以引资为名,使用伪造或变造的外国银行本票骗取银行贴现。

②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伪造银行本票,骗取其他银行的贴现。

③利用伪造、变造的本票骗取其他银行的信用文件或其他企业的资金等。

3.信用卡业务中的诈骗风险

信用卡是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新的金融工具。1986年以后,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都先后开办了信用卡业务。但是,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相应的风险也不断加大,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把黑手伸向这一新的领域,利用各种手段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从而使信用卡业务的诈骗风险越来越突出。根据对以往发生的案件的分析,可以将信用卡诈骗的手段归纳为以下几种:

(1)冒用他人遗失或盗窃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由于这时诈骗者使用的是真卡,因此欺骗性极大。

(2)利用伪造或变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即依照发卡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样式或利用非法取得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非法制造或者变造信用卡,并非法使用、诈骗财物。

(3)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证、明文件等虚假资料,骗取银行信任,在取得信用卡后进行大量恶意透支。

(4)诈骗团伙和特约商户勾结,商户在知情下接受伪造、遗失、盗窃或挂失卡,导致信用失控,造成风险。

(5)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发卡银行的资金为目的,或明知自己无力偿还仍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蓄意逃避银行监管,在较短时间内多次在授权限额下进行取现或消费,并采取各种手段逃避银行追欠。

4.信用证业务中的诈骗风险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支付手段,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把犯罪的目标直接对准信用证。加之近年来各家银行在开办国际结算业务时,由于人员新、有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因此,利用信用证进行国际金融诈骗的案件不断发生,给被骗企业和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近些年的案件分析,信用证诈骗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假冒伪造的信用证进行诈骗。假冒伪造信用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①涂改信用证。犯罪分子一般采取涂改过期的信用证,或用银行开立的小金额信用证涂改成大金额的信用证。

②假冒其他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或冒用著名银行的信用证,或使用开证行不存在的虚拟银行信用证。

③虚构开证行的密押印鉴,假借著名银行的密押或证明书。

④与中国国内银行已建立印押关系,却使用第三家银行密押。

(2)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目前,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在国内已出现多起。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可随时单方面解除保证付款责任的信用证。此类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由于“软条款”信用证是真证,不同于伪造的信用证,有些开证行又是

著名的金融机构,因此,其手段更隐蔽,迷惑性更大。

(3)伪造单据的信用证诈骗。在伪造单据的信用证诈骗方式中,卖方在根本无货或只有少量的货或虽有货但其价值远低于合同规定等情况下,以伪造的单据迫使开证行因形式上的单证相符而无条件付款。因为,根据使用信用证的惯例,制造相应的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提单等单据,从开证行提取合同规定的货款,银行只凭单付款,不对货物负责。这也正是伪造单据的信用证诈骗所依仗的主要条件。

(4)申请人伙同开证行诈骗。在申请人伙同开证行诈骗活动中,开证行与申请人通过制造信用证条款,行骗通知行和受益人;或申请人与开证行经办人员相互勾结,以假合同骗取开证行信用证项下款项。

(五)法律风险

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制裁,或者因种种原因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在从事中间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或制裁,从而使银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同时,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一旦与客户建立了经济或法律关系,就要忠实地履行其义务,如果银行违反了相关协议或未能很好地履行其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从而也可能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例如,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商业银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基金托管业务,不仅要责令其停止该项业务,没收违法所得,还要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将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分开,或者对基金资产未实行分账管理的,不仅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商业银行新增中间业务种类,应事先向

人民银行报告,对事前未向人民银行报告即办理新增中间业务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有权依据《规定》第二十六条给予相应处罚;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目前商业银行不能开办代理股票买卖业务,若商业银行违反这一规定,也要受到相应处罚。如此等等,都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中面临的法律风险。

(六)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业务操作不当而造成中间业务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中间业务种类繁多,而且每种中间业务都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如果银行工作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或者不按既定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规则审慎操作、严格把关,就可能会出现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例如,在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中,如果银行工作人员素质低,对票据审核不严,粗心大意,就会使银行资金蒙受损失;在信用卡业务中,如果特约商户或经办网点人员未按操作规定,核对止付名单、身份证和预留签名,接受了本已止付的信用卡,或不经授权即让持卡人超限额消费,就会导致信用失控,造成经济损失。

(七)银行内部人员作案风险

银行内部人员作案风险是指在中间业务开展过程中,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或单独或与外部不法分子相勾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例如,在结算业务中,有的银行人员利用做同城票据交换工作之便,通过付出凭证不记账,将存款转入关系户账户;有的伪造凭证,自平账户,盗用联行资金和国库款;有的伪造来账,向外拆借资金,个人捞取利息。在票据业务中,有的银行工作人员经不住金钱诱惑,内外勾结,利用票据进行作案。在信用卡业务中,有的银行内部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内外勾结作案,擅自打制信用卡,用

