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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技术标书

来源:抵帆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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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勘察方案

1.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招标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地上一层,无地下室,局部有地下水泵房(层高5.0m,位置详见平面图)。 ①配套厂房一面积 28280m2,不包含雨棚面积; ②配套厂房二面积 28280m2,不包含雨棚面积; ③结构型式:钢结构门式刚架; ④配套厂房一柱距:12m,跨距:24m,配套厂房一尺寸:202mx140m; ⑤配套厂房二柱距:12m,跨距:24m,配套厂房一尺寸:202mx140m。 (5)工程勘察内容、范围与要求: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供报告。 2)地质勘察应符合现行所有国家规范的要求。 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事宜由中标单位办理。 4)地勘审查费用不含在报价内。 (6)勘察工期:以现场具备勘察条件之日起,至勘察报告提供招标人之日止,中标单位应该在现场具备勘察条件之日起15天内完成勘察外业,并提交中间报告给招标方。

(7)质量要求:勘察深度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为合格。

1.2 勘察执行技术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9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1997); 《抽水试验规程》(YS5215-2000); 《注水试验规程》(YS 5214-2000); 《旁压试验规程》(YSJ5224—2000);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等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1.3 场地水文气象条件

根据长沙地区区域有关水文气象资料,长沙市宁乡县属中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大陆性季风,四季分明,寒冷期短,炎热期长。全县年日平均气温16.8℃,一月日平均4.5℃,七月日平均28.9℃。年平均274天,年平均1737.6小时,境内雨水充足,年均降水量1358.3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1%。

长沙市宁乡县境内有沩水、、楚江、靳江四条主要河流,其中、靳江为一级支流,楚江、乌江是沩水一级支流,为全国三大土坝水利工程之一。?

,又名“”,古名“玉潭江”,发源于湖南省宁乡县的沩山,自西向东流入湘江 ,全长144公里, 2750平方公里。拟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勘察场地西距沩水约5km。 1.4 区域地质构造 根据《湖南省地质图》及《湖南省构造体系图》,拟建项目勘察场地西侧距沩水约5km,场地附近的断裂为公田-灰汤-新宁断裂带,系一条规模巨大的复式断裂带,总体走向30°,斜贯湖南中部,北东端入鄂消失于崇阳背斜中;南西端入桂与资源断裂相接,直奔两江才消失,全长600km,省内500km。整个断裂带由若干条次级断裂组成,但单条断裂规模不大,呈舒缓波状断续伸展,其主要特征叙述如下: (1)断裂带及其相伴次一级断裂,截切错移中元古界冷家溪群至白垩系和加里东期至燕山早期侵入体。断裂两侧特别是东侧出现一系列低序次派生成分,有早有晚各地不一,早的多出现为断裂呈左型错移;晚的断裂皆呈右型错移。该断裂新生代仍有活动,如在新宁夫夷水一带、灰汤、公田铁山水库等地截切下第三系及第四系更新统等。

(2)断裂走向20°~40°,倾向一般北西,倾角30°~45°,局部陡立或平缓。循断裂带出现一系列不规则的白垩纪盆地,如灰汤盆地、邵阳盆

地、新宁盆地等,大小有13个之多。断裂所切错的地层皆呈现强烈的挤压、揉皱、强硅化破碎、角砾岩、或由角砾岩组成的透镜体、糜棱岩化,常有石英脉充填及矿化现象;切错岩体者,出现花岗片麻岩并显片麻状构造,花岗糜棱岩等。破碎带及影响带宽100~500m,局部更大,如加里东期越城岭岩体西侧与断裂间出现片麻状糜棱岩化花岗岩带、片麻状碎裂花岗岩,宽4.0~12.0km,走向20°~30°。 (3)沿断裂带中小地震活跃较频繁。如1513年宁乡4级地震及其附近的弱震群,1936年娄底5级地震。近几十年来弱震较活跃。 (4)断裂带见多处温泉出露,如宁乡灰汤温泉,水温97.2 ℃。 (5)区域地质资料表明,该断裂为非活动性断裂。 区域地质资料表明,拟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场地未见区域性断裂构造通过,场地是稳定的。 1.5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简况 1.5.1 场地地貌 根据现场踏勘及收集附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拟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场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地西邻拟建海信路,南邻蓝月谷中路,拟建场地交通较为便利,地理位置较优越。场地原始地貌单元属沩水冲积阶地、丘陵,冲沟和山涧洼地交错。

1.5.2 地层岩性

根据场地附近已有勘察资料,拟建场地主要地层分布情况预计如下: 1.5.2.1人工填土(Qml)

(1)杂填土,色杂,主要由砖碴、砼块等建筑垃圾夹少量生活垃圾组成,混粘性土约20-30%,系新近堆填,结构松散,密实度不均匀。

(2)素填土,褐红、褐黄等杂色,主要由粘性土混强风化板岩组成,硬

杂质含量约20-40%,系新近堆填,结构松散,密实度不均。

1.5.2.2植物层(Qpd):褐灰色,主要由粘性土组成,呈可塑状态,含少量植物根系,局部为稻田土,含少量有机质。场地大部分地段分布。

1.5.2.3 第四系冲积(Qal)层:

(1)淤泥质粉质粘土:灰黑、灰褐,含少量有机质,呈软塑状态。切面稍有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及韧性较高。主要分布在稻田和池塘区域范围,层厚0.9~3.4m。 (2)粉质粘土:灰黑、灰褐色,含少量有机质,呈可塑状态。切面稍有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及韧性较高,场地局部分布该层,层厚0.6-3.0m。

1.5.2.4第四系冲洪积层(Qal+pl): (1)粉质粘土:褐黄、灰黄色夹灰白色条纹,具网纹结构,局部含少量卵石,呈稍湿,硬塑状态,切面稍有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场地部分分布,层厚1.0~6.0m。 (2)粉质粘土:褐黄、灰白色,不均匀地含10%~35%的中粗砂、圆砾及卵石,其中卵石粒径一般2~10cm,局部含大块漂石,最大粒径可达80cm,呈硬塑状态,摇振无反应,切面稍有光泽,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场地分布较广泛,层厚0.9~6.6m。 1.5.2.5第四系残积(Qel)层 粉质粘土:褐红、褐灰色,系砾岩风化残积而成,原岩结构依稀可辨,呈硬塑状态,遇水易软化,摇振无反应,切面稍有光滑,干强度及韧性中等,不均匀地有含5%~25%的砾石,砾石粒径2~8cm,最大可达50cm。场地分布广泛,层厚1.40~13.30m。因该层风化不均匀,局部不均匀分布有强风化砾岩透镜体。

1.5.2.6 基岩:拟建场地下伏基岩主要为白垩系(K)砂砾岩。

白垩系(K)砂砾岩:灰白、褐红色,厚层状构造,钙质胶结为主,泥质胶结次之,砂砾石成分为石英质和硅质,砾石粒径1~5cm,最大可达10cm。为场地主要基岩,按其风化程度不同分为全、强、中风化三带,其野外特征如下:

(1)全风化(r4)砂砾岩:褐红、褐灰色,矿物多已风化变质成土,原岩结构基本破坏,风化裂隙极发育,风化呈角砾夹土状,不均匀含块石,粒径一般2~8cm,最大可达40cm,岩芯呈砂状及土柱状。层厚1.70~8.90m。因风化不均匀,该层中不均匀分布强风化砂砾岩透镜体,其分布存在随机性,无规律性。 (2)强风化(r3)砂砾岩:褐红、褐灰色,矿物风化变质显着,粒径一般2~7cm,风化裂隙发育,岩芯破碎呈砂砾状或碎块状,岩块手可折断,冲击钻进困难,回转易钻进,属极软岩,岩体极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Ⅴ类。层厚不详。因风化不均匀,该层中不均匀分布全风化砂砾岩透镜体,其分布存在随机性,无规律性。 (3)中风化(r2)砂砾岩:灰白、褐灰色,厚层状构造,钙质胶结为主,泥质胶结次之,角砾成分硅质和石英质为主,粒径一般2~5cm,最大粒径超过10cm,岩芯呈短柱状、块状。属较软岩,岩体较完整,RQD为85-90,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类。层厚不详。因风化不均匀,该层中不均匀分布强风化砂砾岩透镜体,其分布存在随机性,无规律性。

1.5.3 水文条件 1.5.3.1 地下水赋存条件

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及基岩裂隙水。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人工填土及第四系土层中,分布不均匀,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水量、水位均随季节而变化,未形成连续稳定水面;因第四系冲洪积层(Qal+pl)粉质

粘土中含中粗砂、园砾、卵石及局部漂石较多,局部含水量较大。

此外,场地内基岩裂隙中局部存在基岩裂隙水,主要受上层地下水及大气降水补给,其水位、水量大小和径流、补给受裂隙的发育程度、连通性以及区域构造的影响,未形成连续水位面,水量小且埋藏较深。

1.5.3.2地层透水性

拟建场地内人工填土可按弱透水性~透水性地层考虑,第四系冲洪积层(Qal+pl)粉质粘土层含中粗砂、园砾、卵石及局部漂石较多,属透水层,场地内其它第四系地层均为弱透水性地层;基岩各风化层受风化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及连通性控制,属不透水地层~弱透水地层。 1.5.3.3 水土腐蚀性 (1)场地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场地内地表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强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2)场地内地下水位以上的土质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 1.6 勘察技术要求 1.6.1 总体勘察技术要求 勘察必须执行国家及长沙市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1)本次工程勘察性质为详勘,应提供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设计文件。

(2)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分析和

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同时提出防水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并判断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确定地基承载力,提出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建议,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6)划分场地土的类型和场地类别,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计算液化指数。 (7)提供建筑物的持力层及基础方案,所提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应满足地基计算,包括承载力、变形稳定性计算等要求。 1)柱下独立基础:承载力特征值fak及提供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2)桩基:提供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qpa及各土层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qsa。 (8)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9)对于桩基,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 (10)对回填土部分应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供负摩阻力系数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并考虑回填土对场地的影响。

(11)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和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桩的持力层不平或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12)未尽事宜均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有关规定。

(13)根据建设部门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应经当地合法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提供。

(14)勘察单位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有关规定,在平面图已布置的一般性钻孔中,选取部分位置布置控制性钻孔。

(15)勘察孔的布置可随着勘察工作的进行,结合地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6)图示消防水池位置需提供抗浮锚杆相关计算参数。 1.6.2 详细勘察阶段勘察技术要求 (1)应取得附有座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 (2)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3)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4)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设; (5)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6)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7)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十二章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 的变化及

其对工程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9)对深基坑开挖、挡土墙设计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0)对桩基应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11)其他要求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及《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有关规定;抗震时尚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10)的有关规定。 1.7 工程勘察方案 1.7.1 勘察目的及勘察总则 1.7.1.1勘察目的 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查明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地基、基坑及边坡稳定性,预测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地基基础、地基加固、基坑与边坡支护治理、周边环境保护方案建议,要求详细查明初勘阶段的各相关的内容,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详细勘察阶段的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采空区、岩溶、地裂缝、地面沉降、有害气体)的特征、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2)查明场地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年代、成因、分布范围、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能力,提出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或桩基等地基基础方案的建议,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构)筑物、路基等,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3)分析拟建场地地质构造、可能形成基坑及边坡的稳定性,对可能形成基坑及边坡进行综合分析计算,提出基坑与边坡治理的工程措施建议,提

供基坑与边坡支护、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4)查明对工程有影响的地表水体的分布、水位、水深、水质、防渗措施、淤积物分布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等,分析地表水体对工程可能造成的危害。

(5)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场地的地下水类型、勘察时水位、水质、岩土渗透系数、地下水位变化幅度等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的作用,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建议。 (6)判定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分析评价工程降水、岩土开挖对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周边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8)分析地下水对工程结构的作用,对需采用抗浮措施的地下工程,提出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提供抗拔桩或抗浮锚杆设计所需的各岩土层的侧摩阻力或锚固力等计算参数,必要时对抗浮设计水位进行专题研究。 (9)确定场地类别,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6度的场地,应进行液化判别,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1.7.1.2 勘察总则 (1)勘察前,投标人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技术要求和勘察基础资料编制“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实施大纲”,经项目业主或设计方批复(或同意)后实施。

