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有限公司、 XXXXX有限公司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 XXXXXX工程EPC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XXXXX有限公司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关于本项目签署的资料、承诺、与招标人达成的意向等,其他联合体成员均予认可。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XXXXX有限公司负责牵头投标并负责施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工程施工图上所有工程项目(不含绿化工程),XXXXX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跟踪指导、变更签证及手续、保修期服务等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XXXXXX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XXXXXXXXX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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