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制度
1.幼儿园应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以正面的肯定、赞美代替负面的否定、指责。
2.有下列形式之一的均属于体罚:殴打、罚站、罚跪、罚跑、罚蹲、罚禁闭、罚不允许参与一日某部分的环节等。
3.对已发生的体罚行为,应按幼儿园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养成体罚幼儿的环风气。
4.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严重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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