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 理论学刊 Ju1.2018 第4期 总第278期 Theory Journal No.4 Ser.No.278 网络协同治理与网络文化的协调发展 蒋建国 (华南JE_r-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摘要]对于网络文化管理,应在发挥党和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认识、市场与网民“共治”的作用, 从协同治理的角度进行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社会组织与网民之间的多方联动,明确责任、完善法制,促进利 益共享、体现多方共赢,实现由善政到善治的转变,从而推动网络文化的科学、健康与协调发展。 [关键词)网络文化;协同治理;发展 [中圈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18)04-0145-07 网络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党、和相关部门的规制建设,很难保证全面实现网络文化 的科学、健康与协调发展。由于网络文化具有虚拟、多元、易变等方面的特征,网民、社会组织和部 门都高度参与,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盘根错节,网络信息生产和消费极为复杂,网络社会心态难以捉摸, 网络公共事件变化多端,这就使得网络文化建设充满着各种矛盾和困难,需要创新网络管理模式,从公 共治理的视角,实现、企业、民众和社会组织的多方联动,做到信息透明,体现社会公正,彰显社会正 义,实现由善政到善治的转变。创新网络文化管理的手段和方式,能够在网络文化建设中做到预防、遏 制和消除网络文化对社会的危害及其负面作用,确保网络文化和谐、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 发展。 一、网络文化管理的困境与公共治理的现实诉求 网络文化既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体现了网络社会发展和文化管理的基本特征。Web1.0 时代形成了以“内容管理”“资质审批”为主的传统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过度强调管理的主体 性,显然不适合Web3.0时代“即时化”发展的新需求。因此,网络文化管理创新的中心,就是要根据 Web3.0时代“即时陡应用”的新特征,研究即时网络传播机制,充分体现“即时化”的个人媒体、社交媒 体在文化发展与管理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关注网络多元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要从重管理走向重服 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多元主体的协同管理。这需要我们深刻认识网络文化管理面临的现 实困境,推动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变。 当前,我国网络文化管理存在着以下几个突出问题:其一,多头管理、部门联动不足。许多行政部门 职权延伸到互联网上,这就造成职责交叉现象严重,跨部门协作困难。由于“政出多门”,在制度落实上 存在着具体的执行难问题。其二,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落后于网络文化发展的实践,网络违法违 规现象较为突出 ,网民的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而“建立法治网络的前提,’是确立网络法益概念,明确由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传播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编号: 13AXW01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蒋建国,男,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网络文化建设与发展。 145 理论学刊·2018年第4期 法律所保护的网络生活利益和社会秩序”①。与此同时,我们的网络法制建设与网民的现实诉求存在着 一定的差距。其三,过于注重内容管理和审批程序,重监管、轻服务的传统观念较为严重,“媒介管理” 思维比较明显,网络管理中过度强调主导,对多元治理主体的认识不够深入。其四,偏重网络文化 信息的整治和安全管理,缺乏对网络内容的价值引导。一些监管部门习惯于采用行政手段集中开展对 互联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市场、网络游戏的监管和整治行动,但对如何发展网络 文化缺乏长远规划,不利于网络文化价值的充分发挥。 因此,要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与管理,应从传统的“内容管理”“资质管理”转变到社会治理,充分发 挥“公共治理”的作用。公共治理是指、各种社会组织与公民共同关注社会公共问题,共同参与公 共事务协商与管理以谋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共同承担责任的治理形式。公共治理本质上是、社 会组织(包括媒体)与公民之间的合作,它强调协调、参与、善意与互动,它在注重法律、行政手段的同 时,充分重视柔性管理手段的运用,通过、习俗、伦理、道德等手段实现对社会成员价值观和行为方 式的控制,而公民的满意程度是公共治理成效的最终标准②。 在网络文化管理过程中,必须转变职能,实现相关和机制的改革创新,改变传统的单 一主导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在管理过程中形成、市场和网民多主体模式,实现自律机 制、他律机制和互律机制的有机统一。这种多中心协同治理理论认为,治理存在多元主体,治理主体之 间的协同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自治性运行机制来实现。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为了获取他人的支持和帮 助而放弃自身的部分权利(社会组织和个人放弃自己的部分经济自主权,放弃自己的部分行政强 制权),各个治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 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以减少机会主义 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协同治理的联合体③。 因此,网络治理的创新,首先要强调多元主体的“共治”,尊重网络社会发展的多元利益诉求,以协同关 系和权责统一作为治理的重要内容。 在网络社会,网络治理理念已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网络治理既是现代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又具 有自身的规律和特色。网络治理不仅涉及网民、网络企业和监管部门,还与整个社会治理的发展有着密 切的联系。因此,网络治理是在社会治理的框架下,按照现代治理的基本理念和规律进行统筹规划,适 应社会治理发展的新需求和新动态,尤其是要借鉴公共治理的新经验和新成就。