(2)勘察中,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确保地下管线、管道不因勘察而遭到损坏,避开架空电缆;保持勘探点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护绿化;确保行人、车辆以及勘察者自身、勘察机具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详细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时,必要情况下须增补水文地质专题勘察、地球物理勘探等工作,详细勘察工作完成后工程施工时须进行施工阶

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1.7.2 勘察目标

本项目的有关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环境等目标如下: 1.7.2.1 质量目标

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100%,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相关勘察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创建精品工程,争创国家、省部级优质工程。 1.7.2.2 工期目标 业主下达开工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外业, 并提交中间报告给招标方,10日历天后向业主方提交完整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本投标人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计划技术及长期积累的施工经验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施工进度和工期控制。 1.7.2.3 安全生产目标 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设备财产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率小于营业收入的1‰;投标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四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作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1.7.2.4 环境管理目标 有效控制和分类管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作业现场泥浆定点排放并及时清理。 1.7.2.5 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执行业主要求的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布置和管理施工现场,创建一流文明工地。

1.7.2.6 服务目标

顾客满意率100%,业主是我们的上帝,重合同、守信誉,服从业主管理,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工程监理的监督,尽我所能为业主和设计提供优质

服务。

1.7.2.7 协调目标

认真主动做好内外关系协调工作,争取各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确保工程按工期计划的顺利实施。

1.7.3 勘察方法

拟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地质详细勘察工程工作,是在收集分析区域地质及拟建场地已有勘察成果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工程地质测绘调查、工程地质钻探等,并结合原位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钻孔旁压试验、抽(注)水试验、场地单孔剪切波速测试、室内试验等的综合勘察方法。 1.7.3.1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工程地质测绘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搜集勘察范围内已有的区域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河流水文气象、地震地貌等资料,以及勘察范围内重要及高大建(构)筑物的地基资料,以分析研究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拟采用方格网结合跨越、追索法,调查拟建场地有无地下古河道、古建筑遗址等位置及埋藏情况,调查场地及临近地段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地面沉降等,调查拟建场地范围内建筑物基础与地下管线网对工程施工带来的不良影响。调查拟建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环境条件,调查范围为用地红线外50m范围内,为评价基础设计及施工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1.7.3.2 工程地质钻探 (1)工程地质钻探一般规定

1)根据甲方提供场地的控制点,由项目技术负责组织测绘技术人员按勘察纲要中的“勘探点平面位置图”,放置各勘探点并测定勘探点坐标及高程,

做好记录填写《勘探点测量定位记录》。

2)钻探要根据单孔技术要求进行,一孔一个钻探任务书。

3)应根据任务要求,确保分层准确、取样符合规定,且资料必须完整、可靠。

4)钻探方法的选择及钻探技术的应用,应根据地层、岩性鉴别、深度、取样、原位测试及场地现状确定。 5)钻探操作(含钻具规格、回次进尺、岩心采取率、编录等项)、取样操作必须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9.1、9.2、9.3、9.4条的规定。保证岩芯采取率,并按回次进行野外编录。 6)仔细鉴定岩芯,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3.3条的规定鉴定、描述岩芯特征。注意观察、记录钻孔中的异常气味。 7)准确记录钻探进尺、不同岩性的分层厚度和采样位置。厚度大于0.5m的岩土层应分层描述。 8)如有缩径、塌孔等异常现象,应注明其位置、严重程度。 9)测量每个钻孔的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10)应逐孔、逐箱用数码相机拍摄岩芯彩色照片,每箱岩芯应拍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标记(勘察名称、孔号、箱号、终孔深度等)应清晰。

(2)钻探采用的机械、设备

钻探工作拟采用XY-100(A)型液压钻机,地下水位以上采用干法作业冲积钻进;水位以下泥浆护壁,回转钻进。

(3)钻探作业技术要求

1)钻孔口径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不得小于110mm。应严格控制非连续取芯钻进的回次进尺,使分层精度符合

要求。在土层中采取螺旋钻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宜超过0.5m,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在持力层中或重点研究部位,回次进尺不宜超过1.0m,其它部分回次进尺不宜超过2.0m。

2)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粘性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浆护壁。 3)钻进中应保持孔内水头压力等于或稍大于孔周地下水压。提钻时应通过钻头向孔底通气通水,防止孔底土层由于负压、管涌而受到扰动破坏。

4)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10cm。 5)钻进过程中,应认真仔细分层,岩性描述详实,土层颜色、湿度、密度、塑性稠度状态判别正确,物质成分及含量清楚,注意观察、记录钻孔中的异常气味;砂层描述主要物质成分及颗粒分析、密实状态、含水程度(潮湿程度),地层的夹层等情况。各层深度、厚度、取样深度等记录详细、准确。

6)钻进过程中地下水位变化、各孔初见水位、稳定水位、钻进异常等情况应准确记录,如有缩孔、坍孔等异常现象,应注明其位置、严重程度。当钻孔揭示空洞、孤石时,应详细评价并保留岩芯、拍照记录。 7)钻进过程中,分层采取原状样、扰动样。层厚较大(一般为2m-3m)应适当增加取样数量,进行相应的土工试验,利用其试验成果修正钻探原始记录。对于厚度大于0.5m小于2m的土层,必须重点取样。当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加取样品,并做相应土工试验,取得数据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软土取样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用薄壁取土器取原状样。

8)各钻孔中混合土、粉土、砂土及卵石土,均应按“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孔内标准贯入试验,或动力触探试验,其间距不宜大于2m,其成果宜按规定进行修正。当标准贯入用作判别砂土液化参数计算时其击数可不作杆长修正,同时收集各钻孔砂层涌砂情况资料。并利用标贯试验采取的扰动土样测定土的颗粒组成。

9)为便于地质资料的保存,各钻探孔岩芯进行彩色数码相机拍摄,照片上清晰标注勘察名称、孔号、箱号、终孔深度等。

1.7.3.3 原位测试 (1)标准贯入试验 1)标准贯入试验设备

标准贯入试验主要由标准贯入器、触探杆和穿心锤三部分组成。国内统一使用直径42mm的圆形钻杆,穿心锤重63.5kg,规定自由落距为76cm。

2)试验技术要求 试验用钻杆应连接牢固,其相对弯曲率应少于1/1000;保证锤击能恒定,锤击速率为15-30击/min。 钻探时应保持孔壁稳定,防止孔底涌土;试验前应仔细清除孔底沉碴,或先将标贯器贯入土中15cm不计入击数,然后统计标准贯入器连续贯入土中30cm的锤击数。 3)标准贯入试验提供资料 标准贯入试验应提供试验实测击数、试验孔号、试验深度、试验岩土层等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 4)标准贯入试验成果应用 评定砂土的密实度、确定砂土的内摩擦角、评估粘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评定地基土的变形模量和压缩模量、估算单桩极限承载力、地基土的液化判别及液化等级。

5)试验要求

a. 拟在控制孔内第四系土层及强风化地层中进行,从距地面1.0m或2.0m埋深处开始,每隔2.0m进行一次标准贯入试验。

b.需进行砂土液化判别的钻孔,试验点间距宜为1.0-1.5m,每孔不少于

3个,每判别层试验点数不宜少于6个。

(2)圆锥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1)基本原理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是利用锤击动能,将一定规格的探头打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的阻抗大小判别土层的变化,对土层进行力学分层,并确定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基土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动力触探既是一种半勘察方法又是一种原位测试手段。在地层分布规律比较清楚的地区,尤其是上软下硬的二元结构地层,可很快确定桩端持力层。其优点是设备简单,操作简易,工效高,适应性广。 2)试验技术要求 采用固定的自动落锤方式,保证触探杆连接后的最大偏移度≤2%,锤击速率一般为10-20击/min;试验过程中应防止探杆歪斜和侧向晃动;每贯入1m应将探杆转动一圈半,使探杆垂直贯入并减少土对探杆的侧阻力;当探杆贯入深度超过10m时,每贯入0.2m即应转动探杆;试验时应记录一阵击贯入量(△s)和相应的锤击数(n),一般以5击为一阵击,软土中可少于5击。对密实的碎石土可直接用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得出N63.5或N120;试验可在钻孔中分段进行,每一试验段宜连续进行,否则应记录间歇时间。 资料整理时进行杆长修正,并考虑杆侧土的摩擦和地下水对击数的影响。 3)试验成果应用

确定砂土和碎石土的密实度、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确定地基土的变形模量、确定单桩承载力。

4)试验要求

拟在控制孔内强风化地层及人工填土中进行,试验孔的单段长度为1.0~2.0m连续进行。

(3)水文地质试验

根据长沙地区的地质条件特征,水文地质试验主要以抽水试验、注水试验为主,要求根据已完成勘探孔所揭示的情况,判断适宜地段进行水文地质试验,选择有针对性、有代表性地段布置水文地质孔,以便更为可靠地揭示勘察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

本次勘察拟在试验孔内的砂、卵石地层中进行单孔抽(注)水试验。 1)施工方法及工艺 施工工艺流程:测放井位→钻机就位→钻孔→清孔→井管安装→填砾与止水→洗井→置泵试抽水与观测。 ① 测放井位:严格按照井位设计平面图测放。 ② 钻机就位:安装平稳牢固,做到勾头、磨盘、孔位三对中,其围挡设施满足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需要。 ③ 钻孔:主孔,上部土层采用冲击钻进,套管护壁,孔径为146mm,下部岩层采用反循环回转钻进,泥浆护壁,孔径为108mm,孔深满足设计要求;观测孔,上部土层采用冲击钻进,套管护壁,孔径为146mm,孔深至岩层面;钻孔垂直度控制在1%以内。钻进至设计孔深方可终孔。 ④ 清孔:终孔后应及时清孔,确保井管可以下到预定位置。 ⑤ 井管安装;成井直径均为108mmPVC管,含水层全段过滤器打孔后,外缠铁纱网。主孔下部岩层采用裸孔作为沉淀管使用。

⑥ 填砾与止水:井管外过滤层均采用粗砂回填。,上部用粘土球回填,要求隔断上部上层滞水与孔隙潜水的水力联系。

⑦ 洗井:冲洗出井管内的泥浆,疏通与含水层的水力联系。 ⑧ 置泵试抽水与观测:水泵配置应结合井管内径按照降深要求确定,吸水头部位置应满足最大降深的要求,抽水开始阶段的浑水应沉淀后排放,试

