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急预案
为加强本院的消防安全,预防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引起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洗油加工岗、油分析岗等。
(一).组织及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全体在岗员工必须服从指挥。
2.在岗操作人员应认真进行岗位检查,发现事故险情,应立即上报办公室,并及时通知与本岗有关联的岗位,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损失降低到最低的水平。
(二).报警方式
1.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同时拨打院安全防火电话。同时电话通知与本岗相关联的岗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2.发生人员烧伤、中毒或窒息等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拨打化验室电话报告,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20或110求救,同时立即向院有关部报告灾情。
(三).应急措施
1.实验操作中发生着火时:火势小时,在岗人立即用消防器材灭火,火势大时其他人马上用消防器材灭火,另一人应立即拨打电话向化验室、院生产运行安全科报警,启动所有灭火设施。
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化验室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看是否需要疏散周边居民和员工):
3.通讯、物资供应组成员打电话报119火警后,立即指派专人负责到研究院大门前迎接和引导消防车进入事故现场,并及时将事故汇报研究院指挥中心;同时打电话120,请求医疗支援。
4.现场疏散组立即前往各既定路线疏散附近围观居民和员工按指定路线进行撤离,同时安排人员在各路口阻止前往事故地点的无关人员和通行车辆。
5.操作人员立即切断事故发生地和邻近实验间的总电源、气源及一切可诱发事故的因素。
6.保安带领全体员工立即携带消防器材奔赴现场灭火
7.在事故无法控制时,现场指挥立即组织全体员工撤离事故现场。
8.专业消防队到达后,由现场指挥负责报告火情,火场发生地连带不安全因素等,并负责指挥消防车供水,协助灭火,听从指挥。
9.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包扎,利用救护车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四).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发生事故的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尽快恢复生产。
5.责任分析:划分事故责任,确定是突发的责任,人为责任,还是仪器设备、材料、结构和试剂等自身缺陷引起的责任。
石狮京都医院
20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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