但是,网络公共治理的 关键,仍然是以网民、网络企业和监管部门为核心的协同治理。三者之间在自律和他律的基础上,相互 信任、相互支持,形成开放、平等、宽容、共享的网络文化环境,推动网络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因 此,网络公共治理的本质是协同治理,需要从网络文化系统的角度,综合考虑影响网络治理的各种要素, 从网络文化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全面规划和系统思考。 二、网络协同治理的现实路径 尽管从网络形态上看,既是网络社会的参与者,又是网络文化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在参与逻辑 与管理逻辑的思维模式下,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但是,网络社会本身就是全方位的开放社会,管理 只要符合科学、文明、法治的要求,其本身的参与行为就不存在“法外治权”,的网络行为也势必在 整个网络管理的框架之内进行,何况,首先就应该是网络文明的典范执行者。因此,要从系统、 协调和动态的角度,充分认识到网民、企业、社会组织和之间“共治”的作用,从协同治理的角度进 行管理创新。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建立,“必须通过制度强化、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来实现,从强化向 ①何明升:《中国网络治理的定位及现实路径》,《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7期。 ②蒋建国:《消费文化传播与媒体社会责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98页。 ③熊光清:《中国网络社会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探索》,《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146 网络协同治理与网络文化的协调发展 社会赋权制度、清除落后制度以及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健康成长的支持培育制度等三个层面同步推进,并 形成不同制度间的合力。而当各类社会主体日渐成熟后,它们必将推动转移更多职能,发挥社会在 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最终形成与社会间协同关系的良性循环”①。 在协同治理的框架下,我国网络管理部门必须高度关注网络多头管理和管理无序的突出问题,对各 部门的权力边界进行严格界定,明确网络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在网络管理中的统一协 调作用,注重网民、网络企业、社会组织和监管部门的合作与共治,创新网络管理的手段、方式与途径。 首先,要创新民众参与社会决策并为解决社会问题建言献策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实行亲情化服务、人性 化管理,做好社会化管理本位向民本化服务本位的转换。其次,要实现由监控性管理向服务性管理的转 变,提高综合管理水平,避免多头管理和相互推诿,将网络管理与阳光政务联系在一起,如利用政务微 博、微信公众号等拓宽服务渠道,提高行政效能。再次,要创新网络管理技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发挥 技术手段的防范作用,同时还要健全相关制度,包括网络不良信息登记制度、网络注册审查制度、网络技 术专利保护制度等。最后,要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和行业组织作用,把监管和行业自律、公众监督 结合起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从协同治理的角度看,网络文化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共生性等特征,需要网民、网络企业、第三方 组织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明确各自的权责和努力方向,在主导和协调下,充分发动各自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健康、科学、理性和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型网络文化建设。具体而言,应当做好以 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满足网民的真正文化需求。在自媒体时代,网络信息的海量生产,很容易 让网民陷入“信息瀑布”之中而无所适从。网络协同治理的重要目的,就在于从源头上遏制网络低俗、 恶俗和违法行为。作为文明的播撒者,网络媒体通过内容生产和传播过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行为 需要服从于基本的道德规范,以维护公众利益,提高在受众中的公信力。这就要求网络媒体必须树立正 确的导向意识和大局观念。正如*总所言:“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 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 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② 二是加强管理能力和主流网站建设,提高网络引导能力。各级和要转变传统管 理思维,强化网络的全方位管理和服务,尤其要加快网络立法的进程,注重网络法律的时效性、权威性。 当前我国网络领域的色情、暴力、侵权、售假等问题较为突出,违法行为和手段较为复杂,尤其是利用微 信、微博进行欺诈和售假较为猖獗,必须尽快制定有关网络新媒体方面的立法进程,加大对微信、微博违 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加强主流网站的建设,尤其是加强人民网、新华网 等主流媒体网站建设,各地也要扶持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主流网站,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提高主 流网站的价值引领作用,重视品牌栏目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个人媒体的管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 网,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在网络时代,上网是了解的重要方式,“各级党 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 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善于运用网络了解,开展工作”⑧。 三是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塑造良好的公共形象。各类网络企业要全面建立自律机制,自觉抵制低俗 之风。