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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舞弊的原因及对策

来源:抵帆知识网
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舞弊的原因及对策 周超琨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41 0128 【摘要】农业类上市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其经营状况好坏直接影响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然而目前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舞弊案件多次爆 发,为什么舞弊案件在农业类上市公司集中发生?笔者针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探询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 【关键词】农业类上市公司 造假舞弊案件深层原因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067(2013)15—224一O1 一、引言 农业类上市企业舞弊的案例比较多:爆出财务舞弊丑闻的早前的银 广夏、蓝田股份、sT金鳗,后来的紫鑫药业、绿大地、新大地,最近的 万福生科。 一般来说,农业企业财务舞弊这个问题,具体表现为虚构利润,那 么虚构利润的办法无非是从两个方面下手:(一)虚增收人:无非是关联 交易非关联化,通过关联公司制造虚假销售;对于施乐虚构收入是将收 入确认的时点和比例提前(二)减少成本和费用:将成本和费用移到账 外。 二、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舞弊的原因 (一)农业税收优惠,虚增收入的成本低。国家为了鼓励农业生产 和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实施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的税率很低 甚至个别领域完全免税,这会极大降低造假的成本。打个比方,造假企 业如果虚构一笔100块买人、200块卖出的业务,这里面就有100元的销 售增值额,正常情况下需要征收100*17%=17元的增值税。除此之外, 剩下的净利润(例如10块钱)还需要交25%的所得税,2块5,这个企 业总共会有接近20%的销售额都用来交税了。如果一家企业每年虚构1 亿元的销售收入,就需要拿出接近1000万元来交税,这些税款是无论如 何都逃不掉的。为了造假,企业必须连续好几年掏出几千万现金交税, 这不是个小数字,造假者不得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但是在农业行业, 由于流转税和所得税都有很多优惠,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可能虚构一亿元 的销售收入,企业连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造假者就会使劲往大了造, 反正也不怎么花钱。 (二)现金结算比例高。农副产品采购和销售都常常使用现金,而 非银行转账,这一点造成审计上存在根本的困难。这里特指农产品加工 企业。通常的工商业企业,其上游是其他公司、下游也是其他公司,相 互之间的业务支付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只要在银行一查,基本交易线索 就出来了。但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游多数是小农户,企业可能拎着一兜 子现金去采购,带着一兜子土豆回来。这种交易在银行系统、物流系统 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交易到底发生没发生,价格、金额、数量是多 少,总不能去把成千上万的农户挨个问一遍。终端分散、现金交易,让 核查真实性变得特别困难,造假者就更容易躲过去。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核查不易。农业里面的林木、养殖的动物在 核查价值的时候,有很大的调控空间,也很难核查清楚,比如ST金鳗的 鳗鱼,獐子岛的辽参,某些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存货很难确定价值,盘点 也很困难。上市公司可以在一点上做手脚以虚增资产,又可欺骗银行获 得抵押贷款。以蓝田股份为例,当年蓝田总经理瞿兆玉曾公开说:洪湖 有100万亩水面可以开发,蓝田股份现在只开发了30万亩,而高产值的 224 中国电子商务..201 3・15 特种养殖鱼塘面积只有1万亩,这种精养鱼塘每亩产值可达3万元,是 粗放经营的1O倍,开发潜力还大着哩。瞿兆玉当年指着那片洪湖说自己 投了多少钱进去治理,有多少多少存货。但谁看得见钱投进去了?谁能 数得清湖里有多少条鱼值多少钱? 三、对策建议 (一)采取措施加强企业经营效益。1.政府应x-,t ̄业的的基础性科研 投入,基础性科研往往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而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由 于农业科技开发见效期长,不愿意主动承担研发成本。我国应该学习世 界各国,尤其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大对农业的基础性 科研的投入。2.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开发绿色农产 品是推进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3.企业间进行战略联盟,最终 实现共赢局面。由于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和国 外农业企业有较大差距,所以为了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可 以根据自身状况,和其他农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加强政策层面上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把关。目前农业类上市 企业资源依然稀缺,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数量仍然较少,因此有关部门应 该从政策层面上加强对于农业企业的把关,是正真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 公司上市。监管部门对造假上市的公司要坚决查处,对于恶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源的大股东要采取严厉措施,对于打着农业旗号上市,在资本市 场融资后就改变其资金投向的公司,要给予一定的约束。对于资产优良, 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公司则要在上市等各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优化上市股权结构,完善股东大会,改变公司股权过于集中 的局面。在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顺利完成的背景下,企业应加大力度 改变现存的股本结构,增加流通股比例,规范经营操作,这可以有效减 少大股东财务造假和占用资金的倾向。 (四)制定限制公司资金投向的政策并执行监管。虽然农业类上市 公司“背农”现象严重,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制裁并仍然能享受优惠政 策,越来越多农业类上市公司纷纷效仿,于是农业类上市公司的问题越 发严峻。所以,应该从政策上制定农业类上市公司资金投向的有关规定, 同时证券是市场应该进行严格监管,使农业类上市公司名正言顺,才能 真正实现国家支持农业公司上市的初衷。 参考文献 [1】梁永礼.关于推动农业上市公司的思考[门.经济问题探索2002 (03). [2】王琴,张锦华.中国农业上市公司的基本状况及其发展策略[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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