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垃圾清运协议

垃圾清运协议

来源:抵帆知识网


垃圾清运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垃圾清运”事宜,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 清运地点、方式及期限 1.1清运地点:

1.2清运方式:乙方负责将清运地点处的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并搬运至事处指定的垃圾处理厂,且乙方自行提供垃圾清运的铲子、运输车等工具。

1.3清理期限: 1.4清理频次: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垃圾清理费:¥元/次 2.2付款方式:

2.2.1本合同采用季付形式,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价款,在乙方按约履行的前提下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本季度服务费用。最后一个季度服务结束,且乙方按约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经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最后一季度的服务费。

2.2.2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付给乙方: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2.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等额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任何情况下,甲方付款不是乙方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

三、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a)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垃圾清理过程的质量、进度等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针对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漏桶、撒桶、散落等现象进行整改。

(b)负责将生活垃圾一律投放至辖区范围内(最多两处)垃圾投放点指定的垃圾容器内,并确保长基置业公司范围内垃圾运输车运行路线的畅通。 (c)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

(d)甲方如遇检查等需临时清理垃圾的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乙方,且无须另外支付清运费。

3.2乙方责任:

(a)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费、车辆维修费、安全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b)乙方应对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应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保险金额应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或人身意外伤害的最高赔偿标准。如保险金额不足以赔偿的,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c)在甲方监督管理下将清理地点的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并负责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厂。

(d)如乙方接到甲方临时清理垃圾的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垃圾清理及外运工作。 (e)针对清运过程中漏桶、撒桶、散落等现象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满意。 (f)乙方如遇天气、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特殊情况消除后及时做好清运工作。

(g)乙方必须将垃圾清运至事处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

4.1如甲方未按期付款,则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运总费用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并赔偿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益等间接损失):

(a)乙方逾期达10天未进行垃圾清理或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力继续履行合同;

(b)乙方的垃圾清理工作未达约定标准,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处理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力整改的;

(c)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停工的;

(d)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清运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3在垃圾清理及外运过程中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4.4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被税务机关查出为虚假的,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金额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2

五.争议解决方法

5.1双方发生争议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程序法、实体法)。双方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提出诉讼。

5.2在审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各自应尽的合同义务。

5.3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其他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六.不可抗力

6.1由于战争和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属于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能履行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出具当地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事宜。

6.2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不属违约行为,但受影响一方应努力减少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能够履行的部分如对方同意仍应继续履行。

七、其他

7.1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价格信息、财务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及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五年。

7.2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以当面交付、电子邮件、邮寄收讫。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相关信息,自变更之日起即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当面交付以签收时间视为送达;电子邮件以发送后24小时视为送达;邮寄方式的,挂号信件或者邮政特快专递自寄送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

7.3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关于垃圾清运事宜的全部协议,取代之前就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项进行的任何和所有(书面的或口头的)讨论、磋商和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合同系就本合同约定事项达成的唯一、最终和完整的约定。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修订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同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否则均不得视为构成对本合同的修改、变更或修订。

7.4如本合同中某规定是无效、违法的或不可实施的,那么其它规定的效力将不受影响。 7.5甲方将由龙口麦德龙国际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接并运营具体业务,开具相应票据。

7.6标题:各自不同的段落标题只是为查阅的便利而添加,并不影响本合同或任何段落本身的意思或者解释。

7.7本合同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8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得视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文本,本合同条款不适用中国法律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3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4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