抽水与的同时应进行流量与水位的观测,为正式抽水试验的降深与流量的设计与控制积累资料。

当出水清澈以后,方可进行正式的抽水试验。 2)抽水试验技术要求

a.抽水试验应提供时间-流量-降深关系等曲线,提供各含水层渗透系数(K)和钻孔涌水量值(q),计算基坑涌水量(要求说明计算的依据、取值条件及简要的计算过程)。水文地质试验结果应能反映勘察范围的水文地质特征。

b.抽水试验孔过滤管直径要求:松散层不小于127㎜,基岩不小于110㎜。抽水试验孔终孔直径要求:较过滤管直径大1-2级,填料时大150-200 mm。过滤管长度要求:含水层厚度≥30m,长度取20-30m;含水层厚度<30m,长度与厚度一致。基岩中,当孔壁稳定或溶洞充填物较少时,可不设置过滤器,钻孔直径不小于91㎜。 c.洗井要求:通过两次简易抽水试验对比验证,同降深的单孔出水量增大不超过5%,或洗孔结束前的含砂量不大于1/20000(体积比)。 d.分层抽水时要确保止水效果,管外水位在两小时内变化小于0.1m。 e.最大降深要求:当潜水时宜接近含水层厚度(完整孔)或过滤器长度(非完整孔)的1/2深度处;承压含水层最大降深不宜低于含水层顶板。基岩抽水试验降深应从大到小,松散层抽水试验降深应从小到大。当勘探孔的出水量较小或试验时出水量已达到极限时,水位降深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2次。

f.当抽水试验孔深度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量测静止水位。观测下一层水位时,应下置套管封闭上一含水层的地下水。如水头高出地表,则应接管观测承压水的水头高度。

g.水位稳定标准波动值不超过5cm。稳定延续时间要求:卵石、圆砾、

砾砂、粗砂宜达到8h,中砂、细砂、粉砂:宜达到16h,基岩宜达到24h。

h.出水量的测量要求:当采用堰箱或孔板流量计时,水位测量应读到毫米;当采用容积法时,量桶充满水的时间不宜少于15s;当采用水表时,读数精确到0.001m3。

i.抽水试验每次停泵后恢复水位,宜按第1、2、3、4、5、6、8、10、15、20、25、30、40、50、60、80、100、120min进行观测,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 j.抽水试验过程中应及时绘制Q-S草图,检查试验是否成功。如不成功须检查原因,重新试验。 k.抽水试验临近结束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分层抽水时应分别取样。 3)注水试验技术要求 a.注水试验宜采用钻孔常水头注水法。 b.注水前应测定孔内的静止水位。 c.用流量箱连续向孔内注入清水,使管内水位升高到设计的高度后,应控制注水量,使水头、水量保持稳定。 d.注水开始后,第1、2、3、4、5、10、20、25、30min同时观测一次水位、水量,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至稳定后再延续2~4h即可结束。

e.注水试验结束后应立即观测钻孔中的水位下降,其时间间隔与注水试验相同,直至水位下降到静止水位为止;当水位下降缓慢到距静止水位5~10cm时,可停止观测。

f.注水试验应进行3次水位升高,每次升高水位宜采用2、4、6m或更大,艰巨不宜小于1m。

g.注水量允许偏差为(QmaxQmin)/Qcp10%;水头允许波动幅度±1cm。 h.当采用钻孔降水头注水实验时,应按现行《注水试验规程》(YS5214)的有关规定执行。

(4)钻孔旁压试验 1)试验原理

旁压试验是在钻孔中进行的一种原位载荷试验。其试验原理是:将旁压器置入预先钻好的钻孔中并通入高压氮气使其膨胀,对周围土层产生一横向压力,使土层发生形变。土层形变量等于旁压器体积增量。在地面压力体积控制器上,逐渐增大氮气气压并观测旁压器体积变化,从而得到土层随压力变化的变形曲线,根据这一曲线便可求取土层旁压模量等多种力学参数。

2)试验仪器 为法国生产的“梅纳G-Am”型旁压仪,旁压器型号NX,外径70mm。该仪器读数准确,试验压力高,是目前国内外性能较为优越的旁压仪。 3)试验方法及工艺 试验前,先用口径大于75mm的钻具钻至所需试验位置以上1m左右,再用75mm的专用钻具钻入试验地层,然后置入旁压器进行试验。 试验压力增量:根据试验情况及考虑土层极限压力,一般为25~200kPa左右,每级压力观测时间1分钟。测取30秒和60秒两个读数。当试验曲线进入明显塑性区域时,终止试验。

4)试验技术要求

a.旁压器的率定:率定工作的实质是在明确的边界条件下的试验,是保证得到正确的压力-体积变化曲线的必不可少的工序,包括:弹性膜约束力的率定、仪器综合变形率定、旁压器精度率定。

b.成孔:预钻式旁压试验成孔质量对保证试验精度和成果获取极为重试

验成败的关键。除了保证钻孔垂直、横截面呈完整的圆形外还要保证钻孔孔径大小(DH)必须与旁压器外径(PM)相匹配,一般要求1.03Pi-弹性膜相应于各级总压力(Pm+Pw)下扩张体积时的约束力(kPa)。 b.体积校正:

式中,V-校正后的体积变形量(cm3);Vm--与压力(Pm+Pw)对应的实测体积变形量(cm3);α-仪器综合变形校正系数(cm3/kPa)。

c.绘制P-V曲线及ΔV60-30-P或ΔV120-30-P曲线。

d.由P-V曲线确定各特定压力P0、Pf、PL: 6)旁压试验的成果应用

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确定单桩的容许承载力、确定地基土的变形参数、浅基础的沉降计算、确定地基土的水平向基床系数、估算软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及模拟载荷试验曲线。

7)试验要求 详细勘察阶段拟在拟建场地选取10-12个技术孔中进行,主要在粘性土及强、中风化岩层等持力层地层中完成。 1.7.3.4 单孔剪切波速测试 (1)基本原理 利用弹性波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与介质的动弹性模量、动泊松比及密度等的理论关系,通过测定弹性波在岩土体中的传播速度,间接地测定岩土体在小应变条件下(10-6-10-7)动弹模量。在地基土振动问题中弹性波有体波和面波,体波分为压缩波(P波)和剪切波(S波),面波分为瑞利波(R波)和勒夫波(Q波)。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常通过波速测试来测定各类岩土体的压缩波、剪切波和瑞利波的波速,波速测试的方法拟采用单孔法(检层法)。 (2)测试设备 波速试验仪器设备由激振器、检波器和放大记录系统三部分组成。 ① 激振器:一般为机械激振源。单孔法常采用在地面敲击木板或钢板的方法激发剪切波,板的尺寸一般为250×30×60cm3,上压重物(>500kg)。用大铁锤敲击板的侧面。跨孔法可以采用标准贯入器激发剪切波,以“井下波锤”作为激振器更理想。

② 检波器:单孔测试时,要求既能观察到波的竖直分量记录,又能观察到波的两个水平分量记录,故一般采用三分量检波器检测弹性波的到达。这

种三分量检波器是由三个单个检波器按按相互垂直的方向固定并密封在一个无磁性的圆形筒内。在钻孔内一定要将竖向检波器平行于钻也轴线,它可以接收纵波,另两个水平检波器接受横波。

③ 放大记录系统:主要采用多道地震仪,特别是信号增强型多道地震仪。 (3)提供成果资料

波速测试应在取样的控制性勘探孔中进行,测试项目(指标)如下:岩体、土层的横波波速、纵波波速。岩土波速测试应绘制Vp-H曲线,结合勘探点资料,分层统计波速平均值,计算波速比;提出分层波速与波速比值;计算岩体完整性指数。 波速测试孔中应采取岩样,进行室内岩块波速测试。 1.7.3.5室内岩土水试验 (1)岩石试验 比重、天然重力密度、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其中,每组岩石样品均做单轴天然极限抗压强度试验。 (2) 土工试验 1)土的常规试验 a.粘性土物理性质试验:比重、天然含水量、重力密度、最大和最小密度、天然孔隙比、各级压力下的孔隙比、饱和度,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有机质含量、颗粒级配(组成)、渗透系数。

b.粘性土力学性质试验:直接快剪(c、φ值)、固结快剪(c、φ值)、压缩指数、回弹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无侧限抗压强度及土的灵敏度、基床系数、静止侧压力系数、固结系数、水平固结系数、自由膨胀率等。

2)砂类土(含粉土)试验包括:比重、天然含水量、天然孔隙比、饱和度、相对密度、不均匀系数、颗粒分析,粉土颗粒分析并提供黏粒含量,砂

土还应测出石英含量。

3)对第四系老黏性土,取原状样进行胀缩性试验、崩解试验,判定土质的膨胀性及其分级。

4)需要进行基坑开挖的工点,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包括不固结不排水剪(c、φ值),固结不排水剪(c、φ值)。

5)固结试验最大加压值应大于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高压固结试验,施加最大压力应满足绘制完整的e-lgρ曲线的要求。 (3)水质分析试验 取地下水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性;采取地下水位以上土层进行易溶盐分析试验,评价土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性。 1.7.4 详细地质勘察布孔方案 (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要求,本工程项目场地复杂程度及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中等,工程重要性等级亦为中等,故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2)勘探点布置 1)勘探点布置 根据招标方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招标文件”、“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施工招标补疑书(一)”及附图“03-布勘图-160810”要求,本次勘察招标时,已由青岛海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暂按项目拟建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了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工程详勘共计布置钻

孔148个,其中配套厂房一项目、配套厂房二各布置钻孔74个。

2)控制性钻孔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有关规范要求,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时控制性钻孔(同时为技术性钻孔)宜按钻孔总数的1/3考虑。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有关规范要求,拟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地质详细勘察的控制性(技术性)钻孔暂按50个钻孔(其中配套厂房一项目、配套厂房一项目各25个)考虑,则一般性钻孔为98个(配套厂房一项目、配套厂房一项目各49个)。

(3)勘探深度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招标文件及招标补疑书中要求,本次投标拟建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详细勘察钻孔总进尺暂按1550m考虑,则钻孔深度暂按控制性钻孔12.2m,一般性钻孔9.6m考虑。基坑部分钻孔深度应满足大于2倍基坑深度要求。

(4)勘探点的调整优化 具体勘探点位置、数量与控制性钻孔数量等须与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进一步沟通协调,并按拟建建构筑物轮廓线及其建构筑物具体特点、以及将形成基坑位置深度特点等进行详细布置调整优化,且勘察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钻孔位置、间距,增强勘察的针对性。

1.7.5 预估勘察工作量

根据“海信长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招标文件”及附图要求,结合现行国家规程规范制定详细勘察方案,勘察前加强与业主、设计的沟通协调,认真布置调整勘察工作量,做到既满足规范要求及

设计要求,又节约勘察投资,精心组织、精心勘察,确保正式勘察报告书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

根据拟建场地附近的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本次勘察工作重点,本工程勘察工作量预估见下表:

勘察工作勘 察 方 法 单位 量 控制性钻孔 工程地质钻探 一般性钻孔 工程地质测绘 1:1000-1:2000 次/孔 m 试验 抽(注)水试验 钻孔旁压试验 钻孔波速测试 取土样及土工试验 取岩样及岩石试验 取水样及水质分析 测量放点 1.7.6 勘察成果报告内容 1.7.6.1 工程勘察报告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及长沙市最新的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

孔 点/孔 点/孔 件 组 件 组日 4 km2 m/孔 940/98 0.12 1550m/148孔 610/50 合计备 注 标准贯入试验 圆锥重型动力触探150/50 50 100/10 30/3 100 12 3 3

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拟建工程概况。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0)若采用桩基,提供可选的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 (11)当有软弱下卧层时,对软弱下卧层进行评估; (12)分析成桩可能性,成桩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13)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14)其它根据该工程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1.7.6.2 勘察报告附件 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2)工程地质柱状图; (3)工程地质剖面图; (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以及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需要的其它图表。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勘察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2.1 勘察重点及其处理措施 根据拟建建筑物的工程特性,结合拟建场地预测工程地质条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等规程规范,结合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本次详细勘察的重点及其处理措施是: (1)详细查明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 勘察时本投标人通过规程地质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钻孔旁压测试及室内岩土水试验等综合勘探方法,查明地层结构、岩土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承载力和变形特性;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并提出整治建议,查明场地埋藏的河道、沟浜、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重点详细查明各岩土层在勘察场地的分布,重点查明场地岩土结构、地质构造具体发育特征,重点查明区段内不良地质和特殊地质的分布,提出对不良地质的治理措施,为设计和整治提供较准确的基础资料。

(2)详细查明场地水文地质条件

本工程属湘江冲积阶地地貌,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勘察时本投标人将重点收集场地周边建设工程水文地质试验成果、地下水位观测数据,调查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通过工程地质钻探、抽(注)水试验等勘探方法,重点查明勘察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浅层地下水和基岩地下水的分布和水量大小,渗透方向和趋势,预测对工程施工的影响程度,确定各含水层间补给关系,并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3)提供合理的岩土参数和工程措施建议 根据现场踏勘,由于场地内分布的填土呈松散状态,易诱发地基变形和不均匀沉降,岩土工程勘察应进行详细勘察和评价,查明人工填土的分布范围和力学性质,为地基处理设计提供依据,并根据勘察资料,提出适合于本场地地基处理的加固设计方案,做到既技术可行、安全可靠、又经济节省、操作方便,既减少工程造价,确保拟建建筑物建成后能正常使用。 不同层高和荷载的建筑物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也不同,如对于桩基础,重点研究的岩土参数有地下水位、各岩土密度、渗透系数、抗剪强度指标、桩端(侧)阻力特征值等;对于天然地基,重要研究的岩土参数有各岩土密度、地基承载力指标、地基变形指标、抗剪强度等。岩土工程勘察期间,投标人将加强与设计、业主之间的沟通,在提供岩土参数和建议时,将做到有的放矢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设计的要求,这样做既抓住了岩土测试的重点,又避免不必要的工作,节省勘察投入。

