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值班制度
1、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规定,按时交;
2、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到不脱岗、离岗。或从事工作职责外的其他活动;
3、接转电话必须做到热情、细致,并使用普通话;
4、值班人员必须仔细记录呼救人姓名、联系电话、求救地点、初步问明疾病求救或事故求救,以及危急程度;
5、在问明求救事项后,立即将求救记录情况全部转接相关医疗机构,并记录好转接时间、接电人姓名;
6、“5231120”接转电话为急救专用电话,严禁值班人员及其他任何人占用;
7、对打入、打出的电话进行实时录音;
8、妥善保管好每日急救电话接转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制度
1、尊重求救人员自愿选择医院的原则;
2、坚持就近、就急快速抢救危重病人的原则;
3、坚持按医院急救能力,病伤轻重,人员规模确定急救医院的原则;
4、坚持分片负责和重大事故协同作战的原则;
5、坚持集中统一指挥调度、反对各行其是的原则。
院前医疗急救值班人员职责
1、参加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分中心值班人员必需是懂医疗业务,并经过急救指挥培训合格的人员。
2、负责接待和处理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务和临时性重大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3、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交工作(值班时间:平时值班时间为中午12:00时-2:30时;下午5:30-第二天上午8:00时。节假日值班时为白班上午8:00时-下午6:00时,夜班为下午6:00时-第二天上午8:00时)。
4、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岗位。
5、若遇重大事件及不能单独处理的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7、上一班值班人员 ,负责提醒 、通知下一班人员。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
实 施 程 序
——值班人员详细记录呼救人姓名,求救地点、联系电话,初步问明疾病求救还是事故求救,以及危重程度(或症状);
——按照急救指挥调度原则,立即将求救记录全部转接相关医疗机构,并记录好转接时间、接电人姓名,对打入打出的电话进行实时录音;
——医疗机构在接电后5分钟内必须作完出车准备,以最快速度急救车到达急救现场,实施急救行动;
——初诊(治)后根据患者病(伤)程度,采取就近治疗或转送治疗;
——首诊医疗机构对救治危重病人有技术、设备等困难的,必须立即报请市急救中心派专家会诊,确需立即送市急救中心急救的,在征得患者(或亲属)签字同意后立即转送市急救中心救治。
——所有经治医疗机构都必须完善病历等医疗文书和转送救治的文书。
救护车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急诊急救工作,规范驾驶员职业行为,保证急诊工作需要,避免发生医疗纠纷,现将救护车管理使用制度修订完善如下:
一、救护车只限于急诊抢救,运送病人之用,不能随意调派。救护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使用需经院领导批准。
二、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按三个班次轮流值班(一周一轮),每班8小时,即:上午8点至16点(白班);16点至0点(中班);0点至8点(夜班)。当班车如已经出车,须通知下班顶替。如有车辆保养、维修及其他安排,所排班次将临时通知调整。
三、值班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待命出车。有事离开值班室,应向有关人员说明去向便于联系。
四、救护车由综合部调度,无派车通知,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夜间出车,可由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驾驶员出车不能按时返院后应及时向总值班人员和综合部报告。
五、车辆平时停放在院内适当位置,每次出车前检查车辆完好情况,确保出车安全,做好车辆清拭保养及必要的消毒工作。未出车时,禁止驾驶员车随人外出。
六、各种车辆要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建立车辆档案及出车登记,记录用途、修理,重要部件更换等情况。每次出车应将出车用途、地点、开车时间等登记齐全。
七、车辆在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好安全行驶、节约用油。
八、救护车外出急救病员,除有关规定外,应按国家规定由驾驶员统一收费并及时将
费用交收费处。
九、所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接出车通知后应立即出车。
汽 车 驾 驶 员 职 责
1、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一切准备工作,任务下达,保证10分钟之内出车。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汽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遵守交通规则。任务完成立即返院,不私自出车。
4、爱护公物,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5、司机实行八小时轮流值班制。
6、当班司机出车后,下班司机顶替,保证每班有司机在岗。
7、当班车辆应停放在门诊大楼外,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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