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调查及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土壤、路面、沿街建筑物、地下及架空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2)行道树的放样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实地情况进行。 (3)施工时如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由设计部门变更设计。 2、 土壤要求
(1) 土壤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栽植土应呈微酸性至微碱性,PH值在6.0~7.5之间。
(3)树穴内有建筑垃圾,或土壤中含有害物质,必须用栽植土予以更换。 3、树 穴
(1) 树穴规格尺寸,长*宽*深不得小于1.5m*1.5m*1m,穴底的尺寸不得小于上口。树穴周围及穴底能自然渗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达到渗水要求。
(2) 树穴内挖出的栽植土及废土(包括砖石瓦砾),分别堆置于穴外侧,废土杂物应集中清运。穴内土质符合要求的,亦应将土球根部以下的土壤翻松10cm~20cm(此土不必取出)。
(3)挖穴时如遇地下管线及建筑物,应停止操作,并即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变更办法;若树穴挖至预定深度发现地下水位偏高,应采取增设排水垫层或采取推土栽植等措施。
(4)挖穴后栽植前,应穴内施足腐熟的基肥。空穴过夜,必须设置警戒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二、栽 植 1 栽植条件
1.1 落叶乔木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萌芽前或秋季落叶后土壤冰冻前进行,但个别树种如:乌柏、枫杨、重阳木等应在芽刚萌动时栽植。 1.2 常绿乔木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发芽前、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前栽植。
1.3 栽植行道树的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
1.4 综合工程中行道树的栽植,应在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后进行。 2 起掘包扎与装运
2.1 参见《园林树木建植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1—2001第2.5节树木起掘包扎。
3 修 剪
3.1 树木在挖掘前可适当进行修剪,以减少蒸发量。树木运到栽植地要进行定形修剪,修剪应注意树形均衡。应剪除有病虫和损伤的枝、根、剪口截面直径大于8cm时应采取防腐处理。
3.2 为了减少常绿树蒸发量,种植前结合定形修剪,可摘除部分树叶,但应防止碰伤叶芽。 4 栽 植
4.1 主干略有弯曲的树木,栽植时其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最大弯曲面朝向护树单柱桩。
4.2 树木栽植后的覆土高度应与地表持平。待土下沉,加土持平后,用地被植物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
4.3 栽植裸根苗应将树根舒展在树穴内,均匀加入细土至根被覆盖时,树木略向上抖动,提到栽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实。 4.4 带土球树木栽植时,在树穴内应先将土球放妥后去包扎物并将其取出,然后从树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 实,不伤土球。 4.5 树穴周围应设保护树穴的侧石,主要道路及行人频繁的道路应铺设架空树穴盖板,盖板的铺设应保持土壤疏松,不移土。 4.6 行道树栽植后应及时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 5 卷干与支撑
按设计与招标文件要求施工。 6 筑堰与浇水
6.1 树穴栽植培土后,应在树穴周围用土筑成高于根颈10~15cm的浇水堰,应筑实、底平、不漏水。
6.2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浇透“定根”水,并注意缓浇慢浇,隔日再复水一次。遇到天气干燥,需适时胶水。常绿树还需向树冠喷水,
以减少水分蒸发。
6.3 浇水过程中如发现土壤下陷或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培土。浇水后,应及时封堰整平。 四、树 木 养 护 1 灌溉与排水
1.1新栽植的树木应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1.2 绿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十分干燥时,应及时采取灌溉措施。
1.3 在夏季空气干燥时,对一些叶质纤薄易受日灼的树种还应适当进行叶面及枝干喷雾,必要时搭棚蔽荫,午间喷水于荫棚上,增加空气湿度,减少植物体内水分的蒸腾。
1.4 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应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两季。
1.5 暴雨后应排除树木周围的积水。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对于栽种于地下水位较高地块的苗木,特别是大乔木更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1.6 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时,要注意保护树木根部的土壤不被冲刷。 2 中耕除草
2.1 各类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必须铲除。对影响相互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时清除。
2.2 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忘记须每月松土一次。中耕深度为10~20cm,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2.3 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应注意不可削伤树皮,折损枝条。中耕时应及时清除土壤中的瓦砾、石块等。 3 施 肥