(4)重点查明项目拟建建构筑物持力地层的承载力特性

加强可能作为持力层的地层的取样及原位测试工作;加强地基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掘持力地层承载力特征值潜力。

2.2 勘察难点及其处理措施 (1)难点之一为勘察工期的控制

为在有效工期(在现场具备勘察条件之日起15天内完成勘察外业,并提交中间报告给招标方)内顺利完成本次勘察,投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有机调配已有的勘察队伍,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在项目总体进度要求下,各专业密切合作,积极配合,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项目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做好协调工作,避免专业之间的进度冲突,以勘察的顺利进行来保证勘察进度。 (2)难点之二为如何确保岩芯采取率,以便技术人员合理分层并采取试样工作,拟采用的处理措施为: 控制的具体措施为: ① 为保证护壁完好,采取内径146mm套管作业,并备有127mm、108mm套管分级护壁; ② 采用针对性钻头采用较低转速进行钻探,当单管钻进时取芯率尚不能满足要求时改用双管单动φ101或双管双动φ101取芯,确保取样及试验质量和数量。 ③ 钻探过程中,一般每回次不超过1.5m,岩芯采取率不小于75%;若岩芯采取率小于75%时,减小回次进尺,每回次不超过1.0m或采取干钻施工方法。

(3)难点之三为如何在有限的勘察期间内进行科学有效的地下水位观测,提出科学合理的施工期间抗浮设防水位。

搜集场地周边历年各工程地下水位数据,搜集场地周边已有建筑物各勘察阶段水位观测数据及抗浮设防水位。结合本场地勘察期间进行的水位观测数据,提出较为科学合理的施工期间抗浮设防水位。

2.3 本次勘察需注意的其它问题

2.3.1 拟建场地勘察施工和土建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及洪水季节,若采用桩基,当开挖至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时,建议加强施工验槽或验桩工作,并及时封闭和浇灌混凝土垫层,以免持力层受扰动或长时间暴露、浸水而降低强度,影响工程质量。

2.3.2 桩基设计时尽量绕避岩体破碎的破碎带,无法绕避时应穿过破碎带;由于破碎带地下水活动复杂,对以后的地下结构施工威胁较大,勘察阶段要予以查明破碎带的范围、产状、构造破碎情况及富水性。 2.3.3 要避免本次岩土工程勘察引发环境问题。工程勘察可能引发两类环境问题:一是勘察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如施工影响交通,泥浆、噪声污染环境,钻探破坏地下管线等;二是勘察施工引起环境改变妨碍后期建筑施工。这两类环境问题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应加以避免。勘察方案设计过程中,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勘察孔要绕避对管线造成不利影响的地段。勘察施工过程中,应完善、严格工作流程,对管线进行探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钻进。钻孔终孔后,做好回填、封孔等工作,以绝后患。 2.3.4 本次勘察要重视土工试验项目,土工试验项目可更紧密围绕基础选型、边坡或基坑方案选择进行精简。初勘阶段是为了提供方案、基础选型的需要,土工试验项目及岩土参数内容宜全面,但详勘及施工阶段,基础选型、边坡或基坑方案,详勘阶段土工试验项目及岩土参数有针对性的进行精简、优化。在这种现状下,详勘阶段如果“全面”地进行岩土测试,并“全面”地提供岩土参数,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浪费。

2.3.5 本次勘察要重视既有勘察成果、经验的总结和利用。可以参照和利用周边地区的勘察资料,在完善本区域地质资料方面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1 施工进度计划 3.1.1 勘察施工进度计划

接到业主正式开工通知之后,本投标人将在最短时间内,组建勘察项目部,并组织项目部成员和施工设备进场,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预计工作量,统筹安排工程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工作,各道工序穿插进行。 本投标人计划本工程勘察外业工期为15日历天,即在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外业工作,并提交岩土工程勘察中间报告资料予招标方,10日历天后向招标方提交正式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详细勘察进度计划见下表: 工作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工序 人员设备进场及测量放点 勘察资料整理、审核及审定

岩土水室内实验 工程地质测绘、地 质钻探 原位测试及其他野外试验

中间资料加工发出 3.1.2 工期进度计划说明

(1)本项目勘察工期进度计划为拟建场地三通一平基本条件满足进场勘察施工要求下的进度计划。

(2)项目实际勘察时,可根据现场实际地质条件和实时进度状况对勘察施工进度进行动态调整,以充分保证勘察施工的总体工期计划为15日历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将满足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3.2 保证勘察工期的技术措施 3.2.1接受任务,明确勘察技术要求,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办理各种施工相关手续,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有关设备检修。 3.2.2技术负责下达事前指导书。 3.2.3工程技术审核根据业主、设计单位的要求编制勘察纲要、野外钻探与测试任务书并取得其认可,并进行技术交底。 3.2.4按勘察纲要和野外钻探与测试任务书要求,施放测钻孔点并量测孔口标高,孔位误差≤±5cm。各钻孔的测量结果有关方的同意认可后进行钻探工作。 3.2.5钻探施工负责人根据勘察纲要和野外钻探任务书要求进入现场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3.2.6原位测试技术负责人按勘察纲要和测试任务书要求进入现场进行野外原位测试及试验工作。

3.2.7工程勘察野外工作由技术组人员及业主单位的相关人员现场验收

合格后方进入下一道工序,直至全部验收合格,并经业主单位同意,设备方可退场。同时将土、水样及时分批送交实验室,由工程负责人按勘察纲要填写试验项目单,交实验室进行土、水试验。

3.2.8技术组对野外资料及时进行整理、试验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领技术审核、现场技术负责人深入现场,解决现场技术难题。 3.2.9技术组在室内绘制图表,编写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带领技术审核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技术难题的计算分析。 3.2.10工程技术审核人对技术组提交的各项成果图表及文字进行审核,并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最后交项目经理批准、加工、发送至建设单位。

3.2.11对所有原始资料归档。 3.2.12调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满意程度,做好后期服务。 本次勘察技术措施流程见下图: 明确接受任务要求 现场踏勘、办理相关手3.3 保证勘察工期的组织措施续 下达事前指导书 3.3.1 配备完整的机械设备 编制勘察纲要 本投标人具有完备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室内(土、水、岩)实验、发测量定点 原位测试以及办公等设备仪器,勘察时对完成本项目所需仪器、设备进行周情现况异下达野外钻探、测试不密的规划安排。常 任务书 符技钻探、测试 3.3.2 严格管理,施工有序 术要求 设备落实到位。(1)作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做好施工进度策划。将人员、 施工现场质量验收 室内土工试验 (2)工作基本程序:测量定点(含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取样→试验。 分不进析合图表错漏 资料整理及报告(3)勘察施工过程中,将各施工班组尽量平行作业,交叉施工。在钻探改格编写 CAD制图辅助制图、打字、校施工顺序上,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与施工钻探负责人对钻探的顺序进行计划,对 审核、审定 总工办评审 有关设备检修

先钻探要进行抽水试验的钻孔,保证抽水试验等原位测试与工程钻探施工能同步进行。并及时通知旁站员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鉴证。

(4)对于土、水、岩样在钻探过程中及时分批进行室内试验,确保工程进度。

(5)当天完成的外业钻探、原位测试,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对当天完成的所有钻探资料及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资料的整理在野外钻探过程中交叉进行,确保工程进度。 (6)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审核人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及时解决野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3.3.3 建立信息化施工体系 (1)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组定期召开碰头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对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分析统计,并将实际进度场地计划进度进行对比,相应调整施工人员及设备等; (2)现场技术负责人将每天完成的工程钻探、原位测试所完成的情况编制成施工形象进度表。根据施工形象进度表,合理安排外业工作,确保施工按计划进度进行。 3.3.4 加强人、财、物保障措施 加强后勤保障,若工程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或业主要求的进度),适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力争该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

(1)投入本工程的人力资源保障:为保证勘察工作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将配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现场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现场技术管理工作,配备熟练的技术工人进行工程钻探工作,以保证施工按计划进行。同时为满足本工程需要,我方还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随时可以调入支持本项目,为按期完成本工程勘察任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投入本工程的财力资源保障:本投标人若能荣幸中标承担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将调动我方一切可调动的财力资源,确保本勘察工程顺利进行。

(3)根据本勘察工程的任务,本投标人将调动足够的能满足本工程勘察所需的工程钻机、测试仪器设备、办公用品设备仪器、工程制图软件和其他本工程勘察所需的物力资源。在施工现场,配足钻探施工机械与测试设备的零配件,配备熟练的设备维修工一名,及时维修钻探设备。随时掌握钻探施工与测试进度,并及时与计划进行对比。当确有需要时,及时增加钻机及其他测试仪器设备,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3.5 优化施工环境,加强劳动保护措施 在施工现场附近最大限度的解决好施工人员的居住、生活条件,以保证施工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干劲和工作精力。同时,配备部分常规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3.6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 按照GB/T19001-2008/ISO9001:2008、GB/T24001-2004/ISO 14001:2004、GB/T 28001-2011/OHSAS18001:2007标准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制定了《管理手册》。除按照《管理手册》相关文件执行外,本标段的项目经理部人员各自还应承担以下相应职责: (1)项目(负责人)经理:负责对外与业主及其他外部关系的协调,保证整个项目的勘察工作按业主要求和设计意图进行;对内部全面负责整个勘察项目的生产、技工程术、安全、工期等事务;负责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协调与调配,以及勘察成果的整理直至发送,保证勘察工作顺利进行。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质量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根据质量目标和计划监督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审定勘察纲要、野外作业组的技术资料及勘察报告。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有关技术变更修改等事宜,并组织计划实施。

(3)工程技术审核:在项目总工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质量进行管理与监督,在施工现场与工程技术负责人一道解决工程中遇见的质量难题,审核勘察纲要、各种原位测试的数据、图纸、勘察报告等内容。

(4)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按有关规程规范和业主要求,指导、检查、监督野外业钻探与原位测试按勘察技要求进行施工。编制勘察纲要。并协调组织室内资料的分析、整理、和报告书的编写工作。确保野外施工质量。

(5)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负责人:分别与工程技术负责人协调配合进行现场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对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进行检查与监督。 (6)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劳动保护、生活健康及文明施工工作。 (7)钻探施工负责人:具体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和施工所在地的政府及居民的联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负责整个项目工作中各作业组人员与设备的落实与财物的供应。 (8)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本项目的完成。 勘察项目部组织框架见图:

勘察项目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量控制小组 (副总、审核) 现场技术负责人 院总工 技术顾问 测程量组工钻原室程岩探试位验内组土组组测组试工 后勤组3.4 各施工阶段工期保证措施 3.4.1 开工前保证措施 自接到建设方签发的开工指令之日起,即着手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各相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包括勘察纲要的进一步完善,钻孔点位实放前的准备,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熟悉,与作业区相关单位的沟通,与主管部门的联络,以及根据《勘察纲要》,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会等等。

(1)在接到开工指令之次日起两日内完成《勘察纲要》的进一步完善,并报送相关单位。并完成钻探、试验设备及材料的准备工作。 (2)在接到开工指令之次日起二日内全部钻探、原位测试设备及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并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在《勘察纲要》批准当日即进行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本次勘察的目的、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

(4)在《勘察纲要》批准之次日,即开始钻探施工。 3.4.2 勘察过程保证措施

(1)强化现场管理,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统一指挥调度,把各施其职与通力合作紧密联系起来,密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配合和协作,最大限度地取得有关单位的支持,确保分段工期和总工期按时完成。

