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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生产“三违”现场监察管理办法

来源:抵帆知识网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现场监察管理办法

1 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三违”良好氛围,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2释义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控股)及所属各成员企业。 2 组织与职责

能源控股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主要职责: 2.1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安全生产“三违”现场监察管理办法; (2)监督本办法的执行落实;

(3)裁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争议问题;

(4)受理对监察人员行为、受处理人员的投诉并进行处理. 2。2监察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三违\"现场监察管理办法; (2)依据本办法公正、公平、有效地开展现场监察;

(3)根据资料、影像、现场情况,查明“三违”过程及原因; (4)确定“三违”性质及责任者,开具“三违”处理通知单; (5)对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和改正建议; (6)监督成员企业落实本办法; (7)定期向能源控股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3 监察方法

3。1实施三级监察:

(1)一级由能源控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组织,成立专业队伍全年滚动

式开展监察。

(2)二级由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派出的安全总监牵头每月开展一次. (3)三级由各成员企业组织,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每月开展一次。 3。2监察方式:

深入现场,明查暗访。 4执行依据、标准与相关要求 4.1依据:

(1)监察小组现场检查获取的违章事实和证据(包括事实行为、影音

资料、图像图片、文件文字、谈话记录等); (2)他人举报或间接反映经核实无误的; (3)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报告经核实无误的; (4)其它渠道获取的。 4.2标准:

见附件1《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理标准》。 4。3兑现:

现场监察开具的《安全生产“三违\"处理通知单》(见附件2),均由成员企业于当月最迟次月处理兑现。不处理兑现的成员企业,能源控股将在平台上对企业和总经理予以公示、通报并进行相应处理。

成员企业每月应向安全总监上报“三违”处理情况,安全总监每月应向能源控股职能部门备案本人及成员企业“三违”处理情况。 4.4奖励:

“三违\"处理兑现的部分可作为成员企业的安全奖励基金,对为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贡献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奖励. 4。5投诉:

受处理者有异议的可向能源控股领导小组投诉. 4.6监察人员的行为管理:

各级监察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对违章指挥者、违章操作者和安全监管者进行处理。杜绝乱查乱罚现象,更不得以权谋私。能源控股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监察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5 附则

5.1本办法由能源控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六个月.若试行期内无修订,则自动转入实施。 6 附件

(1)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理标准 (2)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理通知单

附件1: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理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施 工 类别 “三违”行为 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而安排施工的 罚则 B 工程材料(产品)质量不合规范,或者工程材料(产品)装卸、运输、存放、B 施工过程不合规范而监管不到位的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围挡、警示灯等)不合规范而监管不到位的 动火、高空、有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深基坑、吊装、吹扫、试压等危险作业严重不合规范而监管不到位的 工机具使用不合规范、个人防护缺失而监管不到位的 不按规定实施工程变更而监管不到位的 工程质量(包括管沟开挖与回填、示踪线与警示带敷设,PE管焊接、管套等)不合规范而监管不到位的 置换通气前户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如表前阀未取下手柄、阀门未贴封条、管端未加装封堵、未张贴燃气安全使用告知等)而监管不到位的 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准确(包括竣工资料与实际不符、穿越管道定位数据不详细等),或者存在安全隐患而予以验收的 未按规定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而安排投入(临时)运行的,或者接收外部管网、设施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而安排(继续)运行的 燃气管网、设施标志、标识不合规定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置换通气程序严重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规定进行管道泄漏、防腐层检测的,或者记录不齐全、不真实的 B A B B B B B 10 11 12 13 14 管网运行 15 16 17 18 A B A B 巡线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或者执行不到位的(包括对第三方施工未尽职责如未与施工单位签订管网保护协议,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制订保护措施,B 未实施现场监护,包括管网新增占压未采取有效措施等) 巡线、维护与抢修人员未配备有效燃气泄漏检测器材的 管网、设施存在燃气泄漏现象未及时处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调压设施切断阀、安全阀失灵的,或者无定期测试、校验记录的 恢复供气(如因维护、抢修、间歇供气等原因停气后)时不按规定检查调压设施工作是否正常或检测相连管网压力的,或者不按规定告知用户的 动火、高空等危险作业严重不合规范的,或者进入阀井、阀室、管道、容器等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双检测”的,或者从事上述作业没有监护人及其它有效安全措施的 设备设施存在故障运行的,或者接收外部场站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而安排(继续)运行的 装卸、输配燃气(包括NG、LNG、CNG、LPG)不按规程作业的,或者大型车辆未采取防止车辆移动措施的 (L)CNG车用加气站加气前未验证气瓶安全合规性而进行加气的 (L)CNG车用加气站未设加气安全禁区,或者在加气过程中安全禁区内有B A B A 19 A 20 场站运21 行 22 23 A A A B

