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文旨在规范叉车司机在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职责,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叉车司机应该确保不在酒后上岗,行车过程中注意力必须集中。
二)叉车必须配备有效的制动器、喇叭、车灯和转向器等设备。
三)叉车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四)叉车司机应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五)在工作时,动臂下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六)检修动臂时应采取措施,以防动臂下落伤人。
七)不得在充电区吸烟或使用明火。
八)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并放下铲斗。
九)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和互救。
二、奖惩
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对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奖惩。
三、时效性
本责任制长期有效,但在公司解体、工作岗位变动或重新修订责任制时自动失效。若到本公司新岗位任职,须重新签订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监督考核
XX负责人将负责监督考核。
XX负责人(签字):叉车司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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