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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来源:抵帆知识网
南 京 飞 元 企 业 集 团

宁司飞元[2008]-37号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经研究,就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如下: 1、 档案分为:机要档案、普通档案。

1.1 机要档案包括: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会计资料、重要人事

任免、投资报告、人事档案。 1.2 除以上之外的档案为普通档案。 2、 管理部门

2.1 机要档案管理由公司机要内勤负责。 2.2 普通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3、机要档案管理

3.1 凡是机要档案都要在封面加盖机密章。 3.2 只有董事级别以上者方有权查阅。

3.3非董事级别以上人员必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 4、 档案管理要求

4.1 所有档案要分类保管。 4.2 对所有档案要进行编号。

4.3 档案按年归档,每年公司将安排时间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扣发奖金并限期整改。 4.4应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

4.5公司应当根据档案的实际价值将档案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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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三种。具有长远查考利用及研究价值的永久保存,在一定时期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长期或短期保存。

4.5.1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会计资料、重要人事任免(副总经理以上级别者、财务负责人、子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将永久保存。

4.5.2长期保存时限为十年,十年后组织销毁。 4.5.3短期保存时限为三年,三年后组织销毁。

4.6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报告,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销毁时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 特此规定! 签发人:

(本文一式2份,存档、办公室各一份)

南京飞元企业集团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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