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方案,对电气方面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本工程中临时用电所采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符合国标,并具有备案证和合格证。
2、各种配电总箱和配电分箱以及开关箱采用山东省质量监督局指定的产品。
3、临时电缆采用架空敷设,使用完立即撤场,永久性电缆采用埋地敷设,并在电缆上铺200mm厚砂子保护,砂上方铺红砖,过路地方穿φ100钢管保护。
4、配电箱防护棚采用青岛市建筑处指定的成品防护棚,开关箱做上防雨棚,配电箱设置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来设置。
5、施工现场照明采用防水型卤灯和防水型碘钨灯,所有照明灯具均从专用照明漏电开关上接出,绝对禁止私拉私接。
6、现场使用的电力电缆均为五芯电缆,照明用电缆为三芯电缆。
7、每个配电箱处做好重复接地,各配电箱门均上锁,钥匙存放在电工处。
8、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并做好记录。
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
青岛项目部
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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