非工作人员的,或者其他违反加气作业规程的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抢修抢险 33 34 35 36 37 客户安38 全 特种作业或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而安排独立上岗作业的 不按规定要求填写运行记录的,或者无设备巡检记录的,或者无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的 加臭操作不合规范的,或者未定期检测管网末端含臭量的 消防通道被堵的,或者消防设施器材失灵、失效的 监控设备失效或部分失效,监控资料在追溯期内不可追溯的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不齐全、不规范的 应急组织、人员、物资、演练等内容未按规定落实的 B B 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避雷装置、静电接地装置等未定期检测校验的 B B B B B B 专用抢修抢险车辆未明确配置表的,或者基本配置不齐全、未保持完好的,B 或者耗材未及时进行补充的 接到抢修抢险命令后不按规定时间赶到现场的,或者抢修抢险现场未划定警戒区、未放置消防器材的 漏气等严重隐患不及时处置的 户内维修严重违反规程操作的 安全用气宣传不到位的 B A A B 入户安全检查频次未达到《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B 或《新奥服务手册》要求的 入户安全检查发现隐患不全面、不正确的,或者安检单记录不齐全、不准确的 未实施客户安全隐患动态管控的(包括未及时告知用户整改的、未建立客户安全隐患动态管理纸质或电子台账的、台账信息不齐全准确的,未按规定进行回访、抽查的) B 39 B 40 对拒绝安全检查、长期无人居住而无法进行安全检查的用户,或存在严重安B 全隐患的用户,未采取应对措施或未以企业红头文件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 驾驶新奥公车或因公使用私车(含上下班路途) 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应一次记12分情形的(同车新奥员工明知或应知违法但未及时提醒或劝阻的同罚) 驾驶新奥公车或因公使用私车(含上下班路途) 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应一次记2分、3分、6分情形的(同车新奥员工明知或应知违法但未及时提醒或劝阻的同罚) 驾驶新奥公车但无有效的新奥内部准驾证的,或者因私使用新奥公车但未经有效批准的 未及时宣贯、培训,或者未按规定适时履行公安交警部门、企业关于交通安全管理通知文件、补充要求的 拥有监督设施(如GPS、行车记录仪等)、措施(如车辆或驾驶人违法信息网络、短信查询等)但未有效使用的,或者未有效管理的(如提醒、检查、查询、教育、处理等) 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或者检查、培训记录不齐全的 不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或者不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 其它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A 41 42 车辆交43 通 44 B A B 45 46 47 劳动纪48 律 B B B B

49 其它 其它工程施工、管网运行、场站运行、抢修抢险、客户安全、车辆交通方面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产生事故隐患的行为 B 罚则说明:

“三违\"人员 指挥人员 作业人员 监管人员 扣浮动工资(奖金) 2000 元(A类) 1000 元(A类) 500 元(A类) 500元(B类) 300元(B类) 200元(B类)

附件2: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理通知单

编号: 被监察企业 日期

事实描述 根据《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理标准》第 条,执行罚则 类,对相关人员扣发浮动工资(奖金)如下: 处理意见 防范措施或整改 意见 安全监察人员: 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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