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商议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其次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灌溉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安排 □ 地被笼罩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修理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具体商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确实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觉实际工作量与合同商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举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方便条件并派人参与。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商定时光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商定范围和因乙方缘由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需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商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商定的机构举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按照其责任分离担当。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仔细根据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举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方便条件。
(2)甲方可根据合同商定的时光、标准举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觉养护质量达不到商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实行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商定标准。因乙方缘由达不到商定标准,由乙方担当因为实行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光、标准、奖惩措施,双方商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担当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普通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托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
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打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商定,准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商定的其他义务。因为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商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须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商定的职权,履行商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光后生效。 (3)乙方代表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状况紧张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该实行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平安的紧张措施,并在实行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担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担当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商定的职权,履行商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商议,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举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切精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商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担当,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担当(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歇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准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实行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准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担当。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样事情,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担当;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担当。 (8)根据本合同商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按照本合同商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计划,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计划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看法,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看法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美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按照合同商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按照时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详细状况合理布置、开展养护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准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节,保证绿化欣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察检查,如发觉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状况时,应准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刻举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庇护和平安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
双方另有商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造物、构筑物的庇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状况向乙方举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准时按甲方的要求举行整改。乙方无正值理由否决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托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庇护和人身平安。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担当。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准时做好分析收拾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计划及调节
1.乙方必需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计划和养护方案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缘由,甲方代表认为确有须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节养护计划时,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节养护时光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因该项调节导致的费用增强由甲方担当。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节养护时光或更改养
护措施。
第七条 平安防护及事故处理 1.普通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平安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须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因为乙方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举行平安教导,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背平安管理的规定举行养护工作。因甲方缘由导致的平安事故,由甲方担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平安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维修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实行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商定外,平安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平安使用,对于存在平安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准时提请甲方予以维修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平安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举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光、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
按甲方批准的时光和路线举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当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担当。 3.环境庇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庇护的、规矩。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商定举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时节,乙方应按合同商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商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转变堤岸外形、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平安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刻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担当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节
(1)本养护项目,双方商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商定,合同价款的调节因素、调节办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缘由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商定的养护质量标及时,双方商定根据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节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预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商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该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商定标及时,须担当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平安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举行检验或实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实验费用,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由乙方担当。
(4)甲方发觉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商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该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实行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担当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干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商定,增强的合
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担当,削减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商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光: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与清点后由乙方妥当保管。因乙方缘由发生走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走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商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天天根据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2)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担当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缘由,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
甲方担当。
(4)甲方应担当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缘由,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商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实行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节养护计划,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举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4)乙方应担当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按照有关法律、行政规矩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状况,经商议全都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假如商议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章举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离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光: 年 月 合同订立地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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