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所管理的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商铺门面垃圾除外)的清运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一、付款时间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缴纳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 住宅按每月 元结算。乙方于收到清运费3个工作日内提供 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给甲方,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拒付下月清运费。
二、缴费户数
因 业主收房入伙后,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行为,3个月内产生的是建筑垃圾,仅有少量的生活垃圾产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缴费户数以 房屋交付时间节点及交房户数,按一定比例累计递增计算,计算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将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内,堆放到指定的地点,山乙方负责清运。
2、前期装修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甲方根据垃圾数量通知乙方,乙方于接到通知当天做出相应安排,不迟于第二天组织清理。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清运垃圾,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做出整改,完善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日上午前清运完毕,不影响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如乙方车辆故障影响正常垃圾清运工作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提交车辆故障的相关证明)。
2、如甲方有大型检查或突击活动,需及时处理垃圾时,可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支持和服务。
3、乙方在协议期间不得滞运或停运垃圾,如乙方无故滞运或停运垃圾,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即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清运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转包或者分包,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一切费用。
5、乙方自行负责清运垃圾所需的人员、车辆、工具及垃圾倾倒地点,并对其清运人员、车辆、工具及垃圾倾倒地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清运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或相关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事故、
乙方及其他第三方人员伤亡、乙方及其他第三方财产损失、执法、治安、刑事责任、交通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上述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可沿路抛洒,如有抛洒情况,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自行承担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任及费用。
8、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设施设备和小区环境,在清运过程中不
得有任何违规行为,不得损坏甲方设施设备或破坏小区环境,如因乙
方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或小区环境破坏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住宅随着入住率的增多,生活垃圾量将相
应增加,生活垃圾清运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终止与本协议项下辖区的物业管理关
系,本协议终止,双方据实结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合作的,可另行签订书
面协议。
七、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作为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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