以骗取现金或物品,或利用电脑自动变动资料更改余额,越权授权,故意压单、压票不报,故意办理已止付信用卡取现业务等。所有这些,都增加了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

三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的管理

由于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各种中间业务的风险又很不相同,因此中间业务风险的管理也比较复杂。为简明扼要起见,这里,我们既不对各类中间业务逐一进行风险管理的叙述,也不针对前述风险的管理一一进行探讨,而只总括地对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作一原则性的、概要性的阐述。

(一)掌握好中间业务的管理原则

中间业务风险的大小与中间业务的管理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为了防范或减少中间业务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坚持科学的中间业务管理原则。具体说,中间业务的管理必须遵循赢利、信誉和安全原则。

1.中间业务管理的赢利原则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最终目标之一就是实现赢利最大化,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三大支柱性业务之一,其经营目标也必须是获得最大限度的赢利。既然如此,作为中间业务经营重要条件的中间业务管理也必须以取得最大赢利作为其应遵循的最高准则。既然盈利性是中间业务管理的根本原则,那么,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为中间业务的经营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促进中间业务范围和规模的扩大,以便最大限度地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加强中间业务成本和利润的核算,力争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中间业务利润的产出。特别是对中国商业银行而言,坚持中间业务的赢利原则尤为重要。众所周知,近二十年来,中间业务在国际银行业中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甚至已超过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而成为银行赢利的主要来源。根据有关资料,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美国银行业非利差收入占

总收入的比重从1980年的22%上升到了1996年的39%,1997年美洲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4%,花旗银行的比重为51.8%,大通银行的比重高达52.7%。与之相比,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总体发展水平却十分低下,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至1998年一直在6.7%~9.6%之间徘徊,到1998年收入比重又回落到7.25%,仅占美国银行业1990年年均水平的22.66%。就单个银行比较,与国际商业银行的差距更大。目前,就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而言,中国银行约17%,中国建设银行约8%,中国工商银行约5%,中国农业银行则低于4%。同时,在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过程中,各家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把中间业务作为进行存款竞争的手段,而不是将其作为赢利的手段,银行的一些中间业务成为向客户提供的免费服务。其结果,中间业务的开展不仅不能为银行带来赢利,反而造成业务规模越大亏损越多的状况,加大了中间业务的风险。因此,从减少风险、增加赢利的角度出发,中国商业银行必须坚持中间业务管理的赢利原则。

2.中间业务管理的信誉原则

所谓信誉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管理中,必须树立信誉观念,时刻注意维护自身的社会形象。信誉是银行的生命,特别是在竞争日益剧烈的条件下,能否树立良好的信誉并赢得客户的信赖更是决定银行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就中间业务而言,银行信誉的高低尤为重要。中间业务多属委托代理性质,而客户选择受托银行的最重要依据就是各家银行社会信誉的高低。一家银行信誉高,不仅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争取更大的中间业务市场份额,而且可以有效降低中间业务的信誉风险;否则,既会失去客户的信赖,也会加大中间业务的信誉风险。正因为信誉状况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和风险大小至关重要,所以,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管理中必须十分注意自身信誉和形象的培育。为此,最根本的是要把强烈的服务观念贯穿于中间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中间业务的实质就是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中间服务,银行办理中间业务的过程就是服务客户并塑造自己形象的过程,因此,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管理中必须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并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以此换取客户的信任,赢得自身信誉上的优势,为有效防范信誉风险创造条件。

3.中间业务管理的安全原则

安全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管理中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发生损失。一般说,中间业务的风险主要由作为委托人的客户来承担,相对于资产负债业务而言,银行承担的中间业务风险要小一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间业务就没有风险。前面的论述已经表明,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有的中间业务风险甚至并不亚于资产负债业务。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管理必须像资产负债业务管理那样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并通过严格的管理控制风险,尽量避免或减少因中间业务经营失误可能带给银行的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

(二)加强中间业务的宏观管理

中间业务的宏观管理是指有关当局从全局角度出发对整个银行系统中间业务的经营活动进行的管理。其核心是制定一系列有关中间业务活动的规则、标准和制度,用以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并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各项规则、制度的贯彻执行,从总体上减少或防范中间业务的风险。具体说,中间业务的宏观管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公布资料和报告系统的统一标准

中间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因此,投资者和债权人很难评估银行参与中间业务尤其是参与衍生工具交易的程度及其风险。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美国会计总署正在着手制定公布资料标准的细节,一旦国会通过,这一标准将适用于所有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和工商企业与公司。

2.会计制度标准化

现行的会计标准不能反映中间业务对资产负债表内科目的影响,尤其是衍生工具的出现更是对银行历史成本会计法的最大挑战,因为银行会计制度的主要原则之一是根据市场价值确定衍生工具的风险暴露程度,而实际上许多场外交易的衍生工具通常是为客户量身制作的,不存在二级市场,