3.1 树木休眠期,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注: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果木应按不同种类的养护技术要求进行。)
3.2 施用的肥料种类应按树种、生长期、土壤条件及观赏等不同要求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常绿针叶树在幼龄期间,不宜施用化肥。要注意应用微量元素根外施肥的技术,喷施时间以清晨和傍晚为宜。逐步推广应用复合肥料。 3.3 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决定。一般乔木干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干径应施堆肥1.0kg;干径在15cm以上的,每3cm干径应施堆肥1.0~2.0kg。树木青壮年欲扩大树冠的,以及观花、观果类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 3.4 乔木和灌木均应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及新种泥球树穴大小相适用,深度应在根系密集层以上,宽度约为25~30cm。施肥后,应将环沟填平。栽植在草地上的树木,可采用穴施。
3.5 树木养护施用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不宜长期施用单一化肥。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施用宜在晴天,除根外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
3.6不准施用未经过腐熟的人粪尿。施用有异味的肥料,应在夜间结合填埋及时进行。 4 整形修剪
4.1 树木应通过修剪稳定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为主。因景观需要,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将树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形状。 4.2 树木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如对广玉兰、雪松、银杏、鹅掌揪等顶芽优势特别强的树种,应保留其顶芽,维护其塔形、圆锥形树冠;对海桐、山茶、含笑、杜鹃、 子花等顶芽优势不太强而发枝能力强,易形成丛状形树冠的树种,宜整修成圆球形、半圆球形或自然形树冠。)对已成形的球形植物,在整形修剪时,应适时进行摘心,对空隙点要进行吊扎;对观花小乔木的整形修剪,宜符合其自然形态。
4.3 树木修剪的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决定。在整形时,为使主枝间的生长势平衡且保持树冠均匀,应采用“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如要调节侧枝的生长势,则采取“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对衰老树木可采取重度修剪,以恢复其树势。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尽量避免雨期修剪,宜在休眠期修剪。
4.4 树木修剪时期应根据植物的不同物侯期与树种的抗寒性定。春、夏季开花的花木,应在花后及时修剪;秋季开花的花木和一般树木,应休眠期进行。对腊梅、山梅花、紧荆、金钟花、金丝桃等常在根际萌发新枝的灌木,应删除更新衰老枝。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4.5 对成型乔木树种,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
下垂枝、残枝、枯枝以及根部萌蘖枝等。除特殊需要,一般不宜作过度修剪。对不同品种组合的树群,修剪时要注意调整植物群落,突出层次,做到相互间协调统一。
4.6 行道树干分枝点高宜3.5m左右,树冠一般宜保持自然生长,如遇架空线应按杯状形修剪(悬铃木可按”三主六枝十二叉”的杯状形修剪)。行道树全年末芽不少于3次,不定芽的长度不应大于15cm。树枝稀疏或缺枝处,要有目的保留一些不定芽,使它成为补充枝。抹芽时不得拉伤树皮,不得保留残枝。修剪下来的树枝应及时清除。 4.7 修剪时,切口部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应平整。一般花木枝条剪口大于6cm、珍贵花木枝条剪口大于3cm,应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坼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
4.8 上树修剪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 防护设施
5.1 为防止人蓄或车辆践踏、碰撞树木,在不影响游览观赏和景观的前提下,可在树木周围用各种栅栏、绿篱及其它方法维护。城市主干道,严禁用刺铁丝维护。
5.2 高大乔木在台风等灾害性风暴来临前夕,应执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对一些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的树木,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立柱、绑扎、疏枝、扶正等措施。预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应在台风来临季节前做好。风暴后,应即使进行抢救,首先是风暴林地等处树木。对于就地抢救难以成活的树木,应将树冠强截后移送苗圃栽种养护。对无法成活的树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处理。风暴过后应及时拆除有碍交通、观瞻的加固物。
5.3 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按不同树种分别采取根际培土及覆草、主干包扎、修剪等防寒措施。防寒工作应在12月上旬前完成。对包扎保护越冬的树木,按树木耐寒程度和天气情况,在春分后逐步拆除其包扎物并即清运,最迟应在4月上旬前拆除清运完毕。对新栽种需防寒保护的珍贵树木,必要时应在树的西北面塔防风棚。 5.4 为防止雪压损枝,大雪时,应及时清除枝叶积雪。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立柱支撑保护。清除积雪时不得损伤树冠。 5.5 对树干的空洞应及时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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