(2)根据甲方要求的进场勘探时间,并按照计划进场人员及设备名单,详细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表,各班组、试验、技术、资料加工等部门严格按计划的时间运转。 (3)全体勘察人员吃住在现场,技术人员一边进行野外工作,一边在现场整理部分内业资料。 (4)三级审核人员及时去现场了解、解决技术问题。 (5)试验样品按计划送交实验室。 (6)组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监督质量、进度及安全措施的实施及执行情况,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表的时间完成。 (7)尽量安排可以连续作业的工序,进行二班作业,搞好施工现场的防雨设施,做到“战晴天、抢雨天,毛毛细雨当好天”。 (8)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完好率,并配备适当的备用机械设备。 (9)保证工程中足够资金周转,及时做好零配件和工程材料的采购和储备工作。

四、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1 保证勘察工作质量的技术措施 4.1.1 工程地质测绘

工程地质测绘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搜集勘察范围内已有的区域性地质构

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河流水文气象、地震地貌等资料,以及勘察范围内重要及高大建(构)筑物的地基资料,以分析研究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拟采用方格网结合跨越、追索法,调查拟建场地有无地下古河道、古建筑遗址等位置及埋藏情况,调查场地及临近地段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地面沉降等,调查拟建场地范围内建筑物基础与地下管线网对工程施工带来的不良影响。调查拟建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环境条件,调查范围为用地红线外50m范围内,为评价基础设计及施工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现场踏勘情况,落实实际地形地物与图纸的差别,并根据其测绘、钻探结果,划分不同地质单元体,不良地质作用,确保成图精度,提交成果为综合工程地质图。 4.1.2 工程地质钻探及取样 (1)钻孔测放 1)投标人将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和钻孔坐标,在收到技术要求后,立即先对钻孔进行实地测放。 2)使用全站仪施放全部钻孔点;如受障碍物或管线的影响需移动孔位,及时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在经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后,挪动孔位。 3)钻探完毕后再利用仪器重新测量各勘探孔的X坐标、Y坐标和孔口高程进行校核,保证放孔精度。

(2)钻探操作

1)在勘察过程中,将在钻探操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勘察技术要求确定的钻孔性质、孔深、取样范围和岩土试验等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钻探工作质量。

2)钻探过程中,采取措施,保证各岩土层的采取率。即:完整岩层岩芯

采取率不宜小于90%。破碎岩层的岩芯采取率不宜小于75%,土层采取率不低于90%。

3)钻探过程中,对每回次的进尺进行控制。在岩层中钻进时,每回次进尺不超过2m;在粘性土和粉土中钻进时,一般每回次不超过1.5m;在软土和松散地层中钻进时,每回次不超过1m。

4)对覆盖层和全、强风化层采用跟管钻进或泥浆护壁。断层破碎带采用双管单动取芯钻探。从岩芯管内获取岩芯时,钻具不得提吊过高,以防岩芯掉出后层次混乱或摔断岩芯。 5)下钻时,先掏尽岩芯管内的残存岩芯以及下钻时孔壁刮带至孔底的岩(土),以免造成下回次岩芯误记。孔内脱落或残留的岩芯数量,应确定查清,必须推算出岩芯的实际层位和长度,正确计算岩芯采取率、RQD。 6)对于不易取到岩芯的地层,将保留岩粉或破碎样品。 7)软土、饱和粘性土中如有缩孔、塌孔,应注明其位置及严重程度,并采取泥浆护壁或跟管钻进等加固孔壁措施。 8)详细记录钻进中的情况,如漏水、掉块、塌孔、埋钻、卡钻、缩孔等。准确记录水、土、砂、石样的取样深度,负责试样包装。经常观察循环水颜色、成分等,若有变化,及时量测深度位置。 9)准确量测和记录钻进尺寸及不同岩性分层深度,认真填写钻探记录的各项内容。

10)钻探完成后,须经技术人员进行孔深和采取率等技术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终孔。

(3)地质编录和岩芯拍照留存

1)在钻探作过程和完成后,编录人员立即进行地质编录,准确记录钻探进尺、不同岩性的分层厚度和采样位置。厚度大于0.5m的工程地质操层应分

层描述。

2)现场各类地层描述的主要内容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要求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粘性土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结构及层理特征。 粉土描述颜色,颗粒级配,包含物,湿度,层理特征。

砂土描述颜色,颗粒级配,颗粒形状和矿物组成;粘性土含量,湿度,密实度,层理特征。 碎石土描述颗粒级配,粗颗粒形状、母岩成份、分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湿度、充填程度,密实度,层理特征。 岩石描述颜色、结构构造,胶结物、风化程度、坚硬程度、岩芯状态等。 3)在勘察过程中用数码相机对工程有重要意义的工程地质现象、场地地形地貌、逐孔钻探岩芯等进行彩色数码相机拍摄,照片上的标记(勘察名称、孔号、箱号、每箱深度范围、分层深度、终孔深度等)保持清晰,以便于地质资料的保存、编辑传输、分析研究、综合整理和后期工作的需要。 4)钻孔根据单孔技术要求进行,一孔一个钻探任务书。施钻时准确定位,确定勘探孔坐标位置和标高。 5)按业主要求保留岩芯。 (4)取样操作 1)在取样操作中,将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等有关规定。在厚度大于2m的各土层(含全风化层)或者厚度小于2m分布较广的特殊土层中取不扰动样。各岩土层均进行取样。

2)对于地下水的取样,则全部从抽水试验孔中分层抽取。采取地表水样,深度在水面0.5m以下取得。以使水样准确反映各岩、土地表水的水质情况。

3)要求取样工具以及取样操作、样品运输、试验过程等各个环节严格执

行国家标准。为保证取样和样品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有关具体说明如下:

取土器的选择:软土样采用薄壁取土器;可-硬塑土层采用敞口式取土器;砂土尽量采用专用采砂器采取原状砂样,岩样在岩芯中截取。

除应满足控制孔取样数量要求外,砂、土取样中将采取措施,保证不同地质单元的各类地层,土试验样品和岩石试验数量满足技术要求及数据统计要求。全风化层按一般粘性土取原状样。 当在每个控制孔中取样数量少于有关规范的规定外,为保证取样数量,如岩、土样品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控制孔中取得,可在邻近一般孔中补充取样。 全风化和强风化岩取样为钻探中的取样难点。投标人将根据岩石性质和结构类型,采用切实可行的办法,如双管单动干钻取芯等措施,保证全、强风化样品不少于以上规定要求。 按照要求采取样品,进行各种试验。对原状土样尽可能减少扰动,土样应蜡封,岩样应密封,砂样应尽量在标贯点采取。送样须及时。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不得小于108mm。原状土样必须蜡封。 在钻探过程中,采用贯入式的自由活塞薄壁取土器或敞口薄壁取土器,采取Ⅰ级原状土试样,应采用快速,连续的静压方式贯入取土器,贯入速度不小于0.1m/s。采取Ⅱ级原状土试样可使用间断静压方式或重锤少击方式。

(5)样品的封装﹑贮存及运输

1)土样:应密闭封装,用配合适当的盒盖将两端盖严后,将所有接逢用纱布条蜡封或用粘胶带封口。每个土样蜡封后均应该贴标签,标签上下应与土样上下一致,并牢固地粘贴于容器外壁。土样标签应记载下列内容:工程名称或编号;孔号﹑土样编号﹑取样深度;土类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姓

名等。土样密封后应置于温度及湿度变化小的环境中,避免曝晒或冰冻。运输土样,应采用专用土样箱包装,土样之间用柔软缓冲材料填实。一箱土样总重不宜超过40kg。土样采取之后至开土试验之间的贮存时间,不宜超过一周。

2)岩样:应打包封装,将岩芯用粘胶带包好并均帖上标签,标签上下应与岩样上下一致,并牢固地粘贴于外壁。岩样标签应记载下列内容:工程名称或编号;孔号﹑岩样编号﹑取样深度;岩性;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岩样包装后应置于温度及湿度变化小的环境中,避免曝晒或冰冻。运输岩样,应采用专用岩样箱包装,岩样之间用柔软缓冲材料填实。一箱岩样总重不宜超过50kg。岩样采取之后至岩石试验之间的贮存时间,不宜超过一周。

3)水样:取水样前,应先抽出不少于钻孔内水柱体积二倍的水,然后取样;水样必须澄清,不得含泥、砂、杂质和油污;水样瓶必须干净,用所取水样的水洗涤2-3次方可盛取水样;取样后,瓶中应保留1/5空间,随即加盖并腊封,贴水样标签。每组水样为2瓶,各瓶分别不少于750ml和500ml。其中一瓶(500ml)投放大理石粉2-3g,摇晃溶解后随即密封,并在水样标签上注明。水样采取之后至开封进行水质分析实验之间的贮存时间,不宜超过一周。 4.1.3 原位测试 (1)标准贯入试验

勘察中每个控制孔均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应提供下列资料:实测击数、修正击数、试验孔号、试验深度、试验的岩土层,并按规定进行统计。标准贯入试验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1)清除孔底残土后才进行试验,并防止塌孔。下入时不允许未达到深度就用锤击让残渣充填标贯器。

2)用自动脱钩的自动落锤法,并保持导向杆光滑减小与锤间阻力。 3)锤重63.5kg并保持自由落距76cm,超长或偏短禁止使用。 4)贯入器达到孔底后需用尺量准需贯入的深度,不允许用目测或用手指度量。

5)如果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30cm时,可记录实际贯入深度并终止试验。 (2)圆锥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为更准确的测定场地范围内人工填土、砂土层、卵石层及碎石土层的密实度、均匀性和力学性能。圆锥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应提供下列资料:实测击数、修正击数、试验孔号、试验深度、试验的岩土层,并按规定进行统计。动力触探试验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1)贯入试验前,触探架安装平稳,保持触探孔垂直,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 2)每贯入1m,宜将探杆转动一周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时,每贯入20cm宜转动探杆一次。 3)锤击速率宜为每分钟15~30击。 4)分别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经钻杆长度修正后即获得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 5)当动力触探试验连续三次击数超过50击时,可停止试验。 (3)水文地质试验

根据长沙地区的地质条件特征,水文地质试验主要以抽水试验、注水试验为主,要求根据已完成勘探孔所揭示的情况,判断适宜地段进行水文地质试验,选择有针对性、有代表性地段布置水文地质孔,以便更为可靠地揭示勘察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

本次勘察拟在试验孔内的砂、卵石地层中进行单孔抽(注)水试验。 1)施工方法及工艺

施工工艺流程:测放井位→钻机就位→钻孔→清孔→井管安装→填砾与止水→洗井→置泵试抽水与观测。

① 测放井位:严格按照井位设计平面图测放。

② 钻机就位:安装平稳牢固,做到勾头、磨盘、孔位三对中,其围挡设施满足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需要。 ③ 钻孔:主孔,上部土层采用冲击钻进,套管护壁,孔径为146mm,下部岩层采用反循环回转钻进,泥浆护壁,孔径为108mm,孔深满足设计要求;观测孔,上部土层采用冲击钻进,套管护壁,孔径为146mm,孔深至岩层面;钻孔垂直度控制在1%以内。钻进至设计孔深方可终孔。 ④ 清孔:终孔后应及时清孔,确保井管可以下到预定位置。 ⑤ 井管安装;成井直径均为108mmPVC管,含水层全段过滤器打孔后,外缠铁纱网。主孔下部岩层采用裸孔作为沉淀管使用。 ⑥ 填砾与止水:井管外过滤层均采用粗砂回填。,上部用粘土球回填,要求隔断上部上层滞水与孔隙潜水的水力联系。 ⑦ 洗井:冲洗出井管内的泥浆,疏通与含水层的水力联系。 ⑧ 置泵试抽水与观测:水泵配置应结合井管内径按照降深要求确定,吸水头部位置应满足最大降深的要求,抽水开始阶段的浑水应沉淀后排放,试抽水与的同时应进行流量与水位的观测,为正式抽水试验的降深与流量的设计与控制积累资料。

