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班员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分清事故情况,事故不明时,不应自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具体《紧急情况处理预案》执行。
2、事故发生时,值班员应坚守岗位,必须沉着、迅速、准确、精力集中地进行处理,不应慌张,未经慎重考虑不应自行处理。
3、在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员有权先行处理,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领导,并将情况记录《工程部工作值班日志》。
4、用安全可行的方法保证正常设备的继续运行。尽量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供电。
5、处理事故时,除指挥者和有关人员外,其他外来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6、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值班员除积极处理外,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将事故发生和处理的经过做详细记录在《故障登记表》内。
7、如遇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则应由交接班的值班员处理准备接班的值班员做助手,待恢复正常后在进行交接班,若一时不能恢复,应得到领导同意后才能交接班。
8、当高压一路电源停电时(非本站故障时),应立即拉开失电进线断路器,再合母联,并严格按送电程序进行。
9、当高压双路停电时,应立即通知通银物业启动应急发电机组,确保应急负荷用电,同时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系,调查事故原因,并马上通知上级领导和项目内有关单位。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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