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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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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总经理落实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本企业生产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及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审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5、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外包工队长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与审查工作。

6、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7、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

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组织领导本企业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企业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参加本企业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订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组织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在施面积和参与施工的人员数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万平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应设置安全主管,按机、电、架、内业管理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合同总造价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应设置安全主管,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设置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设置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必须设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必须是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具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总监由项目经理指派,直接对项目经理负 责,并享受本项目经理部副职待遇。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认真选择好合格资质的施工队伍,并抓好安全入场教育,教育率要达到100%,要对外包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6.每月组织本项目两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7.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标准,集团CI标准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管理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 对所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工程的施工情况,不同部位、

不同情况进行交底每月最少1次安全技术交底,如有有变化随时进行安全交底。被交底人签字后报项目安全员存档,(每月的1-3号)。

3、 经常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的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

4、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的指令,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2、 认真签写每个进入项目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协议,组织新入场职工的安全入场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协助领导组织项目的安全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每天要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违纪立即制止,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疏散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并及时上报。

4、 参加各种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工作,并整理和收集好资料;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 监督使用情况。

5、 整理、填写、收集好安全文明施工的资料,每月1-3号催促施工员报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已确保交底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情况,提

出安全建议及防范措施。

6、 组织各种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按预案进行实施,并参加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

7、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结合项目部工程特点、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 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 日常工作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行为,认真消除事故的安全隐患。

4、 发生伤亡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技术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特点,主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安全生产技术负责管理。

2、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3、 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4、 组织并参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5、 配合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2、负责编制本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方案,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环境保护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将安全措施贯穿始终。

3、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方案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4、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等安全技术工作。

5、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与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项目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并做好维修检查记录。

2、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3、新购进的机械、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锅炉、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5、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6、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应予以制止。

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

落实,以保证实施。

9、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项目材料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检验报告,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修检。

2、保证到场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并将其检验报告以及合格证记录备案

3、负责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5、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的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6、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应予以制止。

7、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物资做好废物回收利用的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8、对易燃危险品的入场做好及时入库保管工作,做好防燃防暴防止泄露防止污染等措施,并经常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9、对水泥等可能造成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

分包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建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及规定,制定本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计划。

2、负责对所属的劳务队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班长做好安全班前讲话。

3、把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岗前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电焊工动火前开动火手续并安排好看火人。

4、每天一次对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对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处理,并做好每天的安全工作记录。

5、负责对项目部组织检查提出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回执在限期内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6、组织好所属的工人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对专控劳动保护、成品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督促施工人员按规定领取劳保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8、负责辖区工人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伤亡事故。

劳务分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为负责人要对本队的员工在务工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2、严格按有关制度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所用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必须经市建委办理注册手续,严禁使用未满18岁的人员和残疾人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严禁招用身份不明人员及负案在逃人员(犯罪嫌疑人)。

3、进场前先要把入场安全有关手续及有关资质办理好,入场后首先联系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入场教育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4、根据总包单位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监督各班组针对当日施工任务和作业环境,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建立建全各项安全检查制度,组织本队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本队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生产环境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总包有关领导。

6必须按有关要求配置自己施工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必须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6、 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须及时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7、 有关领导,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进行全班人员的班前讲话,并做好记录,月底把本月的班前讲话记录交到总包的安全部门,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部门。

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安全入场教育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临电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用电安全运行负责。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对施工现场临时

2.

时用电工程的验收。

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内业资料的管理。参加施工现场临

3. 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检查中遇

严重违章用电或存在危险隐患时有权停止供电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负责对项目部临电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严格审核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部门办理相关的奖、罚款手续。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干部,从根本上提高安全队伍的整体素质

2、教育干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3、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保持安全干部的相对稳定。

5、考核干部时,要考核安全管理知识。

6、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7、落实公司对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干部的处理意见。

8、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安全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申请,经检查批准,签发准用动火手续。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对新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暂住证资格审查,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6、按规定给所辖区域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7、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8、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分配,选定合理位置,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9、参加伤亡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凡属有破坏嫌疑的事故要负责进行调查。

10、负责公司的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并进行业务训练,采取各种形式,经常进行防火、防爆、防盗的宣传工作。

行政卫生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协助安全部门安排好安全工作会议、活动等各项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食堂的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

4、协助安全部门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和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发生违章或事故,及时通知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相应规程,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2、建立定期设备检查制度。每月组织施工机械安全检查。

3、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4、监督各项目部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

5、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大修完毕的机电设备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7、制定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8、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对查出的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10、大型机械设备、塔式起重设备经拆装队伍安装完毕后,经市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使用。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

2、协助安全部门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列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4、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得提出,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2、在主管经理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努力完成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指标。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级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项目经理每周、班组每日一次,督促隐患及时整改。

3、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参加一般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解决落实。

6、参加各种设施设备维修后及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7、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完善安全资料,并做到安全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8、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使用。并督促班组长及时发放。

10、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11、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消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2、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3、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14、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做抽样试验,试验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方可进场使用。不符合国家、市有关规定的,必须退回厂家。材料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脚手架、塔机组装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上的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5、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预算和约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定合同。

2、在分包合同中要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确定安全责任。

3、与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使分包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参与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业绩,并提出处理意见。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作为本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领导制订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制订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

6、健全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有奖罚。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员工,做好特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培训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 各企业主办各种专业学校,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 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劳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外省市施工队伍严格审查施工资质和进京手续,并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北京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3、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

定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望各部门及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实施

附(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表

一、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 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8、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临电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劳务分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分包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劳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6、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7、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8、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9、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行政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人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工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预算合约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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