当出水清澈以后,方可进行正式的抽水试验。 2)抽水试验技术要求

a.抽水试验应提供时间-流量-降深关系等曲线,提供各含水层渗透系数

(K)和钻孔涌水量值(q),计算基坑涌水量(要求说明计算的依据、取值条件及简要的计算过程)。水文地质试验结果应能反映勘察范围的水文地质特征。

b.抽水试验孔过滤管直径要求:松散层不小于127㎜,基岩不小于110㎜。抽水试验孔终孔直径要求:较过滤管直径大1-2级,填料时大150-200 mm。过滤管长度要求:含水层厚度≥30m,长度取20-30m;含水层厚度<30m,长度与厚度一致。基岩中,当孔壁稳定或溶洞充填物较少时,可不设置过滤器,钻孔直径不小于91㎜。 c.洗井要求:通过两次简易抽水试验对比验证,同降深的单孔出水量增大不超过5%,或洗孔结束前的含砂量不大于1/20000(体积比)。 d.分层抽水时要确保止水效果,管外水位在两小时内变化小于0.1m。 e.最大降深要求:当潜水时宜接近含水层厚度(完整孔)或过滤器长度(非完整孔)的1/2深度处;承压含水层最大降深不宜低于含水层顶板。基岩抽水试验降深应从大到小,松散层抽水试验降深应从小到大。当勘探孔的出水量较小或试验时出水量已达到极限时,水位降深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2次。 f.当抽水试验孔深度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量测静止水位。观测下一层水位时,应下置套管封闭上一含水层的地下水。如水头高出地表,则应接管观测承压水的水头高度。 g.水位稳定标准波动值不超过5cm。稳定延续时间要求:卵石、圆砾、砾砂、粗砂宜达到8h,中砂、细砂、粉砂:宜达到16h,基岩宜达到24h。

h.出水量的测量要求:当采用堰箱或孔板流量计时,水位测量应读到毫米;当采用容积法时,量桶充满水的时间不宜少于15s;当采用水表时,读数精确到0.001m3。

i.抽水试验每次停泵后恢复水位,宜按第1、2、3、4、5、6、8、10、

15、20、25、30、40、50、60、80、100、120min进行观测,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

j.抽水试验过程中应及时绘制Q-S草图,检查试验是否成功。如不成功须检查原因,重新试验。

k.抽水试验临近结束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分层抽水时应分别取样。 3)注水试验技术要求 a.注水试验宜采用钻孔常水头注水法。 b.注水前应测定孔内的静止水位。 c.用流量箱连续向孔内注入清水,使管内水位升高到设计的高度后,应控制注水量,使水头、水量保持稳定。 d.注水开始后,第1、2、3、4、5、10、20、25、30min同时观测一次水位、水量,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至稳定后再延续2~4h即可结束。

e.注水试验结束后应立即观测钻孔中的水位下降,其时间间隔与注水试验相同,直至水位下降到静止水位为止;当水位下降缓慢到距静止水位5~10cm时,可停止观测。 f.注水试验应进行3次水位升高,每次升高水位宜采用2、4、6m或更大,艰巨不宜小于1m。 g.注水量允许偏差为

(QmaxQmin)/Qcp10%;水头允许波动幅度±1cm。

h.当采用钻孔降水头注水实验时,应按现行《注水试验规程》(YS5214)的有关规定执行。

(4)钻孔旁压试验 1)试验原理

旁压试验是在钻孔中进行的一种原位载荷试验。其试验原理是:将旁压

器置入预先钻好的钻孔中并通入高压氮气使其膨胀,对周围土层产生一横向压力,使土层发生形变。土层形变量等于旁压器体积增量。在地面压力体积控制器上,逐渐增大氮气气压并观测旁压器体积变化,从而得到土层随压力变化的变形曲线,根据这一曲线便可求取土层旁压模量等多种力学参数。

2)试验仪器

为法国生产的“梅纳G-Am”型旁压仪,旁压器型号NX,外径70mm。该仪器读数准确,试验压力高,是目前国内外性能较为优越的旁压仪。 3)试验方法及工艺 试验前,先用口径大于75mm的钻具钻至所需试验位置以上1m左右,再用75mm的专用钻具钻入试验地层,然后置入旁压器进行试验。 试验压力增量:根据试验情况及考虑土层极限压力,一般为25~200kPa左右,每级压力观测时间1分钟。测取30秒和60秒两个读数。当试验曲线进入明显塑性区域时,终止试验。 4)试验技术要求 a.旁压器的率定:率定工作的实质是在明确的边界条件下的试验,是保证得到正确的压力-体积变化曲线的必不可少的工序,包括:弹性膜约束力的率定、仪器综合变形率定、旁压器精度率定。 b.成孔:预钻式旁压试验成孔质量对保证试验精度和成果获取极为重试验成败的关键。除了保证钻孔垂直、横截面呈完整的圆形外还要保证钻孔孔径大小(DH)必须与旁压器外径(PM)相匹配,一般要求1.03c.加荷:一般采用应力控制方式。加荷等级以8~14级为宜,各级压力下维持1~3min,读数间隔分别为15、30、60、120、180s,属快速加荷,对粘性土即为在不排水条件下的试验。各级压力可相等、也可不等。对淤泥质土、松散砂土应≤15kPa;软塑状土、稍密中粗砂可选用15-25kPa;可-硬塑状粘性土、中密状砂取25~50kPa;坚硬粘性土、密实状砂土采用50-100kPa;碎石类土、软岩、碎裂岩用100-200kPa。 d.终止试验的条件:旁压试验所要获取的是土体从加压到破坏的全过程,试验的p-v曲线要尽可能完整。终止试验决定于仪器压力的最大额定值或旁压器体积变形的最大允许值这两个前提条件。 5)试验资料整理 a.压力校正: 式中,P-校正后的压力(kPa);Pm--压力表读数(kPa); Pw-静水压力,PW(HZ)w(kPa); Pi-弹性膜相应于各级总压力(Pm+Pw)下扩张体积时的约束力(kPa)。 b.体积校正: 式中,V-校正后的体积变形量(cm3);Vm--与压力(Pm+Pw)对应的实测体积变形量(cm3);α-仪器综合变形校正系数(cm3/kPa)。 c.绘制P-V曲线及ΔV60-30-P或ΔV120-30-P曲线。 d.由P-V曲线确定各特定压力P0、Pf、PL: 6)旁压试验的成果应用

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确定单桩的容许承载力、确定地基土的变形参数、浅基础的沉降计算、确定地基土的水平向基床系数、估算软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及模拟载荷试验曲线。

7)试验要求

详细勘察阶段拟在拟建场地选取10-12个技术孔中进行,主要在粘性土及强、中风化岩层等持力层地层中完成。

(5)单孔剪切波速测试 1)基本原理

利用弹性波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与介质的动弹性模量、动泊松比及密度等的理论关系,通过测定弹性波在岩土体中的传播速度,间接地测定岩土体在小应变条件下(10-6-10-7)动弹模量。在地基土振动问题中弹性波有体波和面波,体波分为压缩波(P波)和剪切波(S波),面波分为瑞利波(R波)和勒夫波(Q波)。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常通过波速测试来测定各类岩土体的压缩波、剪切波和瑞利波的波速,波速测试的方法拟采用单孔法(检层法)。 2)测试设备 波速试验仪器设备由激振器、检波器和放大记录系统三部分组成。 ① 激振器:一般为机械激振源。单孔法常采用在地面敲击木板或钢板的方法激发剪切波,板的尺寸一般为250×30×60cm3,上压重物(>500kg)。用大铁锤敲击板的侧面。跨孔法可以采用标准贯入器激发剪切波,以“井下波锤”作为激振器更理想。 ② 检波器:单孔测试时,要求既能观察到波的竖直分量记录,又能观察到波的两个水平分量记录,故一般采用三分量检波器检测弹性波的到达。这种三分量检波器是由三个单个检波器按按相互垂直的方向固定并密封在一个无磁性的圆形筒内。在钻孔内一定要将竖向检波器平行于钻也轴线,它可以接收纵波,另两个水平检波器接受横波。

③ 放大记录系统:主要采用多道地震仪,特别是信号增强型多道地震仪。 3)提供成果资料

波速测试应在取样的控制性勘探孔中进行,测试项目(指标)如下:岩

体、土层的横波波速、纵波波速。岩土波速测试应绘制Vp-H曲线,结合勘探点资料,分层统计波速平均值,计算波速比;提出分层波速与波速比值;计算岩体完整性指数。

波速测试孔中应采取岩样,进行室内岩块波速测试。 4.1.4 岩土试验

(1)室内试验执行《土工试验方法标准》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的规定。 (2)土的常规试验 1)粘性土物理性质试验:比重、天然含水量、重力密度、天然孔隙比、各级压力下的孔隙比、饱和度,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有机质含量、颗粒级配(组成)、渗透系数。 粘性土力学性质试验:直接快剪(c、φ值)、固结快剪(c、φ值)、压缩系数、压缩模量。每土层各指标提供有效数据不少于6个。 2)砂类土(含粉土)试验包括:比重、天然含水量、天然孔隙比、饱和度、相对密度及颗粒分析试验,提供不均匀系数、曲率系数等参数,还要求提供砂土的水上、水下坡角。粉土颗粒分析并提供粘粒含量。 3)岩石试验项目 比重、重力密度(天然)、吸水率、饱水率、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其中,每组岩石样品均做单轴天然极限抗压强度试验,有效数据不少于6个。

4)水、土腐蚀性分析试验

对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试验,地土进行易溶盐分析,评价地下水及地下水位以上土层对混凝土和钢结构的腐蚀性及侵蚀性。

4.2 保证勘察工作质量的组织措施

4.2.1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

投标申请人人员总数 技术人员 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人员 人数 129 203 218 89 71 710 管其他 理 人员 合计 备注 为本项目配备的各专业勘察人员及管理人员 从事勘察的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 5年以专业人数 工程勘察 室内试验 工程钻探 工程测绘 8年以上 5 5 35 4 5-8年 下 3 3 5 4 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负责项目副经项目总工 技术审核财务负责 \\ \\ 5 2 8 8 45 10 合计 后勤服务测量组钻探组原位测试岩土测试4.2.2 本投标人为ISO9001国家质量认证持证单位,为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本投标人勘察过程中将严格按照GB/T19001-2008/ISO9001:2008、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GB/T 28001-2011/OHSAS18001:2007系列标准的相关内容,做好勘察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努力提高勘察质量,为设计提供合格品、精品。具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的质量方针是: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向国内外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质量目标是勘察设计产品合格率100%,岩土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峻工验收合格率100%。 4.2.3 为强化质量管理,使顾客满意,对勘测、设计、监理和服务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确保产品满足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业主的要求,本投标人按GB/T19001—ISO9001标准要求,编制了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手册和27个程序文件、23个作业文件。

4.2.4 对于直接控制勘测设计、监理产品最主要的要素——设计控制和勘测过程、监理过程控制,分别编制了设计策划;设计接口;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验证、确认;设计更改及测绘过程;地质勘探过程;物探过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工程监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程序文件,覆盖了勘测设计、监理活动的全过程,建立了对工程项目勘测设计、监理活动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质量体系。

4.2.5 质量责任制度 质量责任制度的核心是:“谁施工谁负责”,各级人员要执行严格按照各自岗位所规定的责任。技术负责人每周主持现场工程质量会议,总结上周质量管理的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质量员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专职人员。质量员随时督促、检查工程施工的质量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质量员随时随地督促、检查工程施工的质量情况,保证工程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提出控制措施如下:

(1)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将责任层层落到位。树立科学的

施工意识和工作观念。

(2)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做好内业技术交底工作和内业资料工作。整理好验收资料工作。

(3)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由项目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质量评比会议,经常性地组织质量评比活动。

