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⑷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⑸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10、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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