全面检查监测网络或者手机媒体上的不良信息和危害公众的言论,对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或清 理;对于新增内容,要把好审核关,在Et常管理中优化审核流程,管控好信息发布的源头;对于网友上传 ①郁建兴、任泽涛:《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的协同治理——一个分析框架》,《学术月刊}2012年第8期。 ②③《*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37、336页。 147 理论学刊·2018年第4期 的博客、播客、论坛贴图等内容,要行使监督之责,从审核机制上保证向广大网民提供文明健康的内容。 运营商不仅要承担技术支持,还要负起公益责任。运营商应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保证公共信息平台 的畅通无阻,与此同时,加强短信、微信的监控与过滤,对短信、微信流量突然增多、数量超乎寻常的异常 手机的相关内容应及时进行抽检,防止其传播有害信息。当然,必须把握好尺度,避免侵犯用户隐私和 通信自由。 四是全面强化网民素养教育,提高网络文明的社会聚合能力。网络治理是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 在Web3.0时代,网络内容生产和消费具有即时化、多样化、便捷化和共享性等特征,网民作为生产型消 费者的主体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但是,网络自由与责任同在,网络文明的提升是以网民素养的提高 为前提的。因此,在网络共治过程中,各级、网络企业和社会组织“要深入调研网民的网络消费困 惑和精神需求的发展趋向,利用新时代网络文化的传播优势,对网民进行人生理想、文化观念、消费理性 等方面的教育,为网民的生活、工作排忧解难,尤其要注重网络消费知识、消费观念和消费规范教育,从 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指导网民的网络消费,广泛培育视野开阔、懂理守法、健康文 明的网民,通过网络媒体与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提高媒介文明的社会聚合能力”①。 在媒介素养研究中,过去我们一般只注重两个群体的能动性,一个是媒体从业人员,一个是广大普 通受众,并没有涉及到公务员。过去我们一直强调要加强和培养领导素养,但很少提及领导也应该培 养、拥有媒介素养。而现实情况下,媒介不仅仅只是媒体从业人员和广大普通受众之间的事情了,公务 员、媒体和广大普通受众构成了三角关系,三者互为博弈、互相影响,彼此之间的互动也将越来越频繁。 各级和公务员越来越成为媒体和公众评判和监督的主要对象。在面对监督时,一些公务 员常常是口不择言,甚至信口胡言,他们一说话就是“最牛”。出自他们之口的“雷人雷语”每一出街,就 不免引起的轩然大波,质疑、诘问、批评,不一而足。最近几年网络沸沸扬扬、难以抑制,除了社 会转型期民众诉求的正常表达外,少数公务员的媒介素养低下也成为点燃公众情绪的一根导火线。在 网络时代,形象的建立与公务员媒介素养的提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公务员的媒介素养应成为干 部教育的重要内容。 五是培育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网民权益组织。目前我国网络行业组织较为发达,但行业组织往往具 有背景或者企业背景,很难完全代表网民的权益。而西方国家有关维护网民权益的NGO较为发 达,我国网民的维权意识还较为淡薄,社会组织对网民权益问题的认知还较为欠缺,互联网治理的机制 失衡问题也与此相关。“结合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经验,应当积极培育公正权威的网民权利组织,借 此推动和网民之间互助互信,推动网民权利组织协助和服务商开展管理活动。”( 值得注意的 是,应该合理区分网络公益组织和网络营销企业之间的边界,鼓励各地建立各类网民维权协会,通 过这些维权组织加强与网民的沟通,及时了解网民的合理诉求,通过第三方组织的作用加强与网民 之间的联动,这对解决一些件、提高网民自治能力、促进网民参与制定、强化对商业网 站的监督,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多边共治并不排斥的主导作用。“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在规范网民和服务商行为方 面应发挥引导性的作用,制定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推动互联网立法,执行互联网法规,实施‘事前、事 中和事后’监管。现代社会,角色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承担公共责任并不必然需要直接生产 公品及公共服务。许多时候,发挥的作用是监督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代理人。.因此,应积 极转变职能角色,从‘划桨者’转向‘掌舵者’,并积极为互联网产业及服务商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 境。”㈣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在整个网络治理过程中始终居于引导、规范、协调与监督的地位。 ①148 蒋建国:《符号景观、传媒消费主义与媒介文化向度》,《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4期。 ②③赵玉林:《构建我国互联网多元治理模式》,《中国行政管 ̄}2015年第1期。 网络协同治理与网络文化的协调发展 当然,这种地位的获得,是以网络企业、网民和社会组织的相互信任、广泛参与、高度配合、互相支持为前 提的。 三、网络协同治理的信任基础与社会调适 在网络协同治理过程中,参与各方的信任度非常重要,正如吉登斯所言:“寻求信任的首要条件不 是缺乏权力而是缺乏完整的信息。”①在网络社会,尽管网民了解信息的途径和方式较为多元,但是由于 信息的海量性和复杂性,网民对于信息了解的难度却也在不断增加,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较为普遍。尽管 网络空间中陌生人交往的想象力极为丰富,但是陌生人社会所引发的各种风险已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 社会问题,尤其是随着大量突发事件的扩散和蔓延,各种谣言满天飞,许多网民已经失去了消息辨伪的 能力,加上一些舆情应对能力较差,与网民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更是直接影响到网络信任关系 的建立。而社会信用就是要尽可能地减少复杂性和降低各种风险,正如卢曼所言:“信任与复杂性简化 联系在一起,更具体地讲,是因其他人自由进入世界的复杂性的简化,信任发挥功能以便理解并减少这 种复杂性。”② 因此,和监管部门应已看到当前网络信任缺失的严重性,在强化网络综合整治的同时,积极提 高新闻信息的公开性、可信度,保障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努力降低网民的信息搜寻和辨伪成 本,主动和及时公开一些重要事件的,通过信息公开推动社会信任关系的建构。“风险和信任交织 在一起,信任通常足以避免特殊的行动方式所可能遇到的风险,或把这些危险降低到最低程度。”④由于 网络风险已成为当下社会风险的重要形态,尤其是各种网络色情、暴力、、盗版、售假、造谣现象层出 不穷,对于许多网民而言,一旦有了受害的经历,就会对网络产生不信任感。