因而无法确定其市场价值,即使是流动性较强的衍生工具,一旦出现金融恐慌,其流动性也会随之消失。此外,由于交易员的工资奖金往往与当年交易赢利挂钩,因此也会产生虚假利润问题,使一些短期内表现为账面赢利而长期内为亏损的复杂衍生合约不能通过传统的审计与平衡方法及早发现。为改变这种状况,西方各国监管部门均纷纷表示要尽早统一中间业务的会计标准。1990年9月英国银行家协会和爱尔兰银行家联合会发表的《关于国际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实务建议书》,是迄今为止在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实务方面具有权威性的论著。

3.针对某些中间业务制定规章制度

例如,法国规定,资产负债外的包销承诺项目必须受偿债能力约束,如果票据发行便利是由银行安排的,其偿债能力比率规定为5%,如果由非银行机构安排,其偿债能力比率规定为25%。美国则对备用信用证业务做出三项具体规定:(1)在计算银行对单个借款人所发放的贷款时,必须把备用信用证金额包括在内。银行法规定对单个借款人所发放的贷款不能超过银行资本的10%;(2)对备用信用证实行同贷款一样的信用评估;(3)将备用信用证的资本充足性比例定为100%。

4.实行中间业务定期报告制度

例如,在中国,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宏观管理,防范中间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号)不仅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中间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督促商业银行建立识别、监测、控制中间业务风险的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促进中间业务的稳健发展,而且决定建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商业银行自2002年第一季度开始向人民银行报告中间业务开展情况。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期报告制度的内容,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应按照《中间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的格式,于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之前向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的中间业务开展情况,于每年1月10日之前报送上年第四季度的中间业务开展情况,每年1月20日之前报送上一年度全年的中间业务开展情况;二是要求商业银行每年初应就上一年度中间业务的基本情况、存在问

题和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向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

(三)加强中间业务的微观管理

中间业务的微观管理是商业银行从自身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中间业务所进行的内部管理,其核心是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根据国际上开展中间业务较为成功的大银行的经验,中间业务的内部管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管理层要重视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

正如为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少商业银行都成立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那样,商业银行要保证中间业务的正常开展,控制中间业务风险,亦应成立中间业务管理委员会。在每一项中间业务的开拓、发展和管理过程中,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应该了解、决定、控制和监测所从事的中间业务交易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投机性、自营性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监测和控制。

2.建立银行内部有关中间业务的规章制度

包括:(1)坚持信用评估制度。银行对中间业务应实施严格的信用标准,要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和信用评估。对较长期限的贷款担保与承诺应定期(3个月、6个月或1年)重新协商合同条款,以减少信用风险。同时,银行应坚持与信用等级较高的对手交易;(2)实行合理定价制度。银行应按客户的信用等级与业务的风险系数收取佣金。例如在美国,期限短、质量高的备用信用证业务收费率为担保金额的20~50个基本点;期限长、质量差的收费率为125~150个基本点;在无追索权的贷款出售时,收费率为150个基本点。银行还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中间业务的价格。一般地,银行不应为了竞争而盲目削价,否则便会增大风险,减少收入;(3)加强成本管理,重视规模经济效益。银行在从事中间业务时,不但要考虑资产收益率,而且要考虑资本收益率和成本收益率,使中间业务能够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减少成本过大的风险;(4)制定保护性条款。如在担保业务中,

银行应要求客户存入部分资金以弥补银行在该业务项下必要的费用开支,减少风险;(5)建立前台交易和后台管理制度。银行要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管理与交易职能分开,管理人员不但要管好前台交易,也要重视和加强对后台的结算、报告系统的管理。

3.建立风险的电脑控制系统

在这方面,美国信孚银行已摸索出一套成功的经验。信孚银行表外业务(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全球风险管理的关键是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和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日常监测系统和电脑信息与决策系统,它通过数学模型向高级管理层提供市场和银行信息,帮助其分析市场趋势,并指导交易。数学模型可计算银行的资产组合、各种资产的价格波动幅度、货币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分析出现最坏情况的概率和对策。数学模型一年更新两次,若出现较大的市场变化亦会及时调整。

4.资产组合管理

即通过资产组合多样化来管理中间业务的风险,以便通过某种资产的赢利来抵补另一种资产的亏损。拥有的资产组合越多,则风险就会越小。

5.加强教育培训,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中间业务的许多风险(如诈骗风险、操作风险、内部人员作案风险、信誉风险等)都与银行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风险意识等有密切关系,因此,要切实控制和防范中间业务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就中国商业银行而言,首先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有效防止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侵蚀;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法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再次,要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和形势教育,对各种中间业务规章制度都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以便保证中间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减少操作风险。同时,对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

和犯罪特点、规律要进行研究分析,使银行工作人员心中有数,以便克服麻痹心理;第四,要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在银行工作人员中提倡学业务、比技术,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最后,要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教育,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特别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宣传有关风险防范的知识,使工作人员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

-全文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