(4)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和合理的检查程序。 (5)加强试验检测工作,派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对施工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认真把好验收制度关,严格验收制度。 (6)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质量组织机构,对各分项工程进行严格检查和验收。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亲自检查,特别是材料验收制度。 (7)在工作计划方面作好施工组织,力争在前期实物工作提前完成。为下一步的工作创造更大的工期空间。 (8)合理地组织好各环节的施工生产,在材料组织。机械设备调度。施工人员安排上要有严密的计划。 (9)每周定期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调度会议,检查上期的工作进程,安排落实下期工作内容,并对现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分析,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4.2.6 技术交底和上岗技术培训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接收任务的勘察队作详细的技术、质量交底,内容包括:委托方及设计方的要求、勘察纲要中拟定的技术措施、质量要求、现场施工条件、经济可行性和工期的要求等。使参与本工程勘察施工的每个人都熟悉相关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各人的岗位责任,同时作好相关的记录。各专业、各工种的上岗人员,在上岗前或调换新工作岗位前,

必须进行技术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及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由于本勘察项目的重要性,对钻探外业编录人员进行上岗技术培训是必须的。钻探外业编录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达到如下要求方能正式上岗:

(1)能较好地了解本工程勘察对象的特点及勘察要求;

(2)完全熟悉本工程的岩土实物标本、完全掌握本工程的特征地层和全部表观特征; (3)熟悉有关的勘察设计资料,能准确地掌握钻孔的位置和周围的地形地物的关系。 4.2.7 外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工程钻探质量控制 1)各钻孔点及试验点位采用全站仪进行测放,经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钻探。 2)安装钻机时必须保持钻机水平和垂直度,严格按钻探操作要求进行钻探施工。并利用测斜仪对每一个钻孔进行垂直度的测量。 3)在钻探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地层选择不同的钻探方法和钻具,对于破碎岩层应采取双层管进行钻探,严格控制每一次回次进尺,保证岩芯采取率。

4)钻孔终孔前,机台班组长报告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呈报给甲方或其他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移至下一孔进行钻探。

5)对于水文地质试验钻孔,其钻孔孔径严格按照各试验的不同要求进行,特别是抽水试验孔的井孔施工工艺、洗井等要达到水文地质试验关于成井和洗井的要求。

(2)原位测试质量控制

1)各原位测试均应按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2)试验深度测量要准确,及时记录试验数据,要将试验结果与地层岩性进行对照,同一地层的不同试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3)试验前检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合格,各试验仪器是否进行标定,或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更换。

4)对于饱和砂土层进行标贯或动触试验前应清孔,并保持钻孔水位高于地下水位,防止涌砂或跨孔现象发生而影响试验的准确性。 (3)取样质量控制 1)取土样前的一次钻进不宜过深,以免下部拟取土样部位的土层受到扰动。正式取土前,把已受一定程度扰动的孔底土柱清理掉,避免废土过多,导致取土器顶部挤压土样。 2)不同的地层采用不同的钻探方法,一般来进,对于淤泥、淤泥质土、松散的砂层宜采用回转钻进行,不宜采用冲击钻进,以免拟取土层受到扰动。

3)根据不同的地层选择合适的取土器,对于淤泥或淤泥质土等软弱地层进行取土,则应采用薄壁取土器,对于一般的粘性土可采用锤击式厚壁取土器。 4)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每一个土样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及时补取。 5)对于原状土样取出时及时封装,防止湿度变化,并避免曝晒或淋雨;土样运输时装箱,并填充缓冲材料;取出的土样及时进行室内试验,土样采取后至试验前的存放时间不超过20天。

4.2.8 质量监控

每个工程项目必须到现场检查或抽查钻机施工质量、外业编录人员编录的质量情况,协助解决有关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及时向技术部或总工程师汇

报。

负责检查督促各方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的规范、规程、并参加总工程师或技术部组织的现场验收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二级审垓、审定,资料发送前,报建设单位专家组评审,严把质量关,把质量制度落实到位。

4.2.9 原始资料验收

原始资料是勘察工作中最重要的基础资料,它是开展地质综合研究和编制勘察报告的依据。为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必须十分重视原始资料验收工作。 资料验收工作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认真执行。钻探原始资料的验收顺序为:勘察队长、地质编录技术员、地质综合研究人员。钻探地质编录资料验收顺序为:地质综合研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4.2.10 设备仪器管理 设立专职设备仪器管理人员,掌握本项目各种设备仪器的分布、使用和技术状况,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设备仪器平衡调度,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验、标定。做好库存及封存设备仪器的管理工作。定期向项目经理和后勤组提供设备变动情况,材料消耗情况。 4.2.11 原始资料归档 原始资料是勘察工作中最重要的基本资料,它是开展地质综合研究和编制勘察报告的依据。由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滞后性,原始资料还会隐藏有一些还没有被发掘和利用信息,甚至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所以,必须要十分重视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免这些信息的丢掉。这是我们长期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体会。各种原始资料要求真实、清楚,应由专人负责汇集、整编,进行必要的情况归纳和备忘注记,及时装订与正式成果一起归档。应归档的主要原始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野外勘察、原位测试和试验、观测和控制测量的记录或手簿。 (2)钻孔以及重要地质点的坐标位置,勘探剖面起止坐标测量成果。 (3)工作底图。

(4)重要的地质照片、影像资料、素描图。 (5)地质报告手稿、计算稿、电算程序。

(6)有关施工地质的批示、批文、工作联系单、日志、备忘录、大事记、重要技术会议纪要和其他技术档案资料。 (7)勘察任务书、勘察纲要、委托合同书。 4.3 其它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将通过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质量方针,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完善,有效运行院质量体系文件,向业主提供合格产品,重视信息收集、科技交流和技术开发,不断提高技术质量水平,注重人员选定,确保每项工作都由合格人员承担;竭诚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本次勘察除严格遵守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院提供的勘察技术要求和合同文本中有关的技术要求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4.3.1 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具有丰富工程经验(具有相应资质)的各级成员组成的质量控制系统,严格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使全体员工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质量第一”“为用户服务”和“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用户”的全面质量意识,通过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和组织学习勘察大纲,明确岗位责任制和工序质量控制指标。

4.3.2 工作沟通措施:与设计、招标方保持工作沟通,及时回应设计方对工作的技术要求。

4.3.3 对甲方提供的控制点坐标、标高等关系到投标人勘察产品质量的

有关资料应经检查、验证、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

4.3.4 测量、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各项工作的质量由各部门(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各班、组长对本班、组的质量记录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各项工作质量的检查、验收,负责与甲方关于技术方面问题的联系,负责填报工程进度报表以及勘察报告(中间资料)的编写。工程技术审核人对各项质量记录,测试结果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的报表,编写的勘察报告(中间资料)进行审核检查验收,最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定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4.3.5 投入本工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完全满足精度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规定周期内,工作期间应加强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维护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3.6 投标人热心与甲方管理人员密切配合,接受他们现场指导,引入信息化施工方法,保证工程信息的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3.7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工作质量好,攻克本工程技术难点做出贡献或成功采用新技术的员工,给予奖励,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予以妥善处理。 4.3.8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之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4.3.9 在勘察过程中,认真及时做好各项质量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记录,以及各种签证等,抓好事先指导、中间检查、事后验收三环节管理,建立工程项目自检、复检和专检三级质量检查制度。

4.4 勘察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 4.4.1 本次勘察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本工程勘察的质量方针为:精心勘察,确保质量,争创优级产品。

本工程勘察的质量目标为:合同履约率、产品合格率、顾客满意度均为100%。

4.4.2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本勘察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总工程师 质量计划 事前指导 中间检查 质量管理小组 工程技术负责人 野外实施 数据处理 二级验收三级检查 资料发送 后期服务 4.4.3本工程执行的质量管理文件 在本次勘察工程中,执行的质量管理文件如下表: 工作内容 接受任务 明确任务 编写勘察纲要 钻孔测量放点 钻探原位测试 指导文件 质量计划编写指南 产品评审和合同管理程序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程序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程序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程序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资源管理程序 质量记录 任务登记表 合同评审记录 勘察纲要 作业指导书 钻孔测量成果表 钻探原始记录 原位测试记录及报告 安全生产记录 室内岩石、土、水分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 岩石、土、水分析试析实验 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 验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 勘察成果资料整理 成果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实施勘察报告书 编写报告书 质量评定记录表 细则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 制图、描图 勘察报告书 资料加工控制规定 晒图及装订 资料发送记录 标识和可溯性控制办法

报告书的发送及归档 岩土工程勘察控制实施细则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登记存档 产品发送单 4.5 强制性条文应用

4.5.1 本工程勘察执行的技术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9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1997); 《场地微振动测量技术规程》(CECS74:95); 《标准贯入试验规程》(YS5213-2000); 《注水试验规程》(YS5214-2000); 《抽水试验规程》(YS5215-2000); 《旁压试验规程》(YSJ5224—2000); 年版);(2010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等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当上述被引用的标准及本技术要求,出现相互抵触或者不一致时,应选择较严格的一个标准。 当上述被引用的标准有最新标准时,应选择最新的颁布标准。 4.5.2 本工程勘察引用强制性条文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1.0.3 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 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 个控制性勘探点。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 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 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 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每栋不应少于3 个;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 件(组);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 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8.5 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4.9.1 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 2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3 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5 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5.1.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 5.2.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可能时,应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

5.3.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危岩或崩塌时,应进行危岩和崩塌勘察。

5.4.1 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有发生泥石流的条件并对工程安全有影响时,应进行专门的泥石流勘察。

5.7.2 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划分场地

类别。当场地位于抗震危险地段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提出专门研究的建议。

5.7.8 地震液化的进一步判别应在地面以下15m 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桩基和基础埋深大于5m 的天然地基,判别深度应加深至20m。对判别液化而布置的勘探点不应少于3 个,勘探孔深度应大于液化判别深度。

凡判别为可液化的场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其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勘察报告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外,尚应根据各孔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 7.2.2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 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14.3.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 拟建工程概况;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高关规定; 2 设计等组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额为商辑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

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1.0。 5.1.3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5.3.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5.3.4 6.1.1 山区 (包括丘陵地带)地基的设计,应对下列设计条件分析认定: 1 建设场区内,在自然条件下,有无滑坡现象,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层、破碎带; 2 在建设场地周围,有无不稳定的边坡;

3 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 4 地基内岩石厚度及空间分布情况、基岩面的起伏情况、有无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临空面;

5 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性;

6 岩溶、土洞的发育程度,有无采空区;

7 出现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 8 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的影响。

6.3.1 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6.4.1 在建设场区内,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产生滑坡。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防止滑坡继续发展。 7.2.7 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变形要求。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采用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应满足处理后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技术要求。 7.2.8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要求。 桩基沉降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以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体型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摩擦型桩基。

2 桩基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本规范表5.3.4的规定。

9.1.3 基坑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体系的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 2 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3 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和变形计算; 4 地下水控制设计;

5 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 6 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7 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9.1.9 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9.5.3 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必须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 10.2.1 基槽(坑)开挖到底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10.3.2 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

工。

10.3.8 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 3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 加层,扩建建筑物; 5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 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4.1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

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7.4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枸的破坏。 3.9.1 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2 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架、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 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9.4 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3.9.6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的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和框架梁柱。 4.1.6 表4.1.6 各类建筑场地的覆盖层厚度(m) 岩石的剪切波速或 土的等效剪切波速Ⅰ0 (m/s) υS>800 800≥υS>500 500≥υS>250 250≥υS>150 υS≤150

0 0 <5 <3 <3 ≥5 3~50 3~15 >50 15~50 >80 Ⅰ1 Ⅱ Ⅲ Ⅳ 场 地 类 别

4.1.8 当需要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建造丙类及丙类以上建筑时,除保证其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外,尚应估计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可能产生的放大作用,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应根据不利地段的具体情况确定,在1.1~1.6范围内采用。

4.1.9 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的对建筑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性(含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评价,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4.2.2 天然地基基础抗震验算时,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且地基抗震承载力应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乘以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计算。

4.3.2 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除6度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注:本条饱和土液化判别要求不含黄土、粉质黏土。 4.4.5 液化土和震陷软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部相同,箍筋应加粗和加密。 5.1.1 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2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O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3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