尽管信任是一种最为重要 的社会资本,但是“信任未在成员中间普及之前群体必须整个地接受共同的规范”④。因此,各级和 相关监管部门要从建构网络文明的高度,惩恶扬善、激浊扬清,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以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明的发展,营造绿色、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降低各种网络风险,提高网 民的安全感和信任度,从而使社会各方能够在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同治理。 在社会转型期,网络成为社会矛盾的展示空间,网络治理既具有社会治理的一般特征,又由于网络 虚拟空间的复杂性而呈现出自身的特色。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仇富仇官现象、奢靡炫耀现象、个人 主义和拜金主义现象,在网络上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展示,网络不理智行为和不信任情绪不断滋长和蔓 延。现实社会心态失衡使得道德化抗争、网络审判、网络侠客情绪、网络恶搞越演越烈,严重扰乱了 网络秩序,作为非传统安全的网络安全问题日趋严重⑤。网络社会矛盾凸显,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在于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比如近年来广东连续发生的“海珠桥跳桥事件”,其实跳桥 者并非真的打算去死,而是为了在短时间内引发网络聚焦,以利于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当 事人于是选择了这种违反既定社会公共秩序的“身体政治”抗争的方式,其背后的根源则在于相关地 方、单位和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 网络心态失衡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在协同治理中,必须高度重视网络问题所呈现的社会 因素,要从事关社会安定团结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重视网络社会心态的培育和网络公共事件的妥善 处理,在协同治理的框架下,畅通、社会组织与网民的对话渠道。应以开放的心态来面对网络, 并积极搭建平台,发挥网民智慧,让他们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言献策,实现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无 ①③[法]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29、3l页。 ②[德]尼古拉斯·卢曼:《信任》,瞿铁鹏、李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④ [美]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彭志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31页。 ⑤谢金林:《网络社会管理新课题——培育良好的网络社会心态》,《中国青年研究)2012年第3期。 149 理论学刊·2018年第4期 缝对接,这有助于拉近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提升现代的服务能力。只有尊重网络、善于利 用网络的力量,并把网络当作了解的重要阵地和实现与民众对话的意见交换场,所期望的网络 社会的理性、责任、建设性的一面才会显现,才能从长远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针对网络件和突发事件的治理,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新闻媒体作用的同时,也要注 重发挥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和网民的参与作用,建立多元治理体系,主动回应社会需求,及时公开事 件,动态反映事件进展,建立通畅的事件处理和反馈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扩宽合作渠道,积极 发挥网民的建设性作用。要重视建构多中心的治理模式,让民间力量主动参与到事件处理的全过程。 在灾难事件和网络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过程中,社会秩序的恢复和稳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实现社 会的长治久安需要建立一整套的社会抚慰机制。可以允许并适度鼓励社区、农村的民间力量建立心理、 情感的抚慰和救济场所。心理医师的门槛不要太高,可以有分级,社区和农村搞那么高级没有意义,以 比较固定的志愿者工作站的形式建立心理咨询机构是值得试验的。发挥民间社会团体在联络社会成员 方面的渠道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网民的疏离情绪,增加网民的情绪归宿感,这也是协同治理的 重要内容。 显然,网络协同治理是建立在多元主体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之上,这与网络理论的要求 也是一致的。网络理论强调制定过程中的多元主体参与、互动与共享,这有助于提高非组 织和其他参与者的积极性,因为网络能够动员和汇集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 识,进而采取行动解决问题。 四、网络协同治理与网络文化建设的时代诉求 强化网络协同治理,不仅要针对网络本身存在的问题,更需要从战略上注重网络文化发展与国家现 代化之间的关系。既要从全球治理的角度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网络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又要避免 照搬照抄西方模式从而陷入西方主义的泥潭,片面理解和运用网络自由主义、个人主人,导致网络空间 的文化异化。要立足中国网络文化发展的实际,正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多元思维、开放视 野和科学精神进行网络协同治理和长远规划。 网络文化建设要从我国网络社会的现状出发,促进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融合。中国互联网发展 的20多年,经历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同阶段,也分享了市场化改革的巨大红利。目前中国已拥有 7亿多网民,成为全球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互联网技术在很多方面已达到西方发达国家所具有 的水准,网络文化的开放性、丰富性、多元性也较为明显。