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其所在位于XXXX4号楼XXX的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自 2013_年8月29日到__2014_年_8_月_29日止。 三 约定
1. 租金按年度交清,调至7500元整(柒仟伍佰圆整),租房押金200元,(合同期满时,不出现第5、6条款情况,甲方全额退还该押金给乙方)
2. 乙方先于8月3日交续租金1000元整,余额6500元在起租日(2013年8月29)前5天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4、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物业等费用。
5、乙方有义务保证不转租房屋,并保护房屋的现有状况(不得损坏屋内设施,保持整洁,尤其保护地板不得因为洒水后不及时处理导致变形,如乙方人为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情节严重的,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6 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子,因乙方没有及时告知退房,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租户的,则不退还租房押金。合同期满时,若乙方房屋仍然愿意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7.本年度续租期间甲方不得出售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必须赔偿乙方双倍房租。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签字:甲方
乙方
2012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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