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律依据是什么? (2)C厂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3)丁某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中国与意大利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2000年6月18日,意大利甲公司科技人员攻关完成了某“节能设备”实用新型,2000年6月30日,甲公司向意大利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2001年8月16日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了专利申请。专利局经查,我国北京广达公司于2001年5月5日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了专利申请。上海贸发公司于1999年独自完成同样的“节能设备”实用新型,并于2000年2月初开始组织生产,2000年12月底准备就绪,投入生产。2001年5月18日上海贸发公司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节能设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问:中国专利局将专利权授予哪个公司?为什么?专利授予后,另两公司若继续生产“节能设备”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3、甲企业是某省著名的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其生产的“正阳”牌花生油驰名海内外。“正阳”是该企业于1999年向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的商标。2001年甲企业在市场上发现某企业生产的花生油的包装、装潢极其相似,虽然其商标不同,但在其包装上明显的位置标明“正阳食品”字样。甲企业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花生油生产厂家是正阳食品厂,是在2000年10月登记成立的邻省企业。甲企业认为,正阳食品厂在包装上标明“正阳食品”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其停止使用“正阳食品”字样,但正阳食品厂认为,“正阳”是自己经本省工商局核准的字号,自己在商品上标明“正阳食品”字样,是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行为,并不违法,拒绝停止使用。问: (1)甲企业对“正阳”是否拥有商标专用权?为什么? (2)正阳食品厂对“正阳”是否拥有企业名称权?为什么? (3)正阳食品厂的行为是否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请说明理由
4、1998年10月21日,徐某从某家具门市部购买家用艺术品展览橱柜,价款1200元,后把其珍藏艺术品放置其上。12月26日,该橱柜突然多出断裂,造成四件艺术品摔坏,损失5000余元。徐某要求家具门市部赔偿,家具门市部辩称:该家具是其为某家具厂代销,故应由家具厂赔偿。徐某找到家具厂,家具厂辩称:该事故是由徐某使用不当造成,且家具门市部已售出2个多月,并且为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因此不应由自己承担。问: (1)家具存在缺陷,家具门市部违反怎样的义务和责任? (2)徐某可以向谁请求赔偿,理由是什么?
5、1997年5月18日,杜某在某家电中心购买一台电视机,试机时发现画面有雪花,销售经理认为此因位置环境不好所致,并说电视机直接从厂家进货,绝无问题,如有问题一个月内包退包换。后杜某买下了这台电视机,5月23日,杜某在家看电视,发现无图像,且电视机后盖有明显损坏痕迹,就立即找到销售经理,该中心几次修理后,仍没有修好。杜某提出退货,但销售经理认为电视机不是他们生产的,对电视机的质量问题应当直接找厂家。问: (1)该家电中心是否应当承担产品“三包”义务? (2)电视机不合格,杜某可向谁索赔?为什么?
6、某甲与房地产公司乙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规定:“2001年1月签订合同,合同订立之日首付款项30%,即9万元;半年以后,工程结构完成时,付款达到70%,21万;余款在房屋交付时缴付完毕。交付日期不得迟于2002年5月底。”甲交完首付款之后,待缴第二笔款时,发现乙未完成工程结构,便不再付款。至今为止,该工程也未交付使用。房地产公司于2002年10月向起诉,认为甲违约。问: (1)双方哪方违约?
(2)甲方拒付房款行为有何法律依据?
7、甲某到商场购买一件皮衣,售货员误将15000元的皮衣以1500元价格卖给甲。商场发现后向甲索要不足款项,遭拒绝,理由是他与商场之间的合同已经生效履行,商场无权要求追索其余款项。问:
(1)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2)商场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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