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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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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考勤制度

一、 总则

1、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生产经营管理而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路桥公司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二、 考勤细则 1、出勤 (1) 工作时间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时间调整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2)指纹录入

员工使用机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员工上班期间每天需打四次考勤,上午指纹录入时间为8:30以前,上午下班指纹录入时间为12:00以后;下午上班指纹录

入时间为14:00以前,下午指纹录入时间为17:30以后。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100元。

(3) 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登记的,应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告知返回时间,得到负责人准许后方可离开,未登记(或未告知部门负责人)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4) 迟到

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打卡, 上午8:30和下午14:0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打卡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5) 早退

每天中午12:00前和下午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

者均为早退。

(6) 旷工 无故缺勤 2、 请假

(1) 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0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00前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告知返回时间。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3) 员工因公需出差时,由所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报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4)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

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 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1)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2)迟到:上午、中午不在规定时间段内打指纹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月底统一从当月基本工资中扣除,上不封顶。

(3)早退: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参照集团公司相关条例执行。 4、加班

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住勤管理

1、项目部为员工安排了宿舍,员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自愿选择是否入住。

2、本项目部的住勤补贴标准:未入住项目部宿舍的员工,补贴标准为350元/月;入住宿舍的员工,补贴标准为700元/月(每月按22天计算),未住满22天的员工,将根据其实际居住天数按32元/天的标准发放补贴。

3、对入住项目部宿舍的员工,晚上指纹录入时间为20:00以后,不在上述时间录入指纹者,视为当天未住勤,月底将统一从住勤补贴中扣除相应费用。

四、考勤统计

(1)每月考勤时间:上月26号至本月25号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工资的20%: ①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 ②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3)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机的日常管理、员工考勤及数据上传、存储,将有关数据存档备查,并结合考勤记录制定月度考勤表,报财务处理。

本考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公司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本考勤制度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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