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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合同专用条款

来源:抵帆知识网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

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里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 1 条款号 1.1.2.2 信息或数据 发 包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监 理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12 3 1.1.2.6 1.1.4.5 4 1.6.3 5 3.1.1 6 5.2.4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提前交工的奖金: 元/天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29 10 11 12 11.5 11.5 11.6 11.6 12

缺陷责任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13 15.2.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 续上表 序号 条款号 信息或数据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16.1.2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14 16.1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15 16 17 18 19 20 17.2.1 17.2.1 17.3.2 开工预付款金额: %签约合同价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份 63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的 %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天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 % 质量保证金限额: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9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竣工资料的份数: 份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或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8721 17.4.1 22 23 24 17.5.1 17.6.1 18.2 25 18.5.1 34

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的工程(例如工期不超过12个月),可以不进行调价。 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 5

指主要材料,一般应为70%~75%,最低不少于60%。 6

国际上一般按月平均支付额的0.3~0.5计算,我国可按0.2~0.3计,以利承包人资金周转。 7

相当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项内容或降低利率。 8

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9

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可在质量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例如发包人可给予承包人2%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具体优惠幅度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26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续上表 序号 27 28 条款号 19.7 20.1 信息或数据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1029 20.4.2 30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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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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