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征地拆迁、
移民安置和地方协调工作。
二、负责项目土地、林业、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环境评估等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督促落实相关评估意见。
三、负责协调组织地方征迁办做好土地征用、附着物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征用、采矿许可、爆破许可、爆破方案审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期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费用,缴纳有关规费。
五、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协助地方政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保障良好施工环境。
六、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树木砍伐,保护好植被。
七、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做好接水接路、便道及临时用地恢复等工作,保障当地群众合法权益。
八、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爆破器材存放、爆破安全措施的监督与检查。
九、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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