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水费)催缴通知单
编号:
尊敬的 业主: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物业费 元,
水费 元,您尚未缴纳共计 元敬请您在 日内到服务中心处理,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清费用,将停水处理,因停水带来的不便,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正源华府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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