但是,中国网络发展过程中的地区、阶层差异 仍然较为突出,网络“数字鸿沟”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网络黄色、黑色、灰色消费现象还较严重,这直接 影响到网络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折射,网络治理与社会治理不可 分离。因此,从网络文明的本源角度看,必须将现实社会的基本理念融合到网络社会之中,促进网络文 明与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 尽管中国现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网民,但是当下中国的网民社会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从 总体上看,尽管中国知识分子与企业家对公共参与的意愿比较强烈,但是为数众多的农民和社会下层人 员的参政议政意识却仍较为淡薄,而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网民的公共参与能力亟需提高。从社会公 共事件的角度看,中国网络上各种热点不断呈现,但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总体比例并不高。尽管网络上 有许多公共议题,但理性的公共讨论较少;尽管经常有不少争议,但建设性的解决方案较少。这与现代 社会所倡导的公共政治参与有着极大的差距。 由此可见,网络协同治理应该从系统的角度协调、企业、社会组织与网民的关系,网络治理要从 强国家一强社会的角度,强调在国家与社会这两者之间进行沟通与协作,从而实现一种“非零和博弈”。 也就是说,没有必要把国家的所得视为社会的所失,抑或是相反。实际上,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方面 】5O 网络协同治理与网络文化的协调发展 来看,都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求得社会与国家、个人与整体的利益的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发 展互联网产业,强化对网络的综合治理;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网民公共参与的能力和精神,拓展网民公 共参与的途径、手段和方式,提高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建言献策能力,构建、网络企业与网民的合 作与共赢关系,推动网络治理现代化与网络文明的协调发展。 国家安宁、社会和谐与人民幸福是网络文化建设的目标追求和实践基础,也是增强制度自信、文化 自信和价值自觉、精神自振的重要前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传播过程中,国家战略、社会 规范和公民个体要求体现了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和开放性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 字内容,高度体现了网络协同治理的时代要求,是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 支柱。网络协同治理要回应新时代的诉求,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与传播,将国家战略、 社会规范和包括网民在内的公民个体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将广大网民的智慧聚集到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建设的宏伟大业中,积极协调和解决网络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要以*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加大网络制度创新和改革力度,协调好地区、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最 广泛的社会共识,使炎黄子孙达到空前的团结,凝聚最强的合力,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创造最有利的条件。 网络是形塑与展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平台,在网络治理与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国家形象 的传播。要讲究媒体公关艺术,创造平等、友好、互信的交流氛围,广泛开展文化外交和对外宣传;要研 究国际受众心理,增强权威网站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要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突发事件的主 动权,多角度、综合性地塑造我国开放和负责任大国的国家形象。与此同时,还要适应传播全球化的需 要,打破西方媒体的垄断地位,形成辐射全球的多层次网络先进文化传播渠道,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 故事,提升中华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以全球治理的思维全面提升我国网络文化的国际竞争力。 [责任编辑:裴传永]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nd Network Culture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Guangdong,5 10006) Abstract:while playing the leading role in the management of Internet culture,the Party and government should fully realize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government,market and net citizens and make management innova— tions in the perspective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The government,enterprises,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In- ternet users should seek to construct the multilateral linkages,make clear their responsibilities,perfect the le- gal system,share the interests and create win—win situations to achieve the good governance so as to promote the scientific,healthy and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cuhure. Key words:Network culture;Collaborative governance;Development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