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

4 8、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注:8、9度时采用隔震设计建筑结构,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5.1.3

表5.1.3 组合值系数 可变荷载种类 雪荷载 屋面积灰荷载 屋面活荷载 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 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的楼面活荷其他民用建筑 载 硬钩吊车 吊车悬吊物重力 软钩吊车 不计入 注:硬钩吊车的吊重较大时,组合值系数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5.1.4 注:周期大于6.0s的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专门研究。

表5.1.4-1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地震影响 多遇地震 罕遇地震

6度 0.04 0.28 7度 8度 9度 0.32 1.40 0.3 0.5 藏书库、档案库 组合值系数 0.5 1.5 不计入 1.0 0.8 0.08(0.12) 0.16(0.24) 0.50(0.72) 0.90(1.20)

表5.1.4-2 特征周期值(s)

设计地震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Ⅰ0 0.20 0.25 0.30 Ⅰ1 0.25 0.30 0.35 场地类别 Ⅱ 0.35 0.40 0.45 Ⅲ 0.45 0.55 0.65 Ⅳ 0.65 0.75 0.90 5.1.6 结构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6度时的建筑(不规则建筑及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但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2 6度时不规则建筑、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生土房屋和木结构房屋等除外),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注: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其抗震验算应符合有关规定。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1.3 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 1 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 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

3 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4 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

5 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 6 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3.1.4 下列建筑桩基应进行沉降计算: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 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着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 3 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5.2.1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NkR (5.2.1-1)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Nkmax1.2R (5.2.1-2) 2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NEk1.25R (5.2.1-3)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NEkmax1.5R (5.2.1-4) 式中 Nk—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NkmaxNEk—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桩顶最大竖向力;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平均竖向

力;

NEkmax—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最大竖

向力;

R—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1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液化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着压缩沉降时。 5.5.1 建筑桩基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 5.5.4 建筑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应按表5.5.4规定采用。 表5.5.4 建筑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 变形特征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 各类建筑相邻柱(墙)基的沉降差 (1)框架、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结构 (2)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 (3)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m)桩基的沉降量(mm) 120 0.002l0 0.0007l0 0.005l0 允许值 0.002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按不调整轨道考虑) 0.004 纵向 0.003 横向 0.004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 0.003 0.0025 0.002 0.008 0.006 高耸结构桩基的整体倾斜 0.005 0.004 0.003 0.002 350 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 150 体型简单的剪力墙结构 — 高层建筑桩基最大沉降量(mm) 注:l0为相邻柱(墙)二测点间距离,Hg为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5.9.6 桩基承台厚度应满足柱(墙)对承台的冲切和基桩对承台的冲切

200 250

承载力要求。

5.9.9 柱(墙)下桩基承台,应分别对柱(墙)边、变阶处和桩边联线形成的贯通承台的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进行验算。当承台悬挑边有多排基桩形成多个斜截面时,应对每个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进行验算。

对于柱下桩基,当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8.1.5 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m。 8.1.9 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进行。 9.4.2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1.2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8.1.3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8.1.4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设计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8.1.5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8.2.2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五、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

5.1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是实现勘察工程总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条件,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本勘察工程场地较大,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危险性不容忽视,因此,必须做好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5.1.1建立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以项目负责人主管,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分抓,各施工班组、安全员检查督促、全体员工规范作业、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指南,搞好安全生产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1.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用安全法规管理安全作业,科学而严密地管理安全作业,防止发生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 5.1.3项目经理部、勘察队设立专职安全员,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他们在相应的领导指导下,从事专门安全工作。 5.1.4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坚持“管勘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作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任务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把安全作业落实到实处。 5.1.5为确保文明作业,建立以项目负责文明施工责任制,设立专职文明监督员。加强对工人的文明施工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施工意识,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

5.1.6实行生产前安全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总结前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下期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和安排。坚持在工人进场和调换工种时,对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教育、日

常安全教育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作业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5.2 勘察安全施工组织措施

5.2.1 勘察过程中,在进入钻探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人员应戴防尘口罩,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易滑鞋上班作业。 5.2.2部分作业地段位于交通次干道,来往人员和车辆较多,做好施工围挡、交通疏导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及交通疏导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并派专人监护,以提醒过往人员。 5.2.3 钻机安全操作必须按照钻机的使用说明书正确进行钻机组装。开机检验钻机运转时,立轴必须处于垂直状态,钻具悬挂离开地面。升降钻具、强拉、打吊锤等高危险操作时,要在明显的位置挂出显眼的标志,派出专门人员观察周边情况,预防无关人员进入勘察施工现场。钻机的电机或柴油机的旋转方向要正确,如方向相反,易使联结螺栓脱落。为保证安全,钻机的外露转动部位必须装上安全栏杆。随时密切观测钻塔和天梁、天车的安全,定时检查。如松脱或损坏,必须立刻处理,不能盲目作业。对钻机应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 5.2.4各种机电、机具设备旁,要挂设该机电、机具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全体员工能有章可循,遵章施工(操作)。对周围环境有影响的工作要制定出严格的防范措施。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比(并有记录),对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无事故的个人和班组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屡教不改的个人和班组给予批评和经济制裁。

5.2.5 本项目勘察施工中的安全施工目标与投标人全年安全施工目标一

致,在施工中积极开展全年无事故活动,落实国家现场安全统一标准为中心,杜绝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各种轻伤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5.2.6 在整个勘察施工过程中,做到无死亡、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无重大的质量事故发生。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现场质安管理,无违章操作,现场施工及宿舍均应遵守文明卫生、防火治安等制度。

5.2.7 在雨天,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尤其在地势低洼地段的钻孔,要修筑必要的排水沟、截水沟或挡水墙,使施工现场内没有危及安全的积水。积极地作好岩土芯的保护工作。将岩芯箱搬到地势较高的地方存放,避免流水冲刷;还要用结实的塑料布覆盖,预防降雨淋湿,改变其含水量或使土、岩芯崩解;在必要时,可以用密实的塑料袋采集足够的标本。 5.3 勘察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5.3.1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将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按有关程序执行。 5.3.2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班组要履行签字手续。 5.3.3 过程管理 (1) 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并坚持开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 (2) 作业班组要坚持“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的施工任务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做好记录。

(3) 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要坚持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巡视制度,并做好有关巡视记录,对存在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责任人加以整改。

5.3.4 重点作业活动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2)配电箱等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应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1)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总体规划,实行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制度,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方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设计,按设计布置施工用电网络,并设专人管理。 4) 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开关箱应遵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的原则。 (4)高处作业防护 1) 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得安排从事该类作业; 2) 高处作业人员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所有安全防护设计和安全标志必须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得擅自移位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要报经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拆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禁止高空抛、扔任何物品。

(5)物体打击防护

1) 完善各种防护设施的建立,各种防护用具必须齐全有效,如安全帽、防护网、防护鞋等。

2) 对有物体打击可能场所应采取屏障、隔离措施,挂设安全标志,严禁

闲杂人员进入。

(6)交叉作业下层作业人员的上方,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7)作业前,班组进行“三不伤害”教育,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8)作业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猛撬、硬砸、大面积撬落,轻拿慢放工、器具及施工材料。禁止嬉戏打闹,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往下扔东西。运输进程中,禁止人货混载。 (9)机械伤害防护 1) 施工机械布置合理有序避免不必要的搬运作业,原材料或半成品应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 施工机械转动部分必须有罩、有套; 3) 按各类施工机械的防护施工安全标准的规定执行。 (10)有害物品的防护 1) 使用前应检查有害物品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正确、在有效期内; 2) 剩余的有害物品,严禁随意倾倒,应存入指定的容器中,并及时回收; 3) 根据有害物品的种类,性质、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应选用防腐蚀手套、防腐蚀鞋、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 (1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护 1)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堆放场地应单独设置,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适宜消防器材,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必要时划定防火区,严禁烟火;

2) 项目部应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措施和火灾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进行系统检查,发现隐患、不符合,应责令有关负责人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保存监检记录。

(12)粉尘防护

1) 消除或减少粉尘来源。

2) 在粉尘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应视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防护眼镜、防护帽等

3.5 本工程若发生安全事故,都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 5.4 项目勘察施工安全重点措施 5.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专人主管负责制原则,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活动。 5.4.2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定安全员,切实做好现场人身、设备、安全保卫工作。 5.4.3坚持班前讲安全,操作中查安全,野外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劳动防护用品。 5.4.4钻探施工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防止违章操作和安全生产的渎职行为。 5.4.5实行安全生产有奖有罚,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以切实保证各项现场工作的安全。 5.5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5.1 各专业工种持证上岗,礼貌待人,与当地居民搞好关系,在居民区施工时,早上七点前,晚上八点后,停止钻探,尽量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不损坏公共设施和绿化带,如有损坏则及时恢复;及时清理垃圾和疏排泥浆等污水,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5.5.2 机械设备进出场地及相邻钻孔间设备搬运时,要先探查运输路线,

运行时要有前导、防止对沿途设施的破坏,并尽量减少对沿线青苗的损坏。

5.5.3 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活动,勤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建立奖罚严明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努力争取质量、效益、安全、文明全优工程。

5.5.4 钻机作业周围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范围内不乱倒垃圾、污泥,不乱扔废弃物,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场容整洁。 5.5.5 工地办公室、厕所、仓库要求宽敞、明亮、通风、整洁、坚持卫生轮值制度,定期喷洒杀虫药,消除“四害”孽生地,确保室内外卫生清洁。

5.5.6 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护花草树木和市政设施,不准损坏、危害城市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 5.5.7 位于居民区、市区的钻探施工中,从钻机排出的泥浆,采用就地挖沉淀池沉淀,经沉淀后,澄出的清水供循环使用,减小排放量。把不能重复使用的浓浆,待该钻孔完成后,在用车装走,并回填沉淀池。 5.5.8 医疗卫生:注意个人卫生,预防疾病,遇到疑似传染病的,尽快送交医院诊断,避免交叉感染。 5.6 勘察施工围蔽方法及措施 5.6.1 本工程场地内局部有城乡简易交通道路,车流人流量较大,具施工危险性。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投标人有计划的准备好各种施工器具,如用钢扳焊接泥浆池(尺寸1.0×0.6×0.2m)、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地下管线探测仪、洛阳铲、高压水枪等。

5.6.2 在城区马路上施工,施工前投标人采用弧形彩色压型钢板围蔽,在次干道车行道施工,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等。围蔽时一般采用铝合金竿做支护,采用弧形彩色压型钢板进行围蔽,

并在行车道一侧沿围蔽边沿设置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围蔽施工做好后施工设备进场。

5.6.3 实施勘察工作时,投标人将对位于道路上的勘察点现场进行围护,封闭施工,并做好泥浆的存放与运输,不得污染施工场地。在每台钻机围护两端设置安全警示牌,派专人值守,夜间设置警示灯,确保安全。做到每完成一个钻孔,应及时按规范和招标人规定封孔,及时清运现场泥土,真正做到工完场清。同时服从并积极配合路面交警的指挥,确保交通畅通。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 六、劳动力安排计划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工种 前期准钻孔 备 管理人4 员 技术人4 员 钻 工 测 工 杂 工 后勤服3 务 3 2 1 2 2 1 45 3 1 4 2 6 2 4 2 1 1 测量 资料 务 后期服

七、主要机具使用安排

投标人具有完备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室内(土、水、岩)实验、原位测试以及办公等设备仪器,将对完成本项目所需仪器、设备进行周密的规划安排。拟建工程的主要机具设备安排如下: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 前期准钻孔 备 液压钻机 全站仪 GPS Trimble R4 GPS Ashtech Locus DINI 0.3精密数字水准仪 铟瓦精密条码水准尺 测深仪HY1601 测深仪HD-310 测深仪SDE-28 照相机 随车吊 电脑 打印机 复印机

1 1 2 2 2 1 1 1 10 1 1 1 1 4 4 15 2 4 4 1 测量 资料 胶装机 试验设备 若干 1 附件: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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